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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捡到宝了(1 / 2)

<b></b> 答应了张桓公今儿要拿下那文魁。

昨儿晚上在淡水楼也夸下了海口。

对于这事,许小闲倒没怎么在意,只要这世道的古人在欣赏上没有出现太大的偏差,他坚信自己抄来的诗词是肯定能取得第一的。

所以许小闲对这文魁并不怎么期待,他期待的是能够在这场文会上见到季月儿了!

他又想起了三味书屋第一次见到的那个穿着一身白衣,若飘飘仙女一般,极为恬淡极为秀雅的姑娘。

按照他对色彩的分析,季星儿喜好穿红色,所以这小姨子总是风风火火冒冒失失的。但季月儿似乎喜好穿白色,这便意味着季月儿的性子是温温吞吞不疾不徐的那种。

这样的性格表示她没有多少争强好胜之心,她喜欢的是稳定安然并且没啥风波的平淡日子。

所以一个是小妖精,一个是小仙女——这是有着本质的区别的!

许小闲极为看中性格的相投,因为重活一世的他,也没有了为了官身前途去拼命往上爬的心思,他就是想要多赚些银子多买点田。

“先去咱们那铺子看看。”

主仆三人上了马车,来福架着马车往梨花巷子而去。

稚蕊抬眼瞧了瞧少爷——那铺子就在三味书屋的隔壁,昨儿个少爷就让朱重举将做好的蚊香放在了那铺子里,对了,那铺子叫百花蚊香院——若是去除那个蚊字,怎么看都觉得这名字像青楼。

今儿个吃早餐,敏锐的稚蕊就发现了少爷有些不一样,他的眼睛老是往隔壁那边飘,飘什么呢?

隔壁住的的季县令,那少爷自然就是想飘过去瞧瞧月儿小姐了。

这少爷也是奇怪,人家季县令将婚书送来他却推辞了,现在两人毫无关系,他似乎又对隔壁的月儿小姐动了心思。

这算什么?

要么是少爷昨儿个被狗撵了开了窍,要么就是……贱!

送上门不要,吃不到又想,这不是贱是什么?

许小闲还当真是想要去三味书屋瞧瞧,昨儿想了一宿,他想明白了许多问题——比如梓儿应该是季月儿的丫鬟。

比如买的那六十亩田,应该是季月儿的主意。

还比如季星儿两次救了自己,第一次就在那三味书屋外面,恐怕是巧合,但第二次在三里坪,说不定就是季月儿让她来的。

这个未曾谋面的未婚妻,对自己实在是太好了,以后一定得让她成为这天底下最幸福的女人!

她知道自己需要买地,于是便卖了六十亩……等等,这好像有点不对!

若是真的和季月儿成了亲,这地就是自己家里的公共财产,可自己兜里的银子却落在了季月儿的兜里!

这买卖不划算啊!

这算是肥水不流外人田呢?

还是要清空自己的小金库?

这一次就算了,以后可得当心着点,男人嘛,不攒几个私房以后日子怎么过?

兰瑰坊那地方可还没去过呢!

就在许小闲遐想的时候,昨儿晚一宿未眠的季月儿这时候才慵懒的睁开眼睛,原本还想睡一会的,但因为今天那端午文会将在竹林书院开启,少女还是顽强的爬了起来。

许小闲将去参加这场文会,这令季月儿无比期待——

他会在那文会上做出怎样的诗词来呢?

他的诗词一定会惊艳全场!

他的名字将在凉浥县响亮,人们再见他时,首先想到的将不再是他那病,而是他凉浥县大才子的名头。

少女洋溢在脸上的快乐让季中檀有些吃惊,“怎么?捡到银子了?”

扒拉了两口稀粥的季星儿撇了撇嘴,“可比捡到银子重要多了!”

季中檀一愕,“那是捡到啥了?”

“爹,姐姐呀,她恐怕觉得自己捡到宝了!”

季中檀就懵逼了,这说的究竟是个啥呢?难道这代沟已经严重到如此地步了?看来平日陪女儿的时间太少啊。

季月儿一脸笑容,就像这院子里盛开的那一树玫瑰一样,“爹,小闲今儿要去参加诗会呢。”

季中檀微微吃了一惊,“他不是拒绝了先生的举荐么?”

“可他答应了先生的邀请呀……女儿想,他不是为了那个举荐的名额,而是为了咱们凉浥县不要输给别的县郡,尤其是凉州的北秀书院。”

“你就这么笃定他能拿魁首?”

“嗯,”季月儿坚定的点了点头,“他一定会拿下魁首!”

好吧,季中檀也不知道女儿哪里来的自信。

那两首诗词他见过,确实极为精妙,但诗词文章这种事情谁就敢说首首都能精妙呢?

不然文峰阁建成十四载,也不至于才收录十四首诗词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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