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曦和程思远两个臭味相投,一个大小姐,一个大少爷,吃喝玩乐的事没少琢磨,哪家的肉好,哪家的酒香,那是门儿清。
程思远刚出道不久,本人又不是很热衷搞公众形象,大部分时间不是作曲写词就是在准备打榜,曝光率不算太高,还没红到像言臻那样出门要戴口罩,又是晚上,他斜斜戴了个棒球帽,略微压低了帽檐。
而赵曦就更无所谓了,大大方方地露着脸,长卷发铺在身后,露脐红色上衣加热裤,一圈儿腰线玲珑动人,平底的三叶草小白鞋衬得双腿修长活力满满。
八月正值暑期旅游旺季,京城护城河夜游是热门旅游项目,河岸两侧灯红酒绿,靡靡之音飘过河畔,水中游船划过,有穿着蓝色染布小褂的女孩儿立在船头唱大鼓。不管是两岸还是河中,都是一派热闹非凡。
赵曦和程思远勾肩搭背地钻进了熟悉的巷子,昏昏暗暗的灯照着老巷子里的百年砖瓦,两人穿行在热闹的人群里,像极了一对时尚出挑的小情侣。
“喂,大哥,嗯……行,那你先忙,我们改天再约。”
言臻挂了电话,皱着眉头站在老西门儿涮肉馆门前。他带着帽子和口罩,整张脸遮了个严实。
唐新从馆子里出来,也看不见言臻脸上的表情,就问“言哥,包间儿订好了,大哥他什么时候过来?”
言臻摇摇头,失落道“他临时出任务,来不了了。”他心里明白,怕是不想来,大哥一向不喜欢他。
唐新倒是脸上一喜,“不来啦?那咱们把包间儿退了?”反正你也不喜欢吃牛羊肉——这是他心里话,没敢当着言臻说。
言臻有个同父异母的大哥叫言庭,早年就进了部队,唐新见过几面,是一位阳刚冷峻的军爷,话少不说,从来不给人好脸色,三米之内都能冻死人那种,让他不敢直视。言臻知道他喜欢吃这家涮肉,所以每次都是约他在这里见面,可言臻自己又吃不惯牛羊肉那股味道,每次回去都要难受。
唐新对言臻家里的事多少知道一些,言臻对他这位兄长十分尊重,他心疼言臻,却又不敢当着他的面说言庭的坏话,知道他今天又不来了心里止不住地高兴。
言臻正要开口,一抬头,眼瞧着巷子里一对俊男靓女亲亲密密的勾着肩膀晃过来,微微眯起了眼睛,口罩往下一拉,大喊道“思远。”
这一声思远吓掉了程思远的半个魂儿,倒不是怕被人认出来,只是这一声三分熟稔七分冷漠的声音,声线低沉厚重带着成熟男人的威胁感,再加上他刚刚在赵家做了亏心事,他下意识地就以为是遇见了赵曦家大哥了。
“大哥饶命!是小曦让我那么说的……”程思远本着死道友不死贫道的精神,立刻就跳到了赵曦身后。
赵曦自然不会认错自家大哥的声音,反而是一听就认出来是言臻,转身就抓着程思远打,“出息!你可真是好样的,被人叫一声就把我卖了?还想吃肉?吃屎吧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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