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到顾长州,是在二十多年前的一个夏天。
那时陆启明已经在阿根廷购置房产和店面,准备秋天就开张的。
开张前一个月,公司里的人来找他,说有一个酬劳非常丰厚的任务急缺人,顶多十来天就能完成。
而且任务非常简单,只需要将一批货物从a国运到b国就可以了。
不过由于货物特殊,绝对不能被人发现,不能走空运,所以他们必须乔装打扮,开车运送。
陆启明接过不少这样的活儿,运送的货物不是古董就是价值连城的珠宝,早就见怪不怪了。
他心想闲着也是闲着,不如趁开张前多赚一笔养老钱,于是同意接受。
另外由于经验丰富,他还担任了雇佣兵领队。
带着四个同伴抵达目的地,陆启明发现情况与以往有些不同。
那里已经有一拨人马在等待,是雇主安排的,要和他们一起运送。
他有些不解,但反正拿钱干活,没有多想,就与他们上路了。
雇佣兵要求体格强壮,因此大多是白人和黑人,亚洲人比较少见。
他早就习惯了当异类,却在那些人当中,看见了一个亚洲男青年。
正是初出茅庐的顾长州。
彼时顾长州由于经济条件太差,怀孕的女友即将被家人带走。
他想赚快钱,走投无路,不知通过谁介绍踏入这一行。
他才二十出头,有一身好功夫,对于枪支弹药也非常了解。
但退役后一直在做保安,最危险的一份工作不过是给地下赌场看大门,因此在这方面完全是个愣头青。
在异国他乡见到同胞,很容易让人产生一种亲切感。
尤其当陆启明与他熟稔后,得知他和自己当初一样,是缺钱才出来卖命的,更是非常同情他,处处提点与照顾。
雇佣兵内部有个习惯——因为干的是危险而又不太见得了光的事,大家都不太愿意公布真实身份,彼此之间称呼用得都是代号。
陆启明是a63,顾长州是d45。
运送的途中经历过几次阻挠,但是都还算顺利地度过了。
即将抵达目的地完成任务时,突然发生一件令人措手不及的事。
让陆启明的团队全军覆没,让他被关在秘密实验室二十多年,也让他对那个看似单纯的同胞恨到了现在。
那天早上,一行人在酒店休息,突然有跨国警察要求检查他们的车辆。
陆启明遇到过很多次这种情况,知道东西藏得隐蔽,检查也检查不出来,因此准备放心让他们查。
这时另一队的队长提出要求,希望他们带着货物先行离开,由自己的人留下来垫后,解决完再去找他们汇合。
陆启明都二十七了,从业五年,早不是天真少年。
他不相信他们会有那么好心,拒绝了提议,坚持接受检查。
对方离开,没过多久顾长州来了,向他反复打包票,保证绝对没有异心。
他劝他的话,陆启明到现在都记得。
“等我完成这个任务拿到钱,回去就有勇气向我女朋友求婚了。到时她差不多也要生了,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当爸爸。任务绝对不能出差错,要是被警察检查出来就全玩完了。我会坐牢,大家都会坐牢,她父母一辈子都看不起我。大哥,你就当帮我个忙,等孩子出生以后,让他认你做干爹好不好?求你了。”
因为父母的缘故,陆启明对于婚姻这种关系很不看好。
他的职业又特殊,本来就不适合结婚,因此打算过单身一辈子的。
一个人毕竟孤单,父母和他的联系越来越少。
他曾做过计划,等生活稳定下来就去领养一个孩子。
不过要是已经有了个干儿子,或者干女儿,让他能在孤独时名正言顺地打个电话过去,聊聊学习或家常,逢年过节也有理由去商场买礼物,那么连领|养|孩子都不必了。
想到这些,加上对方的态度近乎于死缠烂打。
陆启明同意了,带着自己的人先运送货物离开,由他们解决警察。
谁知车开了不到两个小时,他们便在路上遭遇伏击。
火力极其凶猛,凭他们的人手根本无法抵挡。
陆启明中弹,躺在地上动不了,眼睁睁看着那些人拆掉汽车座椅,从底下翻出他们冒着生命危险千里迢迢运送的货物——几支普通到不能更普通的青霉素。
“我们上当了!”
