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家的,你竟然还逮了两只野兔?”
“随手就捉了两只,时间太短,要不然肯定不只弄这么点猎物了。”
冷媚儿立刻适时露出星星眼
孟得魁被她这双勾人的眸子瞅着,混身都是酥的,只差没当场发作,将人抱回屋了。
冷媚儿也怕自己做得太过,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便赶紧催着男人去洗手吃饭,省得饭菜凉了不好吃,再说等下还要去公社呢。
孟得魁坐在饭桌前,拿起媳妇做得黄绿相间的菜团子便往嘴里塞,边吃还边夸赞道:“我说媳妇,你做的东西也太好吃了点,以后咱们还是少回老宅吧,我就爱吃你做的饭。”
冷媚儿忙道:“小妹做饭可比我强多了,当家的你说的也太夸张了。”
孟得魁不赞同的道:“没吃过你做的饭,小妹的饭确实做得不错,可是这人啊就怕比,和你一比,她做的饭也就勉勉强强吧!”
冷媚儿以为他是乱说奉承她,毕竟她对于厨艺的研究也就只是初入门罢了,上一世会做饭只是为了不被饿死罢了,等她有钱之后,厨师保姆一大堆也用不着她自己亲自下厨,厨艺就更不可能增进了。
可想起他的为人,他又不是那会奉承人的人!
其实她不知道,这个年代的人能吃饱都是件极难的事了,谁还会在意东西的味道,哪像冷媚儿这样,做菜团子时里面放了不少的油还把那只鸡蛋放了进去,那味道不香才怪呢。
再说炖菜,娇娇做菜时最多在快出锅的时候在菜里滴两滴花生油,真是将花生油当香油在用,而冷媚儿则是直接呛锅,把豆角用油炒了一遍才开始炖,那味道能一样嘛!
她自己享受惯了,不爱动手,小姑子做好了饭她肯定不存在挑剔的心思,因此对味道的要求就很小。
话说在什么时候说什么话,能填饱肚子就不错了,到了这个年代还想像上一世一样整天想吃海参鲍鱼的,那不是成心给自己找不自在嘛!
而且昨天的两餐都有肉菜,味道自是比平时吃的要好,所以就没什么太大感觉。
“只要当家的爱吃,那头公公婆婆又都不反对,我自然是愿意每天都给当家做饭吃了。”
孟得魁听后满意的点点头,然后手上又抓起了一个捏得漂亮的菜团子往嘴里送,边吃边点头道:“这玩意儿以后还这么做,味道是真不错,还不干得剌嗓子,这么大个的我一顿能吃十个。”
冷媚儿心道,那可是纯棒子面掺了一点点白面做出来的团子,不像老宅或是队里大多数人家,大多时候做的饼子都是掺了糠的,吃着都剌嗓子,和她做的菜团子一比还真是没法下口。
可是他要一顿真能吃十个,家里那些粮食可不够他们两个吃顿的了。
冷媚儿做得菜团子个个有女人拳头大小,她吃一个再喝碗棒子粥也就饱饱的了,可是男人却说他能吃十个,想起昨天男人在老宅的饭量,于是疑惑问道:“当家的,你不会是在老宅吃饭的时候一直控制着饭量吧?”
孟得魁抬头看了她一眼:“要不然呢?难不成我还能可着劲儿的造不成?
那我们家早让我吃垮了!
还有,你以为就我是这样,那个家里谁不是每天最多八分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