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恒闻言有些诧异,好笑地看了她一眼:“你在想什么?”
重若用手指了指他,“你这个人,明明很小气的,平素我多吃一个瓜,你就,就对我吹胡子瞪眼的。”一双乌溜溜的眼睛眨巴眨巴,又像想起什么似的,“而且还很喜欢奴隶我,你明明有很多的御厨的,你却每天逼着我给你做饭吃。诚然,诚然你买了我,我给你做饭也是应当的,但,但也不能餐餐叫我做呀。那你不是对我有意思,为什么总是带着我呢?”她点了点头似乎很有信心地说:“对的,你就是对我有意思。”
刘恒楞了半晌轻声笑出声来,“对,我确实对你有意思。”
重若在他怀里“咯咯”一笑,可蓦地,她眼睛里就多了些泪水,神色黯淡,“那你喜欢我,你为什么还将我送去过浣衣局。”嘴角微微嘟着似乎是埋怨,却是一副特别委屈的样子:“你晓得不晓得,那里的公公差点侮辱了我。”她抽了一抽,“是了,你那个时候哪里还会记得我,那个时候,你正忙着和别人成亲呢。”
几句话说得模模糊糊,她明明已经失忆了,可还能说出那段时光里发生的事情。
“我不知道,我知道的话,我一定会......”
一定会弄死那个人的。
但他嘴里的话还没有说出口,重若已经攀上他的肩膀,给了他一个深深的吻。
她偏过头,眼角处皆是妖娆妩媚,已然又变了脸,嘴里软软地说:“刘恒,你是不是很想这样子。”她俏生生一笑,“我知道的。”
刘恒心里突然升起一丝涟漪,看着她醉得跟海棠一样的脸蛋,“嗯”了一声。
虽然这几日刘恒对她好不过是因为想要失忆的她能够重新爱上他,今夜将她灌醉也是想套话。毕竟要做那事儿,总归不能强迫了她。可眼下,虽然话没有套出多少出来来,情况也变得乱七八糟,可她这个样子,好歹也算意外收获,殊途同归。
刘恒忍不住在她脖颈处落下细细密密的吻,宛若昨夜雨打荷叶。
重若嘴里还嘟嘟囔囔的,用脸不断蹭着刘恒,一双玲珑玉足贴在他的手臂处,一股子凉意。已经时值盛夏,她柔嫩的肌肤却冰肌玉滑。她着在身上的那一层薄如羽翼的外衫,已经被褪了一大半。
喝醉酒了,人也变得不老实,来来回回的在怀抱里闹腾。她发间一根木绘簪子随着她的动作,没几下就落到地面上了。她黑色的长发就如泼墨一般倾泻下来,月华之下是一张倾国倾城的脸。
上一次与她肌肤相亲,刘恒不过记得一些细微末节罢了,如今,衣衫脱尽,低迷月光下,再次细细一看,才幡然醒悟,原是这样一具蛊惑人心的玲珑身躯,叫他生生沉沦进去。
刘恒指腹游走于肌肤之间,重若忍不住发出一声吚呜声,手覆上他的手,不让碰,可身子早就化为一汪春水,哪有什么气力。
咿咿呀呀的喊了几声,唇就被他封住。
她的脸恰似武林春色,浓如酒。刘恒的一双初试花间的手,柳嫩花柔。
辗转反侧间,春泽潋滟四散。
作者有话要说: 这辈子咬我的蚊子,下辈子都欠我一块钱。
那我可能要成为亿万富翁了。嘤嘤嘤~
——致一晚上被蚊子咬醒五次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