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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投怀送抱(1 / 2)

“无耻?”

王逸之哼哼一声,冲着任幽幽咧嘴一笑继续道你以为我是三岁无齿小儿?我快十岁了,满嘴小白牙,还没有蛀虫。

王逸之把没有蛀虫二字咬的很死,虽他自己无感,可看在别人眼中,他的所作所为和言行举止,无不像个耍泼打诨的破皮无赖行径,也就是因为他长得好看,让人打心里并不会太厌烦,反而因为他的年纪不大,而感觉他就是个心智不成熟人小鬼大的机灵鬼,事实也确实如此。

“哼”

任幽幽看到王逸之冲着她翻白眼做着鬼脸的样子,气不打一处来,恨不得当即动手,教训王逸之这个破皮无赖,不过凭任幽幽的修为,是看不透王逸之修为的,加上这可是关乎龙阳城城规的大事,任幽幽虽刁蛮却也懂得审时度势,不敢太过放肆,转身准备离去,又不太甘心的扭头冲着王逸之威胁道臭小子,等下有你哭的时候。

“我草,我哭不哭,关你什么事?用你操哪门子灵牛臭屁的心”王逸之这下是真的有点生气了,原本就对等下的审查结果不抱太多好的幻想,现在倒好,有个臭美不给看,他好心提醒对方这样会被毒虫叮咬,结果倒好,对方反而把他和地十一归于一类,这是王逸之不能接受的,他十分不耻地十一因为莫蓝神魂长的妖娆美丽的所作所为,可谓无耻的化身,什么违心的话都敢,也都能说的出口。

王逸之很难理解,地十一从莫蓝的蛇头大眼里,是怎么就能看到她深入心灵的真善美的。

“啊~”

任幽幽狠狠跺了下脚,众人看着周围飞起的尘土以及脚下地板的震颤,无不是敬畏的咽了口口水,这太暴躁了,样貌和脾气完全成正比,这也是许多家族子弟虽垂涎任幽幽的家世和美貌,却更怕惹怒到她,可谓是又爱又恨,平日里敢跟她打交道的家族子弟,少之又少,无不对她充满畏惧。

三年前孟家二公子孟德就曾因为在不知是她的情况下,调戏了她的背影一句“盈盈一握的腰肢,风韵有感的翘臀”

而被任幽幽当场打倒,愣是躺床上休息了半年,药师都感叹他,也多亏他是生在孟家,否则绝无痊愈可能,那一年任幽幽才刚满十岁,而孟德当时已经十五,在龙阳城也是一个实打实的天才,虽事发突然,可也愣是没有丝毫还手的余地,可见任幽幽的天赋,何其恐怖。

这件事虽是孟德一个人的事,却是全龙阳城家族子弟的标榜,平日见到任幽幽,那可比小兔子见到大老虎受到的刺激还要严重一些。

“别跺了,裙子要飞到脸上了”

王逸之可不知道任幽幽的厉害,只知道对方不怎么待见自己,对于不怎么待见自己的,王逸之本能的也并不会给好脸色看,更不会主动示好,他只知道遇到强者要谨言慎行,和同辈之间,就如同部落一般,都是兄弟姐妹,并不会有太多计较,所以此刻王逸之孩子气也上来了,不怼几句,总感觉那那都不舒服。

这句话让没走两步的任幽幽银牙紧咬,小拳紧握,骨指间啪啪的响声,在这一刻如雷鸣一般让人感觉震耳欲聋。

“多吃点肉,你这样瘦,骨头还那么疏松,一定要多啃点骨头补补多吃点猪脑,吃哪补哪”

王逸之说的很诚恳,又继续道对了你大腿那么白,对了不止大腿,反正就是血气不足的表现,像我这样白才是正常,你太白了,是病,要治。

王逸之的一连惯作死,惊的周围人无不目瞪口呆,就连自认阅人无数的郑明都不得不开始重新审视自己,只有孟大力,一脸的崇拜,对着王逸之一个劲的使眼色竖拇指。

他是越来越喜欢王逸之了,特别是这说话的方式简直就和他一模一样,只是孟大力语言组织能力不足,加上他一身腱子肉,常听人从背后说他是只长块头不长脑子的傻大力,显然对于这个外号,孟大力并不喜欢。

“混蛋,本小姐跟你拼了”

着急之下,任幽幽竟忘了她最在意的那个大字,转身时张牙舞爪,好似要化身成凶兽一般,那模样可比莫蓝的本体嗜血龙鹰还要恐怖狰狞。

“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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