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第 14 章(1 / 2)

脖子上,喉结旁边,一个非常显眼的位置。

阮桐对自己的牙口心里有数,属于特别好的那类,头一次他疼得一直在咬人,当时没什么印象,但几天后一起洗澡的时候发现谢知远肩胛上有两排牙印,对了对形状,是他咬的。

很深,结了痂,但摸上去问疼不疼的时候男朋友却说的是没事。

还开了趟车,说什么其他的咬得更深。

话和外表不搭,看着一脸正气的人那个时候真的就是个流氓。

但还是那句话,好看的人耍流氓不叫耍流氓,阮桐只觉得男朋友特别特别的会。

以至于说完之后他就色x熏心,把男朋友完完全全地吃了个干净,一点渣都没剩,第二天双双翘了班。

咬上去肯定就是一道几天都消不下去的印子。

不过冬天,有外套有高领还有围巾。

可以遮的方式多样,阮桐也没有加类似于‘可不可以’这种代表诉求的词句。

笃定了男朋友不会拒绝他。

但谢知远罕见的沉默了,既不搭理他,也没有推开他。

脸埋人脖子里也看不到他的表情,本就是漆黑的眸子,这会儿沉得吓人,里头的情绪翻滚升腾,和刚才在休息室的床上被催促动起来的时候一模一样。

长而卷的睫毛扇了扇,阮桐有的时候挺不讲道理的,“你不回答就当默认了哦。”

阮桐完全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有什么问题,张口叼住的时候还在想过去。

男朋友也很喜欢咬他。

不见人就咬明显的,见人就咬隐蔽的,有的时候蹲厕所看着了都会觉得不好意思。

而他多体贴多礼貌,还跟人提前打招呼。

吻.痕,学名称为机械性紫斑,还有一种更隐晦的说法是毛细血管下的小淤青。

百科上的解释说他主要成因是皮下微血管在遇到强大吸力下造成的破裂出血。

能咬出血,但咬不出这种淤血,还是在皮肤特别薄的脖子上。

鼓捣了好一阵子就给人留了一脖子的口水,阮桐嘴都麻了,上手去揪,跟他一样,薄的只有一层皮。

讲道理不应该的呀。

脸上的表情是迷茫的,阮桐问:“怎么咬不出来东西?”

谢知远抬手去摸,好笑的道:“没咬出来吗?”

“可能是方式角度不对?”阮桐总结反思了起来,“但是我是按照你之前的手……不对,吸法来的。”

脖子在视野盲点,只能拿着手机的前置摄像头去看。

他的肤色相比阮桐的黑一个度,但还是白的,一眼就看到了他说的那颗痣。

没有太大的感觉,到底抱着啃了几分钟,多多少少会给人一点面子,象征性的红一下。

谢知远提议道:“我咬一个,你看着学学?”

的确技不如人,该认的还是得认。

阮桐勉为其难地点头,“也可以。”

捏着下巴亲了亲,谢知远又问:“周一有安排吗?”

行程说是下周四,在南城的某个山沟沟里,四天三夜的拍摄,得请两天假,以及能跟人腻歪的一个周末。

阮桐摇摇头,又补充:“但是我要去学校报道。”

重要性跟工作一样。

办公桌上的东西不多,一个笔记本电脑,再就是几份文件。

摞一起推到旁边,谢知远把人放在了桌子上,“那得选个隐蔽一点的地方。”

男朋友尽心尽责,动作轻缓,还细心地配上内容详尽的口头讲解。

嘴要张开,牙齿要收着,中间不能有空隙,十秒为一组,如此反复,尽量保持过程的平缓。

必要的时候可以用点力。

“比如说现在。”谢知远抬眸看向面前的人,“找着这种特殊的地方的时候。”

隐蔽的位置,真的是一个非常隐蔽的位置。

衣服一放绝对看不见,但感觉超过了神经能承受的,阮桐现在听不清男朋友说了什么。

直到一个小标记制造完成,谢知远开了口,问:“学会了吗?”

没学会。

最新小说: 嫡女夺珠 失忆五年,我和死对头奉子成婚了? 分手后,被渣男小叔明撩暗宠 病秧子先别死,神医娘子来冲喜了! 喝醉后,女神让我忘了她 都市觉醒:我能不断进化异能 宠妾灭妻?主母二嫁高冷王爷 钱局 相亲当天,我被豪门大佬闪婚了 诱哄:心机前夫他蓄谋已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