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王绿和金丝血翡?”明致远闻言不禁挑了挑眉。
后者就算是他,都只是听人说过,没有亲眼见识过。
明致远没想到自家闺女还能有这样的好运气,果然刚刚低沉担忧的情绪一扫而光,哈哈一笑,神情十分欣慰地说道:“金丝血翡长什么样子我都没见过呢,小歌你的运气真的是非常好了,做咱们玉石这一行啊,运气就是实力的一种,你这样的好运气真是上天赏饭吃了。”
明歌摸了摸鼻尖,有些心虚。
这好运气怎么来的,没人比她自己心里更清楚。
被她爹这样的夸奖,一向脸皮厚的她,心里破天荒的生出一丢丢的不好意思来。
“哪有,爸你太夸张了。”
“不夸张,不夸张。”作为一个女儿奴,当然是心里眼里闺女什么都是最好的,明致远又道,“等有空的话,你把金丝血翡带来,给爸掌掌眼……”
“嗯?”明歌打断他,“爸您什么意思?掌掌眼?这本来就是公司的啊,我打算把它送到公司,做成一件镇店之宝来着。”
明致远却不赞同,“不,这么珍贵的玉石,你自己收好。”
“可是……”
“这块金丝血翡的原石,你没有花公司一分钱买它,所得自然自己留着,没有必须拿出来‘充公’。”明致远说着,目光悠远的笑了一笑,“做成玉佩吧,要是体积再大点,就给你打一对手镯并戒指耳环,当做……嫁妆。”
一提到嫁妆,明歌略微心虚。
她不声不响的就把自己给嫁了,都没有告诉老父亲。
同时,明歌心里也十分的庆幸,自己拥有这样一个亲爹,就连庄家那位老爷子听了都心动的帝王绿和金丝血翡,不惜绑架她都要夺去,她爹却叫她自己收起来。
望着明致远的面容,明歌心里暗暗下了决心,今生今世她一定要好好的守护这个家,还有她爹和明辞。
不会再让任何人,伤害到他们一分一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