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持几秒。
宁可抬起头:“季臻,你——”发现他表情冷淡。
冷淡到,没有一丝刻意炫耀姿色的痕迹。
这样强烈的对比之下,她刚才的那一番心理活动,就显得格外的浮夸。
为了配合他的漠然,她也语气不带一丝温度:“衣服穿好。”
季臻没有用“唉”来称呼她,改叫了一声“宁同学”,他扬起眉,说:“这我房间,不是公共区域。”
他的表情看上去,像是在说:“是你自己送上门来的,我没不穿就不错了你还挑剔?”
亦或者是:“这我房间大门我的地盘,你眼睛往哪儿看呢?”
宁可语塞。
也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她转身逃走。
为了不被他看出来,她逃走的步伐很自然。
“唉。”季臻叫住她,“不是有事儿?”他的语气有所缓和:“说呗。”
宁可差点忘了自己的来意。
但她现在,满脑子都是他精瘦的腰,挺翘的臀。
她不说话,季臻也没觉得尴尬,自己接自己的话:“也不用太感动,谢谢的话就不必说了。下回轮到我的时候,你记得还上就行。”
宁可茫然回头,没听明白他在说什么。又怕被他发现异样,她胡乱地点了下头,“作业记得写。”
季臻:“?”
就这?
*
宁可回到房间,心跳还没恢复如常。
心砰砰跳,也不知道是不是得了什么病。
她上网查询,很多答案都说这是得了心脏病,可能活不久了。
“……”
宁可继续往下翻答案,翻着翻着,她的毛病越来越多,越来越严重。
脑子里嗡地一声,她好像不单单是得了心脏病,还伴随呼吸困难,四肢麻木,有可能肺部也出了问题。
她急忙查看心慌气短、呼吸困难的原因。
答案是,今晚她有可能会猝死。
……
宁可拿出卷子,做完一套题,堪堪压制住内心的小躁动。
心不跳,脸不红,呼吸也恢复正常了。
手机屏幕弹出季臻的消息:【下来吃饭】
宁可盯着这四个字,刚才的症状又有点要复发的样子。
她有点后怕,决定等一晚。等明天,如果她没有猝死,就说明那些答案都是骗人的。
宁可:【不吃了,今晚不饿。你吃吧。】
季臻:【你不吃,狗也不吃?】
宁可:“……”
这语气看着,就像她收了房东的钱虐待房东的狗。
宁可:【马上就来。】
刚回完季臻的消息,赵恋娅就发来一篇文章的链接。
标题叫《霸道校草请你不要爱上我》。
宁可:“……”
她没点开,拿着手机下楼吃饭。
饭桌上有宁可爱喝的猪肚煲鸡汤。
这是季臻常去的那家私厨送来的,三菜一汤,每天都不重样。主厨是季臻家的亲戚,看他经济困难,所以只收成本费。宁可把每顿饭的小票记账,两人平摊下来一餐不到20块。
“唉。”季臻瞥向她,似乎是在观察她的表情,也不知道他得出了什么结论,突然问:“你刚找我什么事儿?”
宁可低头小口喝汤,“我看到下午你一直在做题。”而且做的一塌糊涂,看上去都快要自闭了,“怕你不开心,想帮你看看错题集。”
“哦。”季臻收回目光,“你觉得我会有那玩意儿?”语气再度不善。
宁可适应了这位大少爷的阴晴不定,没太放在心上,“季臻。”
“怎么?”他语速很快,目光有所期待。
宁可不知道他在期待什么,也没深究,问:“你为什么从来不喝汤,又每顿饭都要点?”
季臻眼神里的期待感消失,他闲闲地靠在椅子上,表情看上去很不爽,“我妈不是说你太矮,我老欺负你么。你长高点儿,她就不嫌弃我了。”
宁可温声建议:“以后三天点一次吧,我一个人喝,太浪费了。”如果她还活着。
季臻是北方人,但这些菜都是南方人的口味,“你家这个亲戚是南方人吗?”她又问。
“是个卖南北杂货起家的。”季臻一本正经地胡扯:“前几年刚改行送外卖。”
宁可想到了什么,问:“那个三无产品,也是他卖的?”
“啊。”季臻语调含糊,把汤推给她,“喝了,别浪费。”
手机震了震,屏幕弹出一堆消息:
——霸道校草劫富济贫!
——浴室party!
——代入感很强!
……
宁可把手机屏幕盖在桌上,低头,若无其事地扒饭。
季臻侧目看着她,说:“霸道校草劫富济贫?”
宁可:“……”
季臻意兴盎然:“浴室party?”
“……”
“宁同学,原来你好这一口啊。”
“……”宁可内心抓狂,面不改色:“个人喜好。”
季臻扬了扬眉毛,看她脑袋都快掉进碗里,没再逗她。
吃完饭,季臻打开冰箱拿水果。平时他会连她的一起拿,但今天只拿了他自己那份。
宁可吃撑了,本来也不想吃水果,就没动。
季臻站在冰箱旁边,欲言又止。
宁可注意到他的表情,问:“怎么了?”
“你不吃水果?”
“吃饱了。”
季臻没再说什么,上楼之前又看了她一眼。
宁可被他反复开冰箱的行为弄得有点好奇了。自从搬进来,季臻把冰箱里塞满了酸奶,还有每日鲜牛奶。
宁可每天在他的“你太矮了”和“我妈嫌我太高欺负你”的双重打击下,被迫喝奶。
一边喝,一边心疼地记账。
她走到冰箱旁边,犹豫了一下,没有打开,转身上了楼。
太撑,吃不下了。
宁可又刷了一套题,然后去浴室洗澡。
洗完澡出来,失踪多日的宁妍汾电话打过来:“宁可儿,17岁生日快乐。”
宁可愣了一下,只是短暂的失神,就又变得很淡然。她拿着吹风筒去浴室吹头发,“谢谢。”
宁妍汾不说,她都忘了今天是她生日。
宁妍汾语气轻快,心情很不错的样子:“礼物给你快递过去啦,记得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