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以换人,并非一定要女士前往哥谭作为盟友的代表。”哈杜伦提议道。
莉芙琳反问“换谁呢?”
摄政王和血精灵们都沉默了。
雷恩没有插话,其实他在得知莉芙琳要来哥谭的时候也很惊讶。
虽然莉芙琳只是作为血精灵盟友在哥谭的常驻代表,并没有完全脱离永歌城,但是她主动请求向自己效忠,率领那五千血骑士团。
并且,莉芙琳拥有桑特拉居所,也会并入哥谭城。
住在桑特拉居所里的一千三百多位血精灵,都会追随莉芙琳女伯爵,成为哥谭的居民。
名义上,莉芙琳还是血精灵贵族,但在实际上,她与永歌城渐行渐远,以后长期住在哥谭城,与雷恩的关系更近。
阿斯琼格和一众血精灵都表示不能理解,劝说了很久。
然而,莉芙琳没有丝毫的动摇。
雷恩作为旁观者,灵魂之眼发现了一些端倪。摄政王阿斯琼格至今未婚,他对莉芙琳心存爱慕,只是隐藏得很深,表面上一点也看不出来。可是莉芙琳对阿斯琼格不但没有任何私情,反而有些冷漠。
她不止对摄政王冷淡,对血精灵的上层都不喜欢,下意识的抵触。
这种反感促使了莉芙琳离开永歌城。
雷恩猜测,应该是过去一百多年来血骑士的遭遇,让莉芙琳对血精灵上层心存芥蒂。所以,她才带着一批血骑士远离永歌城,在艾伯拉肯的地下开辟了桑特拉居所。
现在血骑士得到认可,前景与地位也有了保障,本应该是一件大好事。
可是莉芙琳却已经厌烦了。
此前的葬礼中,雷恩得到一个事情,那位牺牲的前任首席师贝洛瓦开创了血骑士这个新职业。
莉芙琳将贝洛瓦视为老师,一直以来,也是贝洛瓦支持她在血骑士的道路上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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