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理科大学的理科生,风磊却有着文科生的灵魂。从小风磊就喜欢看书,什么书都看,书看得多了,就喜欢自己写点东西。但是高中文理分科时父亲认为学理科在大学毕业后更好找工作,风磊倒是想学文科,可是除了语文拔尖外,其他的文科科目都是一塌糊涂,还不如理科呢,所以风磊就成了一名理工狗。
大一某天晚上,风磊经历了一次“庄周梦蝶“,醒来过后另一个世界的情况仍是历历在目,风磊缓了好多天才缓过劲来,后来风磊才发现自己的记忆力好像变的有点夸张,过目不忘倒是不至于,但要是多看几遍还真的就不忘了。
所以,金老爷子的几部经典就被风磊搬抄过来了,用的笔名是庄周之蝶,这是风磊为了以后生活赚的第一桶金,为了以后不再为酱米盐醋茶而烦恼,风磊做文抄公做得还挺积极。文抄公的工作很简单的,一百万字的风磊不到两个月就码完了。
剩下的时间干嘛,风磊大部分都泡在图书馆,虽然是理科大学,图书馆里文学藏书还是不少的。别人学习,打游戏,打球,泡妹子的时候风磊大都在图书馆,同学们都以为风磊是学霸,结果期末考试风磊成绩刚刚及格,学渣而已。
结果风磊有次在网吧码字射雕时被出来玩游戏的杜商几个人发现,顿时惊为天人,原来大神就在身边。以后风磊有时缺课总有好心人帮他点名,毕竟大神是为广大读者更新码字去了,点名这种小事怎么能让大神劳心。
大二初,风磊终于在“花城文学“发表了自己的第一部短篇”往事“。当时的编辑就是风磊现在的老师王秋生,不知是投缘,还是被风磊对文学的热情所感动,王秋生对风磊很是照顾,不论在写作还是文学培养上,后来风磊就顺理成章的成了王秋生的学生。
在老师的培养和帮助下,风磊断断续续的发表了十几篇短篇。有了一定的功底后,风磊决定写一部中篇,然后风磊花了近一年半的时间创造出“人潮“,修改了三次最终定稿后才发给老师指正,王老师看了后基本没作什么修改就直接给发表了。正赶上四年一次的“蒲松龄文学奖”开始评比,已经是“花城文学”副总编辑的老师就把风磊的“人潮”给报上去了。
风磊突然有种想与人倾诉的冲动,找谁?朋友,跟杜商他们说说自己的作品已经入围“蒲松龄文学奖”,自己即将成为一名有为的青年作家,这样是不是炫耀得有点过分。要知道当初杜商他们知道风磊就是传说中的庄周之蝶时,可都大跌眼镜,要知道一直不显山不露水的一个人,突然成为炙手可热的网络大神,带给同学们的冲击还是很大的。
打电话给父母,算了,风磊马上否定了这个决定。当初刚毕业时风磊告诉父母自己不去找工作时,差点挨顿揍。幸亏风磊反应快,马上交代说自己在网上写,也算是参加工作了,最主要的是风磊交代自己写挣了不少钱。刚开始父母还有点担心,半信半疑,直到风磊直接掏钱在县城买了套大房子,俩老才放弃了让风磊继续找工作的想法。
风磊想了半天,一罐啤酒喝完了还没想到合适的倾诉对象。风磊郁闷了,难道我缺个女朋友,这种事跟女朋友炫耀应该是最爽的吧?不对,我今天一定是被杜商这个混蛋给刺激到了,我还这么年青,这么有朝气,大好事业正等着我去奋斗呢,我怎么能产生这么腐朽的想法,不行,我得抽支烟压压惊。
风磊第二天在三重闹钟的连环呼叫声中才勉强爬起床,打着哈欠没精打采去洗漱,看着镜子里眼睛还带着血丝的自己,风磊苦笑了一下,谁让自己昨晚太过兴奋,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哎,养气功夫不行啊。
吃过早饭,风磊赶往快递公司,继续每天的日常工作,分拣快递,派送快递。简单,无聊,枯燥,但又很辛苦的一份工作,风磊决定了,这个月干完就不干了。
风磊跟杜商他们说的打工体验生活是真的,因为风磊决定写一部长篇。长篇可跟中短篇不一样,需要花费的时间和精力肯定要多得多,现在风磊正在准备阶段。构建支架,查找资料,尤其是里众多人物,各行各业的都有,不熟悉怎么写,那就自己来工作体验体验呗。
其实快递员是风磊体验的第二个工种,至于风磊找的第一个工作,搬砖!对,就是网络上传说中最神奇的工作,工地搬砖。好吧,风磊并没有在搬砖上体会到神奇剧情,什么总裁,什么白富美啊,统统没有。
有的只是每天的浑身酸痛,筋疲力尽,散完工每天回到家洗完澡趴床上就睡着了。好在风磊出身农村,从小农忙时就跟着父母在地里干活,身体还不算太娇贵,一个月总算是坚持了下来。然后风磊拿着工资就迫不及待的告别了工地,告别了搬砖。这么神奇的工作还是交给网络拍视频的那些家伙去干吧,反正风磊是吃不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