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好吧。”
兰泽抱着餐盒转身想回实验室,却被诗诗叫住了。
“那个,你吃晚饭了吗?”
“这不能当晚饭?”
“这是给你当点心吃的。”诗诗小声说,头越来越低。
于是兰泽又去食堂转了一圈,王沐诗全程跟着他。
他打了一大杯鲜榨的玉米糊糊,外加一只个头挺大的烤马铃薯。
在食堂里转悠的功夫,杯里的糊糊就差不多喝光了。这玩意里有椰子油,还挺抗饿的。
他把杯子放在餐具回收处,摆放好,把马铃薯往衣袋里一揣,立刻出了食堂门。
“你,就吃这个了?”诗诗也跟了出来。
“嗯。实验室里最近事多。”
兰泽边走边挥了挥手里的大餐盒,“谢了。”
他回到实验室里。确切地说,他是回到别人的实验室里。反正大家都相处得挺好的,是谁的实验室区别不大,都是互相帮着干活。
他把餐盒打开了,里面码得整整齐齐的,都是纸壳小布丁。于是他和同事们分享了。
见者有份随便吃,来混脸熟的大学生们都有。
“哎?这个写着你名字。”
兰泽正忙着调试算法模型,闻声从屏幕前回头,接过一只小布丁。
盖子上果然有他的名字,“兰泽”大字,“专属”小字,下面还有一堆更小的字。
“颜色:魔王;口味:……”
他瞄了一眼,就揭开了盖子,一片暗红。
好像凝固的血。
整人的吗?
闻了一下,舔了一口,倒没尝到血液特有的铁锈味儿,酸甜口的,还不错。
吃着布丁,他再去看盖子。这玩意的口味是“石榴+桑葚”混的。颜色搞不好也是这么混出来的。不愧是艺术家,调颜色真专业。
兰泽想骂人。
一大盒子布丁。从各位同事和同学们拿在手里的那些布丁看,都是艺术品。各种各样专业级的色彩,微妙之处一般人看不出来。还有几种简单的彩色组合构型。
所谓暴殄天物,大概就是兰泽这样的。
虽然站在老熟人、老同学的角度,他也为王沐诗觉得不值;但站在人渣的角度,他反正也不懂美,散给别人吃了,说不定有人懂得欣赏呢。
从小,他在智力方面一直没有自信。
这个东西我会,一定是因为它本身容易;这个东西我不会,一定是因为我笨。——这是他从小到大的本能逻辑。
小时候最惨的时候,别人骂他的话都听不懂;所以直接后果就是,碰到任何不懂的东西,他都愤怒不已,然后拼命想弄明白。
虽然他现在数学玩得溜溜的,但艺术和美之类的奇怪存在,依然时时刻刻提醒他,他就是个笨蛋。
这多气人呐。
他没法承认自己聪明。因为,世界并不全由数学构成。总还存在一些胡来的因素。
比如王沐诗
之类的软妹子,有太多他无法把握的东西了。
诗诗,她就是个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