那些人说。
听到这句话的一瞬间,他发现自己被人耍了。
真正的货物从来都不在车中,而在另一支队伍手里。
他们这些人,只是丢出来当诱饵的。
用他们的命吸引火力,让真正的护送队伍逃之夭夭。
陆启明没有生气,长这么大被别人骗,是他太蠢,应该认赌服输。
但他无法原谅顾长州。
用自己即将出生的孩子来骗人,他不会良心不安么?
当他抱着自己刚出生的孩子,会想到有人因他的幸福而死吗?
陆启明做好了等死的准备,没想到的是,那些人过来补枪时发现他身体素质很好,又无亲无故没有身份,很适合送去实验室当试验品。
他被打晕送上车,昏迷的前一秒,他是庆幸的。
以为只要自己活着,就有机会逃出去,找人好好算算这笔账。
到了实验室后才知道,那里比他想象中坚固得多,靠一个人的力量根本别想离开。
他甚至没机会下床,几乎整天被绑在手术台上,被迫接受各种不知名的药物注射和研究。
药物让他整日昏昏沉沉,有些手术甚至需要开腹或开颅。
陆启明从未那么深刻地感受过无助。
他有时会怀疑自己不再是个人,而是任人宰割的牲畜。
日复一日的囚禁令他变得无比虚弱,注射进去的药物又让他的细胞比以前更具有活力,怪物一般半死不活。
在那些痛苦的日子里,他忘记自己的名字,忘记身世经历。
唯一能清晰铭记的,是顾长州那张虚伪的脸。
他要活着走出去,杀了那个白眼狼。
实验持续了十多年,最后以失败告终。
丧尸爆发的五年前,陆启明与其他试验品一同被冷冻起来,等待销毁。
但不知为何,销毁工作始终没进行,实验室变成半废弃状态。
末世来临,供电系统损坏,冷冻设备自动重启,陆启明苏醒过来。
他拖着无力的身体走出那片地狱,看到的却不是记忆中的城市,而是数量铺天盖地,如同鬣狗般丑陋饥饿的行尸走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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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妙妙听他说完那些事,震惊地张大嘴。
“你、你说得是真的?不是从哪个小说里看来的剧情吧?呜呜,你不要骗我啊。”
陆启明无奈地笑了笑。
“如果可以,我很希望它是假的。”
他想像普通男人那样,为了养家糊口忙碌奔波,工作可能很辛苦,赚不了太多钱。
但至少回家后,能抱着妻子孩子开开心心地看电视。
在江妙妙身边,他短暂地体会了一下那种快乐,和想象中一样令他留恋。
只是自己运气不好,之前是,现在也是。
好不容易能踏入正常的生活,命运总要刁难他,将触手可及的幸福从他手里夺走。
江妙妙对一件事耿耿于怀。
“既然二十多年前你就二十七岁了,那现在岂不是已经快五十岁?你快五十了?!”
陆启明用越来越僵化的脑子算了算,“应该是四十八。”
江妙妙:“……我靠!”
难怪他不会玩王者荣耀,难怪他不认识宋小宝。
这就是个小老头啊!
“怎么了?”
“你说怎么了,你好老啊。”
陆启明心脏一痛,像被人捅了一刀,强撑着解释。
“我长得年轻,那些药物可以抗衰老,维持细胞活力。”
药物折磨得他很痛苦,但效果确实神奇。不但身上的疤痕消失得快,相貌也几乎没有改变。
“那也老,我居然跟一个快五十的老头子睡了?我的天!”
江妙妙几近凌乱,陆启明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咳嗽起来。
她震惊归震惊,心里还是在意他的,立刻给他倒水拍背。
“好些了吗?”
陆启明咳得两眼冒金星,不禁苦笑,自己还真是像一个老头子。
屋里暖气开得足,他咳得凶,没一会儿就冒出一身汗。
江妙妙怕他难受,从袋子里翻出换洗衣物,要帮他换上。
他太重,皮肤又很容易破损,她小心翼翼地帮他换衣服。
衣服还没换好,自己已经累得够呛。
陆启明垂着眼帘说:“你要是不能接受,可以离开。这里离基地很近,他们会来接你的。”
江妙妙抬头白了他一眼。
“病毒已经进脑子了吗?开始说疯话。”
“……你刚刚不是嫌弃我老?”
