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亲自去买,你也快点回来。”
“嗯,我现在就回家。”
第一次,许朝暮将那个地方当作真正的家。
有一个爱自己的男人,还有一个萌萌的宝宝,这样的地方才是真正的家。
她不在乎荣华富贵,不在乎房子大小,她只在乎有没有自己在乎的人。
与心尖上的人在一起,此心安处即是吾乡。
手机那头的沈迟唇角上扬,勾出一抹甜蜜的弧度,心田都仿佛被阳光布满。
自从许朝暮重新答应跟他在一起后,他的心口似乎每天都洋溢着这种幸福,正因为这幸福太美好,所以……他这辈子都不会放手。
……
许朝暮刚回家,将发财安顿好,沈迟就回来了。
他今天没有加班,心情看上去也很不错,他的手上果然提了不少东西,大包小包的。
“你究竟买了多少酸奶?”许朝暮好奇地问。
“还有其他东西,拆开来看看。”沈迟将手提袋都丢给她。
许朝暮跟小孩子似的,高高兴兴将手提袋全部都放在桌上,一件一件拿出来看。
果然好多东西,不仅有吃的,还有花,还有一双漂亮的红色高跟鞋。
“鞋子好漂亮,你什么时候这么懂女人的品味了?”许朝暮拿起鞋子就试了试。
“我一向都很有品味。”沈迟换好拖鞋向她走来。
“嗯……大小正合适,有眼光。”许朝暮走了几步。
“买的时候还怕你不喜欢。”
“不过家里鞋子太多了,一天一双也穿不完啊。”
“没关系,那就一天一双换着穿。”
“你有没有给小宝买东西?”许朝暮压低声音道。
沈迟一怔,转而一笑,摊开手:“忘了……”
“那小宝会不高兴的。”许朝暮也摊手。
“我总是记不得家里多了一个人,总还觉得……就我们俩。”沈迟从身后搂住她的腰,用脸庞蹭着她的脸颊,“这么一想,这小家伙真得挺电灯泡的。”
“小家伙很记仇的好不好。”许朝暮道,“你小心他不理你。”
“你理我就好。”沈迟偏头,亲了她一口。
“别闹,等会儿佣人进来,看你尴尬不尴尬。”许朝暮别开她腰间的大手。
这个时候,发财从角落里溜达了出来,它脖子上的铃铛“叮叮叮”响个不停,还冲沈迟摇了摇尾巴。
虽然吧,它不喜欢许朝暮这个前夫,但没有这个前夫,它就没有牛肉味的狗粮吃。
如此一想,还是讨好他比较好。
“呜呜呜……”发财蹭了蹭沈迟的腿。
沈迟弯下腰将它拎了起来:“这小东西我也好久没见了。”
“你想它吗?”
“不想,丑兮兮的。”
“哪有,人家发财很可爱啊。”许朝暮冷哼一声,“它也是我的宝贝,你不准不喜欢它。”
“……”沈迟怨念地看了许朝暮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