他在压抑的工作环境下待久了,加上父亲管得很严,日久就养成了逆反心理。
最近两个月,他的生活悄然有了变化。每到下班时间,他往往给家里打电话,说是要加班,不回来吃饭睡觉。这个借口找的很巧妙,因为他会让人看到放在办公室里的床,以及装着夜宵的纸袋,留下彻夜工作的好印象。
事实上他会在夜里八点到十点去歌舞厅,那儿有个叫克丽丝的舞女专门等着。
克丽丝是中英混血儿,灰蓝的眼睛和飘逸的金发让她备受追捧。要想和她跳舞,必须提前预约,还得给舞厅老板好处。
金钱,他有;地位,他也有。但是前者可以光明正大地带到舞厅去,后者却需要极力掩藏。这样一来,搞得他每次去舞厅都紧张得像去打仗:不仅需要乔装一番,还得留心有没有人盯梢。然而为了和她一起的快乐时光,他可以三番五
次冒这个险。
在他眼里,克丽丝就像东交民巷大教堂壁画里的天使,让人有想亲近的欲望。他是真心喜欢这个会说流利汉语的女孩子。她告诉过他,父亲是传教士,母亲是教民,都不在人世了。为了生存,她刚十三岁就被人介绍到了北平最大的舞厅,和复杂的成人世界开始了接触。
朱行远同情她,每次都给她很多钱,但给不了她一个未来的承诺。他知道父亲死都不会同意将她娶进门,他未来的妻子,注定了要和两位兄长家的女人一样,打上政治联姻的烙印。
半月前,正逢克丽丝十四岁生日,他特地带了礼物去找她。两人都很高兴,跳舞的时间远远超过了平时,惹恼了一些等候的客人,其中就有顾启泯。
他为了不让人认出自己,每次都会戴墨镜,贴上两撇假胡子。即使有熟人也难以辨认。
启泯不知他的身份,冲过来与他动手,克里斯惊叫着跑开,留下他俩扭打成一团。
打斗中,启泯掏出藏在西服中的铁棍,令他难以招架。
墨镜掉了,胡子也掉了,更糟糕的是,围观的人群里有人开始窃窃私语。
“好眼熟,可能在哪儿见过?”
“回头翻翻旧报纸就知道了。”
“真是个好线索,我们报社都很久没登这类轰动性的花边新闻了。”
“机不可失!”
朱行远的头“嗡”地一响,脱下外套盖住头拼命地往门外跑,而那些难缠的狗仔队一窝蜂地在后面追,害得他几次路过办公处都不敢进去,忍辱负重地带着他们绕圈子……
若不是前方马路上发生了一起诡异的连环车祸,把这些记者吸引过去,他还不知道要跑到什么时候呢。
后来他问了舞厅老板,知道了启泯是谁;也放弃了克丽丝,因为她并不是真心爱他。
那些花出去的钱算是交了学费。只是那口气一直憋着,今天他打算从启江身上发泄。
了以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