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亮之后的第一个时辰,玉摧红扎扎实实的补了一觉。
对,只有一个时辰,然后门就被推开了,一个粉嘟嘟的小男孩牵着马昂走了进来。
“叔叔,我要坐马车。”小男孩奶声奶气地说。
这孩子生得实在太漂亮了,又太可爱了,简直让玉摧红一点拒绝的勇气也没有了。
马昂轻声道,“不好意思,孩子实在是太喜欢你的金篷马车了。”
玉摧红笑了,他记得自己在海外时听到一个的故事里,一个可怜的小美女想参加王子的舞会,她的仙女教母用仙杖指了一下南瓜,南瓜就变成了一辆豪华的马车,载着灰姑娘去参加王子的舞会。
无论是金蓬的,还是草篷的马车,不过都只是大人的交通工具,如果能让一个孩子喜欢,又有什么大不了,何必说,孩子还亲切叫了他一声叔叔。
玉摧红开心极了,他简直想象仙女教母一样,把它变成一个有趣的南瓜马车。
所以,两大一小,三个人坐进金篷马车对着朝阳出发。
马氏父子兴致很高。
只是玉摧红实在太困了,给小孩讲了两个笑话之后,就无精打采地躺在车篷中打着盹,一句话也接不下来了。
马昂讪笑道,“打扰了。”
他本来是官场中的“成名”人物,经过昨天罗养性的闹剧,他虽然不在场,自然也连着丢足了面子。
只是,马昂却提也不提,只对孩子露出开心的笑容。
玉摧红反而觉得他有些可怜了。
在这种情形下,马昂的心里肯定有些不好受。
走了一会儿,金篷马车终于转上了正街的主道,马昂果然不愧八面玲珑,居然对孩子又有说有笑起来。
孩子,又会有什么错呢?
在这对父子的嘻笑之中,玉摧红干脆眼观鼻,鼻观心,运功一个小周天。
今天出行得太早,又转过几个道口,才听见外面的人声变得热闹了起来。
马蹄声急!
打着盹的玉摧红此时不由也眼皮一抬。
金篷马车刚刚走到酒肆门前,玉摧红看见四匹健马从车边飞驰而过,那几个马上之人在酒肆门前倏地下马,身手矫健已极。
玉摧红暗忖,“金陵的地界,果然是卧虎藏龙。”
马上的骑士们身着一水的褐色的斗篷,在一群早己换上春衫的金陵百姓中间,显得非常刺眼。
他们下马之后却不立即入店,整了整衣衫,竟在酒肆门口两厢肃立着。
马昂奇怪道,“这是怎么回事?”
半拄香不到的时间,街上又奔来三匹健马。
骑士们在街道上的人群中,任意驰骋,却又巧妙地避开路人与摊档,显然,他们的马上功夫非常了得。
这四骑也在酒肆的门口停了下来,骑士们同声下了马,原先那四个身着斗篷的骑士迎了上去,八个人叽叽咕咕地相互嘀咕了一下,仍然未进店,石雕一般地站在门口。
玉摧红不想生事,悄悄将金篷马车的速度放缓了一些,因为以他的经验而言,知道这些人一定大有来头,而这样的一伙人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却是最忌外人偷窥的。
少时,街上又奔来一匹健马,玉摧红一看,便知道这人是这些骑士们的头目。
因为他也是一袭褐色衣衫,最怪的是,他双手反背在身后,并未牵着马缰,只靠两条腿驾御着马匹,却仍然表现得潇洒自如。
他也在前停住了,身形一飘,已下了马。
路人暗暗喝彩,“好俊的身手。”
这为首之人,穿的也是一袭褐色长衫,又用长巾包裹住口鼻,让人看不出年纪,他外露的两只眼睛微微上翻,目光如同鹰隼一样的凌利。
那七个身着斗篷的骑士恭谨地迎了上去,替他接过了马,他却反背着双手,一声不吭地走入店里。
酒肆里面早已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