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二公子的字,很有特点。”
有特点?
从未听人说过自己写的字有特点,温玺尘双眉微扬:“怎么个有特点法?”
怎么有特点......
前世今世总共看了那么多年,能记不住吗!
之所以当初想了那么久没想起来,是因为也有很久没见过温玺尘的字迹了。
记忆中最后一次看温玺尘的字是那封休书,赤色的休书。
红得刺眼,比血的颜色还刺眼。
那封休书写得工工整整,陈卿念也没细细去看每一个字,读了一行便读不下去了。那行字每个撇画每个捺画都似在往她心里刺一样。
叫她连吸气吐气都困难。
“陈二小姐?”
抛出的问题没有得到回答,温玺尘好奇着。
陈卿念摒了口气,试探着开口:“从温二公子的字来看,温二公子写字的时候喜欢先重重一压,再行笔。”
先重后轻,稳基轻洒。
但也造成有时力度把握不好留下溢墨的黑点。
温玺尘自己都没怎么注意过,用手比划了一下自己平时写字的习惯,但想来的确是这样的。
没想到陈卿念观察得这么仔细。
方才手上比划的那两下,不自觉写的是陈卿念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