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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见死不救犯法吗?(1 / 2)

<b></b>听了电话,郑日强再也无心干活,跟主管请假,回去了。

郑日强回到房里,六神无主。

刚才电话里的那个声音又出现了老人因抢救无效,已经死亡。

郑日强无比惊讶死了?

那边说死了。你见死不救,脱不了关系,我们已经报警。

郑日强什么时候死的?

那边说当场死了,要是你肯出手,他就不会死。

郑日强顿时无语。

下午,他打电话给高明,高明第一次没有听电话,他在开车送外卖,不一会就回了电话什么事?

郑日强说那个老人死了。

高明在那边沉默了一下,问当时死了?还是医院抢救无效死的?

郑日强说当场就死了。

高明好像松了口气太好了,幸亏你当时没有接触他。

郑日强说人都死了,你还说太好了?

高明可能在爬楼,气喘吁吁地说当然。说实际的,害死老人的,正是他的家属。

郑日强说怎么说呢?

高明说有那样的家属,谁还敢救人?谁不怕讹人?

郑日强说那倒也是。他们说我见死不救。

高明说扯谈!你一个送快餐的,有什么义务救人?要是你当时救人,人又死了,你就说不清了,说不定人家说你弄死的。至于以前的事,你别慌,等我回来。放宽心,没事的。

郑日强带着哭腔说你快回来啊,人家都愁死了。

高明原来是晨报的记者,这些年纸媒都不死不活的,于是做了5年记者的高明选择了就辞职。

其实,他辞职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高明是一个另类的人。媒体记者签名领“车马费”的事情,令高明大为不满,所以,他基本上拒绝。以至成为很多单位不欢迎的人。有单位搞活动,邀请记者时,反复叮嘱千万不要派高记者来啊!

第二个事情,报纸有经济周刊,搞了一个“房博会”,一年一期,已经做了12期,就是每年把市里所有的新房、二手房、家装企业、建材拿来展览,评奖,一网打尽。

高明觉得这种举措会直接引起房价的增长,与一个媒体的职责相对而驰,于是大放厥词。

2018年,报纸上马了一个专版,介绍了许多中介。由于他在办理驾驶证扣分的事情,被“中介”坑过,所以很是反感

连九八佬都成了人上人!

这种带有明显侮辱人的言行被领导严肃批评。

他也不辩解,留下一纸辞职信,走了,不久就当外卖小哥了。

再下来,居然混成了“领导”,一个副主管。

高明很晚才回来,一进门就给了郑日强一张纸,说这是我等餐的时候用手机写的,你看看,我改天登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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