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钢笔跟新的一样,质量真得好。”温雪看着这支笔,“爸爸当年太偏心了,就是不给我买,哼。”
这支笔是独一无二的笔,因为上面刻着温录的名字。
温录突然像是想起什么,混沌的大脑闪过一道光,他红着眼夺过温雪手里的笔,紧紧握着,握着!
“谣谣!”温录想起了一件很远很远的事,远到,他几乎忘得一干二净,直到这一刻!
“谣谣……”
“谣谣……”
温录疯了一样喊童谣的名字,又疯了一样大笑:“呵呵,呵呵……呵呵……原来……原来是这样……原来……如此……”
这世上哪有人会爱他爱到眉眼温柔,眼底心上都是他,爱到不惜受尽一切委屈也要留在他身边。
原来……她爱了他不止三年。
温雪以为温录在耍酒疯,连忙拉住他的胳膊:“哥,怎么了?哥……你没事吧?哥!”
“谣谣……谣谣……”温录痛哭流涕,眼泪从眼中流下,如决堤的洪水。
他不停喊着“谣谣”,喊着童谣的名字,手里紧握钢笔。
若非深爱,哪有人愿意背井离乡,哪有人愿意从千里之外的栾城来到安城,哪有人在仅仅见了几面后眼睛就离不开他,看到他时满目皆温柔。
哪怕他冷言冷语,疏离冷落,她也从来会用一颗温暖的心等待他。
这一等,就是十几年。
那一晚的夏夜星空低垂,绿草茵茵,漫天飞舞的萤火虫汇聚成最美好的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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