“嫌弃怎么了?我还嫌弃肉肉吃得多,我也没赶它走啊。”
陆启明瞥了眼江肉肉,心里还是不安。
“你要是害怕,想离开,我不会怪你。”
江妙妙正在给他穿裤子,听到这话深吸了口气,起身坐到他旁边。
“我真的不怕你,我也有秘密。本来没想过要告诉别人的,但是既然你都跟我坦白了,我也跟你说吧。”
他疑惑地问:“什么秘密?”
“我是……”
穿书二字在嘴里打转,她突然不忍心说出来。
如果知道自己只是一本书里的角色,无论是谁,大概都会有些怀疑人生吧。
他们那么活生生的,尤其是陆启明,哪怕在现实生活中,江妙妙也很少遇到像他这般鲜活的人。
这是一个世界。
哪怕只存在于书里,也是一个真实存在的世界。
江妙妙想到一个更好的理由,因为担心屋里有监控,凑到他耳边,用只有两人能听到的音量说:
“我是重生的。”
“什么?”
“我之前活到末世结束,突然又重生回到丧尸出现之前,所以我才会提前做好准备,储存了那么多物资。”
她顿了顿,认真地说:“你不用担心我害怕你,或者介意你的经历,因为我自己也是死而复生的人。”
陆启明看了她一会儿,摇头。
“你别骗我了。”
“……我没骗你,是真的。”
“不可能。”他一脸的不相信,“就你这样,怎么会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
现在她是厉害点了,有勇气和丧尸单挑。
可刚见面时她的样子他可记得清清楚楚。
那有点风吹草动就要开煤气自杀的状态,分明是个好日子过久了的小姑娘,从没吃过苦的那种。
江妙妙无言以对,起身就走。
“随便你吧,你爱信不信。”
“等等。”
她回头,“你相信我了?”
陆启明:“你至少帮我把裤子穿好。”
这个屋子里十有□□装了监控器,否则顾长州不会那么放心地留下他们。
虽然他无所谓被人看,可是想到自己最恨的人此刻正看着他最隐秘的地方,心里还是很难接受。
江妙妙回到沙发旁,帮他把裤子穿好,看了眼时间。
“已经到晚上了,你饿了吗?”
陆启明的消化能力也受到影响,下午飞机上吃的东西现在仍堵在嗓子眼儿,丝毫没有饿的感觉。
不过看着江妙妙,他不想她担心,点点头。
后者递给他一块饼干,“你先填填肚子,我去厨房看看有什么吃的。”
她说完朝厨房走去。
陆启明握着饼干,毫无胃口,瞥见一旁的江肉肉,想让它帮忙。
他身上的气味很危险,江肉肉不敢靠近,又舍不得那块饼干。
权衡许久,它夹着尾巴走过来。
陆启明艰难地把手伸长了些,它叼上就跑,远远躲去角落里吃。
江妙妙很快出来,怀里抱着两个大袋子,满脸惊喜。
“太棒了!厨房存着好多军粮,咱们可以吃很久呢!”
陆启明打起精神,笑着附和:“是么?真好。”
“主食有鸡肉炒饭、牛肉炒饭、炒面和瘦肉粥,你想吃什么?”
他摸摸自己鼓得像块大石头的胃,“喝粥吧。”
江妙妙回到厨房忙碌,没过多久就端着一碗热腾腾的粥出来,拿着小勺喂他吃。
粥的分量不算多,可陆启明喝到一半,就无论如何也咽不下了,挥挥手让她自己吃饭。
她开了一包鸡肉炒饭,闻着特别香,吃起来却没什么味道。
不知是本来就难吃,还是因为心情不好。
卫生间里有热水,能在这种地方洗个热水澡,显然是不容错过的奢侈享受。
于是吃完饭后,江妙妙把陆启明扶到卫生间,让他坐在马桶上,要帮他脱衣服。
陆启明吓了一跳,捂着胸口问:
“你要干嘛?”
“帮你洗澡啊。”
“我不洗。”
“大哥,你都臭成这样了,还不肯洗澡,是想熏死我吗?”
陆启明迟迟无法答应。
洗澡和换衣服不一样。
衣服脱掉马上就穿上,看不了太久,但洗澡需要打开灯细细冲洗。
而他现在的身体,不用看也知道多丑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