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五年夏,桃花村。
今年的夏天格外的漫长,热浪一波接着一波的扑面而来,到了日头西斜,生产队的社员们才拎着锄头、扁担等农具下工。农村里就着日头上工下工,所以夏日最难捱。
赵曼带着草帽,站在大树底下都觉得热的眼晕,上辈子到死的那天她都没这样暴晒过。
太阳又晒又热,没有防晒的世界,要不是身体杠素质好硬挺着,估计她能再挂一次,她现在很需要一只防晒霜。
俗话说紫外线是女人美貌的第一杀手,尽管赵曼出工的时候做足了准备,但是还是感觉到自己被晒黑,被氧化......
对于初高中都不爱上体育课的懒人超级选手来说,上工一天约等于要了她小命,被太阳烤一天她都能重新投胎,赵曼拎着锄头走在队伍的最后面,深一脚浅一脚的快要跌倒在地,但只要看见知青点的大门,就能见到小旋风一阵刮过,她已经抢在众人前头进了门。
冲进院子里,首先从井里打了凉水,舒舒服服的喝上一大缸子,再从院子中晒热的水缸里面打上一桶热水,冲到知青点后院洗了个战斗澡,做完这些,才感觉自己终于活了过来。
知青们也是见怪不怪的了,小丫头怪可怜的,十一岁就顶了家里哥哥们的名额来插队,虽然有些小毛病,但是想到赵曼可怜的身世,知青们也就不说什么了。
——臭美,每天回来首先要给自己洗的干干净净的。
魏敏跟赵曼关系最好,也知道她这个臭毛病,不知不觉也跟着她学了起来,还别说人下了工先洗个热水澡,着实轻松不少。
赵曼洗完澡,就看见外面拿着毛巾跟桶子的魏敏准备进来,两人相视一笑。
“赵曼,我妈叫你过去一下。”说话的是赵曼的便宜表姐苏爱华,人站在知青点的门口,却不敢进院。
“哦。”嘴上答应的好好的,身子却不听使唤,赵曼从廊下找出来个小篮子,在门口的菜地里摘豆角,她的动作轻快好看,像燕子在跳舞,不到一会儿小框子里面就满满当当的了,摘完了豆角就开始剥玉米皮。
豆角茄子都是当季的时令蔬菜,因为产量大,农村都喜欢种这几样,知青点的门口有一块自留地,也种了一大片的蔬菜。
“我妈说叫你过去一下。”苏爱华又重复了一遍,看着赵曼那张小狐狸精一样的脸,心里头的火就蹭蹭蹭往上冒,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个死妮子一点都不听招呼。
赵曼来队里的时候是最小的知青,可如今五年过去了,都十六岁了,现在已经是大姑娘了,她小时候还挺听话的,没想到最近这段时间越来越懒,别说自己叫不过去,就是她妈亲自出马,也不一定能喊得动这人。
听苏爱华说这话,赵曼这才懒洋洋的抬起眼皮子,那双微微往上翘起的桃花眼,便是让女人看了也心动,她找了个小板凳坐下,手上摘着长豆角,那十根细长细长的手指像葱段子一样,村里的小伙子们都喜欢这一口,只要是赵曼娇滴滴的求人帮忙,就连大队长的儿子的方大江,都乐意帮。
想想方大江平日里看赵曼时候的眼神,苏爱华就气的一口牙都要咬碎掉。
方大江是这个村里大队长方满仓的独生子,今年二十岁还是个读过高中的,高中毕业以后拖了他城里大姨的关系在友谊商店当会计,小伙子斯斯文文的很受村里小姑娘们的欢迎,这方大江到了二十岁都没说媳妇,旁人也不会说他不好找,村里不少小姑娘都喜欢方大江,当然苏爱华也看上了。
就是这方大江,上个月从城里回来,路上救了掉到水里的赵曼以后,就心心念念起这个小姑娘来,前几天他专门从城里回来,就是为了送苏曼一瓶花露水。
真是个狐狸媚子——苏爱华咬了咬牙,这小妮子暗地里心思可坏着呢。
赵曼翻了个白眼,你妈叫我过去我就要过去吗,叫一声小姨真当你是我亲小姨啊?
“你跟小姨说一声,我们才下工还没有吃饭呢,而且今天还是我煮饭,让小姨别骂我,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呜呜呜,你看我今天去地里,还把手给刮了呢。”说着眼泪汪汪的把手臂往前摊开,细嫩的手臂上面果然有一道红印子,而此刻眼泪汪汪的赵曼似乎受到了莫大的委屈一般。
这话说完,知青点的其他人看着苏爱华的眼神就带着那么一点不善了。
扯到别的事情他们可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但是今天是赵曼做饭呢,叫走她了他们吃啥?
再说赵曼都那么低声下气了,你们家偷摸摸的使唤赵曼做事别以为我们不知道。
以前苏家总喜欢使唤赵曼做家里的杂活,洗衣打猪草,但自从现在这个赵曼穿越过来以后,她打猪草的时候就总能碰到大队长的媳妇,洗衣服的时候也总能让衣服随着河水飘走,然后瘦弱的小身体淌进河水里面追赶着飘走的衣物,还不到一个月的功夫,苏家使唤赵曼做家务的事情,就被传的人尽皆知。
知青点都是轮班做饭,轮到赵曼她做的最简单,煮个玉米,再煮一锅子长豆角就完事,虽说饭菜简单,但是赵曼的手艺好,豆角都能让她做出肉味来,所以知青点的人都挺喜欢她做的饭菜。
“快点走快点走,赵曼是我们知青点的人,我们都舍不得叫她做事,你们到使唤上了,你们这是资产阶级的腐化现象!”
“就是,又不是真的亲戚,装什么装呢,赵曼是赵曼,你们苏家是你们苏家,我们都舍不得使唤赵曼,凭什么叫她上你们家给孝敬,又不是亲大姨,说白了就是个小妈的亲戚而已。”听到小妈几个字,苏爱华的嘴角抽了抽,赵曼怎么连这个都跟人讲啊。
“看什么看,再不走我们就要赶人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