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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离家出走(1 / 2)

<b></b>家里有一台蝴蝶牌缝纫机,是父亲用补发工资购买的,对家里的作用可是太大了。母亲因此学会了裁缝,在工余给我们三姐弟缝缝补补和做过年的新衣服。除了家用,母亲也接一些活计,用以贴补家用。

这基本上就是专门给你服务的。母亲指着缝纫机对我说。

我不是个省心的家伙,不知怎么的,衣物和我总是不对付,只要我出去玩,回家了,不是胳膊上掉一片,就是屁股上多了个洞。都是一起做的新衣服,姐姐的新崭崭的,我的衣服裤子已经补巴摞补巴。何况,我的医药费还在父亲的工资里扣着。

这让很注重形象的父亲很是气恼一家子干干净净,怎么就波儿陋得像个乞丐?

母亲没好气地说你一天除了巡逻、喝茶、看报纸、下象棋,从来不管娃儿,还好意思说。

这些是女人的事情。

女人就该是奴隶?

这不要问我,老祖宗就这样规定的。

一搬出来老祖宗,母亲就傻眼了明明别人家可以有耙耳朵,自家怎么也不行呢?是自己脾气不够大,还是魅力不够?这辈子,妻凭夫贵是靠不上了,在这个远离故乡的高原深山老林里,气候恶劣,工作艰苦,还养一堆孩子,一天累得直不起腰来,不知道何时是个头。在生我的时候,母亲没有休息好就去五七社参加电站打冰,落下了产后寒和风湿关节炎的后遗症,一摸冷水,就像针扎一般。

命苦!母亲无可奈何地认定了这一点。

你们一定要认真读书,一定要考上学校,一定要回内地生活。母亲的“三个一定”已经是老生常谈,我们几乎是充耳不闻,但这却是母亲发自内心的呐喊,是她的切肤之痛。

母亲没有读过书,却能背诵大段的《三字经》《增广贤文》,知晓农时节气,会推天干地支,待人接物极有分寸。可在高原恶劣的气候中,坎坷的生活将母亲磨砺成一个皮肤粗糙、性格暴躁的中年妇女。

父亲的冷峻和严肃,让我害怕,也让母亲害怕,家里总是笼罩着一种压抑的气氛之中。他喜欢咬紧牙关,脸上的肌肉抽搐着,成为他一个不自然的习惯。我想他一定是在使劲,生活让他痛苦而努力。这应该与我这个用了家庭一大半的开支的人有关,我的存在让父亲痛苦,却不得不面对。

父母的话绝对有魔性,潜移默化地塑造着孩子的内心甚至外貌。在一个家庭里面,对一个孩子一天三顿打,不一定必须有理由,而是形成了习惯,每天没有听到我的叫唤声,似乎不正常,像菜里缺了什么调料似的。我不幸就被选中成为这样的孩子,因为我不是那种讨好卖乖的孩子。这样坚持打骂下去,我自然而然也就成了母亲口中那个是投胎到家里来收账的人,鼻涕,经常尿床,衣服总是脏兮兮的,性格和长相都不讨喜。这样的孩子不仅别人讨嫌,也不是父母希望的模样。

我的心里一直有两座大山,一是父亲,二是母亲。他们是我的靠山,我因此有吃有喝,也是压迫和束缚我的大山,黄荆条子出好人的古训让我苦不堪言。

忍受打骂我会不冒泡,最害怕的是母亲边打边问你知不知道为什么挨打?

我的确不知道,支支吾吾说不出个所以然。屁股上立马又挨一条子,火辣辣的,力度和味道都刚刚好。

真的不知道?

恩,那你说说是为什么?

把手伸出来。

条子唿哨着从空中挥下,我闭上眼睛,啪的一声,一种皮肤似乎都要绽开的疼痛直透筋骨,掌心立刻就冒出了一道红色的痕迹。羞惭和自尊使我不愿哭出声来。于是我的不哭就是一种倔强,就是无声的反抗,就是大人口中的嘴嚼,就是不听话。

无法取悦父母的孩子,做什么都是错。打的是态度,打的就是你。如果实在想要有个理由,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翻出来,再打三顿都解不了心头恨。很多年以后,我还记得这奇葩的逻辑,当拥有了绝对的权力,做什么都不需要理由。

邻居们纷纷向我家围拢过来,有的还端着碗。我的挨打,成为大家司空见惯的事情了。挨打,也叫笋子炒肉,绝对的肥大块,可以成为寡淡的玉米蒸蒸饭上实实在在的一道“菜”。有的还假惺惺地劝劝,有的干脆就把孩子拖过来,声色俱厉地教训你看这就是嘴嚼的下场。

我就是林场教育孩子的反面教材。说实在话,这才是比挨打更大的耻辱和痛楚。好容易捱到打完了,就像电影结束了,人也散了,我还要跪着,而身上的疼痛才刚刚开始,火辣辣的,像很多蚂蚁咬着我的肉……

爱的方式多种多样,我体会的是比较无奈的一种,但不能说这不是爱,只是自己的实力不足以得到相对应的爱而已。我也希望能用我的方式来爱妈妈,最终达到被爱的结果,至少是一个平等温柔的结果。可是,爱的表达需要技巧,需要时间,需要互动,对于我而言,是一件很难很难的事情,特别是事事都被父母以先入为主的观念否定的情况下。

不过,任意换个人可能也爱不起来。孩子在一起可以干无数匪夷所思的事情,比如每年开春季节,一群小孩在一起有一个举世仅有的比赛,看谁的屁股痒,伸手一掏就能拖出一根肥硕的蛔虫,在阳光下,面条一般的蛔虫几乎是透亮血红的身体拼命地扭动,那简直就是战利品一般,拿在每个孩子眼前炫耀,然后一群鸡围着他,着急地跳起来抢吃的。他把蛔虫扔给鸡吃。这景象能让121林场的女人们恶心得几天吃不好饭。这也是给孩子打蛔虫的季节了,于是每家每户就会给孩子吃宝塔糖。没几天,旱厕里,一大堆一大堆的全是蛔虫。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我和赵三都是这种孩子,于是有了惺惺相惜的感觉。他是我的跟班,能让他死心塌地的跟着我,是因为我曾经趁父亲午睡的时候将手枪偷出来,让他摸了摸,他已经就感激涕零了。可不到十分钟,父亲心急火燎地赶来,我偷手枪的事情立马东窗事发,本来想把手枪扔到河里,消灭证据的,时间太紧没来得及。我和赵三都被各自的大人打得不轻。因为这次太严重了,涉及到父亲的饭碗。幸好没有拿到街上去招摇,否则后果不堪设想。被打完了以后,我爬起来,战战兢兢地出门,然后一溜烟地跑到后山一块草坪,一个呼哨,赵三便像孙悟空一般,立马出现在我面前。

你也挨完了?

恩,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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