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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一四章(2 / 2)

印天门的人想追,只是,拦在他们面前的火球,像是长了眼睛一般,灵活地上下翻飞,把他们的路拦得死死的。那个大汉,还用自己的巨剑,想把小火球给砍开,只是,他的巨剑才碰到小火球,立刻被小火球给烧出一个缺口来。把大汉心疼得,赶紧收起巨剑,躲避着小火球,再也不敢硬来。其他人都知道大汉的巨剑是用把非常不错的飞剑,但是,在小火球的面前,却连碰都不能碰一下。他们也都只有一把飞剑,若是不小心毁在了小火球的火光之下,他们上哪里再去找把飞剑去。于是,他们只能干瞪着眼睛。直到方霄的身影,消失在众人眼前,小火球才倏然消失。众人提了半天的心,这才放松下来。

“那妖女,应该是从咱门宗门的这座山里,得到了火灵精。”那大汉立刻说道。

头戴金冠的青年却是瞟了一眼大汉,说道:“那火那样听她的话,应该是驯服已久,应该不是从山里挖出来的,她从咱们宗门这里偷的东西,应该是另有其他,真是只长个子不长心。”说着,还不屑地扭过了头,不想去看那大汉。要不是他提醒方霄,他们这方人多,方霄哪会想到人人赏一个火球,说不定,他们把这个大汉牺牲掉,已经把方霄拿下了。他们这么多人,却让方霄一个人跑掉了,这事,说出去,怕是要被别的宗门的人笑话死。他看向在场众人,说道:“今天我们围困玄天宗那修士的事情,希望各位不要传扬出去。不过,那女修身上怀有两样至宝的事情,倒是可以跟各宗的道友们好好说叨说叨。”那金冠修士,说完还阴阴地笑了起来。

“我看她飞的方向,应该是玄天宗的方向。我们追还是不追呢?”有人问道。

“不用去追了。她飞行的速度太快,等我们追出印天门范围之外,她怕是早就回到玄天宗的范围了。不对,现在玄天宗已经没有了。她回去,正好省了我们追去的功夫。”金冠修士笑了出来,“我们不用跟得那么紧,现在十大宗门都围在玄天宗外面,我们只需跟我们的亲朋好友们,把那女修的情况传过去,就等着十大宗门的人,帮我们报仇吧。”说着,他取出一张传讯符来。对着传讯符说了几句话,就把传讯符放了出去。

方霄也是第一次真正意义上和修士们打交道,老头子又沉睡了,她的观念还没有完全转化过来,以为只要不被人跟上,她就还有时间去玄天宗转一转。修士们的手段,可不是她这个修真菜鸟所能了解的,就算是她看遍了修真界的基础知识玉简,首先,老头子给她的,是几十万年前的修真界的常识玉简,那时的修真界,百花齐放,修真资源不缺,方霄手里的那点儿东西,没人会看在眼里。其次,现在的修真界,连功法的传承,都已经断了,这些人,最高才能修到金丹。飞剑都没有一把好的,怎么会不眼馋方霄手里的东西。她是新人,对修真界的残酷,一知半解。完全靠几本小说和老头子给的过时的玉简来了解。而她本身又是生在红旗下,长在新中国,半点危机意识也没培养出来,就算是跟着柯良,去了科技更发达的世界,但是,柯良始终都陪伴在她身边,她本身也没有什么危机意识。遇上了事情,只想着能全身而退就行了,根本就没有斩草除根的思想。她始终保有着,能和平解决的问题,就和平解决,能不动手,就不动手的原则。这一点,让她在今后,不知道要吃多少次亏才能改得过来。

方霄飞了好几天,每天她都要调整飞行的方向很快。她没有回去玄天宗,她想先去大月看看,上官志允临走前,可是把上官家族交给了她的,她要去确定那家人,现在还活得好不好。特别是忠王府里的人,她要确定一下,他们生活得怎么样了。她计算了一下现在的时间,她在地下传送阵里的时间,居然跟在外面的时间不一样。把光甲上的计时器和她脑子里的时间一对比,她才发现,只是四个传送阵间的传送,居然就花费了她十年的时间。这让她觉得很不能理解。地下世界里,只是打了几个怪,挖了点灵石,居然就花了十年的时间,她眨眼间就老了十岁。从三十岁的青年变成了四十岁的中年妇女,她居然还没有一点儿感觉。时间真是匆匆。

再次站在京城的城门前,方霄整理了一下思绪。为了不引起凡人界里的人的注意,她这段时间,只挑崇山峻岭飞行,遇上大一点儿的城镇,就绕着飞行。或者提升高度,加快速度,争取不让下面的人发现她。这一路行来,她花倍了一个月的时间,才回到了京城郊外的一座荒山之上。在那里降下了飞剑,运转轻功,她好久都没用凡人的功夫了,现在用起来,却觉得是个不错的体验。

看到陌生的守门人,她有些发愣,只因为,他们身上穿着的,不再是大月守城兵的服饰。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服饰,跟周围的老百姓差不太多。只是,她身上的衣服,衣料要好上一些罢了。方霄排在长长的队伍后面,跟着进城的百姓们,一直排到了城门口,上交了三个铜板的入城费。本来,她是没有铜板的,她是看到排在她前面的大娘手里捏着几枚造型不一样的铜板,这才问大娘要来看了看,并打听清楚,进城门所需要的铜板数量。用自己在地球上旅游时,买珍珠贝得来的一颗小珍珠,向大娘换了几个铜板。否则,她还真不知道拿什么交入城费。

进了京城,这里的建筑基本没什么变化,变化最大的是里面居住的人。熟悉的街道,却没了熟悉的人。想起米巧巧在这里开了家餐馆,她顺着那条街找去,餐馆还开着,只是招牌却变了一个。里面跑堂的人,也变成了陌生的小二哥。她记得,米巧巧说过,她赚了些钱,想好好把孩子养大,这家店,她还是开着。堂里的小伙计,她也是不准备变动的。只是,现在跑堂的和掌勺的,都变了人。她迈步走进铺子,找了张空位置坐了下来,小二哥见进了客人,赶紧跑了过来,把本就干净的桌子擦了擦,问方霄想点些什么菜。方霄问小二哥有哪些招牌菜。听了菜名,一种熟悉的感觉,传上心头,她会心一笑,点了个麻婆豆腐,一个糖醋排骨。就向小二哥打听起老板的事情来。

小二哥一听方霄打听的是米巧巧,便摇摇头说不知道。转过头,就把方霄打听的事情和掌柜的说了。掌柜的从柜台后打量着方霄的样子,如此年轻的姑娘,应该不认识自家的老板娘才对。只是,老板娘说过,她在京中有一位相识的老乡,也许这位姑娘,是老板娘那位手帕交的晚辈也不一定。想到这里,掌柜的拿过小二哥端着的菜盘,亲自走到方霄桌前,替方霄摆盘,问道:“姑娘认识我们东家?”

方霄抬头,看着满脸笑意的老板,点头说道:“我记得,以前这里是叫米记家常菜馆的,不知道何时改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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