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珀,顾名思义,自然是有灵性,氤氲生机的东西。天籁小说『.23txt.
据说,在上古时代,当生灵尚未出现,茂密的丛林早已经覆盖在了天地的每个角落。
那时,人类的祖先都还没出现,天地中除了浓密的丛林,就是一些化生的兽类、禽类,以及各种虫蝥。
这些东西从丛林中飞过的时候,就会被树上分泌出散着迷人香气的汁液粘在树上,或夹在树皮中,或沿树皮向下滑落,或不堪重负滴到地表,更有的随树枝被风刮到地上。
当天地生变化的时候,这些树脂就会埋入地底,或流入江河海洋,再经过地热地压温度的陡变,历尽弥久岁月后,就会成为化石。
如果是在公良前世,科学家还能通过这些东西中的新鲜血液或者dna克隆出远古物种。
但在大荒根本不可能,可却有更神奇的事,那就是竟然能让里面的东西恢复生机,比如阿茹娜的虫卵,那真真是不可思议。
如果依照这个情况,其实想想,当生灵经过树下,被从天而降的树脂终结一切的时候。
虽然这些生灵的生命极其短暂,但玉珀却使它们从某种意义上得到了永生。
虽然这种永生有点残酷,但其实也是很多物种生灵终其一身孜孜以求的东西。
不过,那只是玉珀,不管包裹了任何东西,那都是玉珀。灵珀并不是其中任何一种。
灵珀是太古时期的异种灵株,抑或者是神树身上凝结生机的精华树液埋藏在地底无数岁月所化,可炼药、可治器、可疗伤,妙用无穷,价值不菲。
所以,公良算是捡了个大便宜。
知道灵珀的妙用后,公良就把所有从矿洞中捡来的灵珀收藏起来,不明白它的真正用处后,决不轻用。
过得几日,阿茹娜感觉自家独角仙养得不错,就召集人手进丛林打猎,公良因为有先前的话在,所以也很光荣的成了他们队伍中的一员。
一行部落精英骑着鹰嘴犀、白狮、猲狙、驳马、岩兕等种种坐骑,走在前面。公良则和米谷它们坐在黑猛犸多吉背上,悠哉悠哉的跟着,而小鸡在天上探路。这小东西越飞越是熟练,越飞越是胆大。若非还太年幼,恐怕已是一方霸主。
阿茹娜除了送米谷一头独角仙外,还送了她好姐妹与几名部落精英一些独角仙。
今天都带了出来,一头头精神十足,个头也长了一点,都趴在主人肩上,好奇的四处看着。
看来阿茹娜将公良传授的经验交给了他们,都养得不错。
能从上古流传下来的真种血脉都有可贵之处,况且独角仙以虫蝥一族跻身于真种之中,可见实力的强悍。独角仙一族一向以一身坚硬铠甲著称,而且还会飞,一向是大荒百部精英最喜欢的坐骑。
只是独角仙一族十分彪悍,非常难驯服,所以极其难得。没想到阿茹娜运气这么好,竟然一下从独角仙尸体上得到了那么多活者的虫卵。
公良看到队伍中那么多独角仙,就对米谷说道:“米谷,你要给你的独角仙取个名字,要不然人家也有独角仙,到时候你怎么叫?”
“嗯”
米谷看着坐在身边的独角仙,感觉粑粑说的好有道理,但她可不会取名字,就说道:“粑粑,你帮它取个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