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台。
蒲子菲一边调酒,一边回想着白天和那个未婚夫见面的场景——
一家高级餐厅里,她坐在靠窗的位置,双手捏紧了自己的衣服。
对面是一个坐着轮椅的男人,叫陆易斯,大名鼎鼎的西蒙斯的儿子,曾经最受宠的那个儿子。
也是她未来的丈夫。
男人的眉眼清淡,虽然五官不算精致,但是十分耐看,隐约有种邪肆不羁的气质。
如果不看他那双腿,他确实算得上是一个绩优股。
看来,蒲子墨为了挤进上流社会真的很努力,他都能那么对待那些无辜的孩子,让女儿嫁人又算得了什么?
他该庆幸他没让自己嫁给那种大腹便便的老头子。
“我不是自愿来相亲的,相信你也不是。”蒲子菲笑了笑,单刀直入,“所以有什么话,我们就直说吧。”
陆易斯倒是没想到这个女人这么直接,他挑着眉,将蒲子菲上下都打量了个遍,“你就穿着这样的衣服来跟我相亲?”
粗布小衫,发白牛仔裤,她是在装朴素博好感?
“现在这个年代,男人已经不喜欢你这种清粥小菜了。”他状似好意地开口,“都喜欢火爆的。”
蒲子菲没什么反应,“既然这样,你想必也是不喜欢我这种类型的,那事情就好谈了。”
“你说。”
“我心里已经有了喜欢的男人,但是我没有能力抵抗家里的命令,如果你不介意,我们可以逢场作戏,但是私下互不干涉,你看怎么样?”
陆易斯吹了声口哨,“皮条客的女儿,要求还挺多的。”
蒲子墨在舆论方面把自己包装成一个绝世好人,但是在这个圈子里基本上都知道他实际上是个什么模样的牲口。
陆易斯对这种人的女儿完全没抱期待,只不过这个蒲子菲看上去似乎有点出乎意料,柔柔弱弱的样子,说起话来居然这么伶牙俐齿。
蒲子菲也不生气,不卑不亢道:“你同意吗?”
“同意,怎么不同意?”
陆易斯忽然笑了,再看向蒲子菲时,眼里闪过一丝异样的光芒,“那以后就请多多指教了,未婚妻?”
……
因为在想事情,翻瓶的时候蒲子菲没注意,接的时候手抖了一下,调酒瓶里的鸡尾酒洒到了她的工作服上。
她连忙放下瓶子,手忙脚乱地找着纸巾。
眼前突然伸过一只纤长的手,递给了她一块手帕。
这只手干净整洁,骨节分明,手背上伏着一两条青筋,是一只非常好看的手。
蒲子菲接下手帕,这才抬头看这只手的主人。
是南野……
……
之后的很多年她都一直在想,如果当时她没有接下那张手帕,他们的命运会不会变得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