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谁知道,竟还真的有:红的、橙的、蓝的、紫的、黑的、白的,一样颜色都不差。
右侧区域则是各类月季,摆在花架上,虽然不多,但胜在颜色鲜艳。这些洋月季林共能认识的寥寥无几,除开庭院里的御用马车,就只认识黄金庆典,但他并没有在花架上看到。
他随意看了一圈后,就发现男生已经将篮子里的花找瓶子插好摆在花架上了。
“这是什么花?”林共问。
“iceberg,奥斯丁冰山。由德国人r.kordes培育,世界著名的白花月季品种。”
林共点点头,又指着鸢尾问:“给包装吗?”
得到肯定回答,林共有些意外,但也没有多说,只是指挥着男生将每种颜色各取一朵扎起来。
男生沉默着走向鸢尾那一侧的桌子,从柜子里挑选出几张浅色包装纸,利落的裁剪起来,林共无所事事,就站在对面看他包装。
男生的手骨节分明,在白炽灯下幽幽泛着冷光。视线向上移去,瘦削的下巴,直挺的鼻。
林共承认,自己最擅长以貌取人,好看的人总是能得到优待。尤其是这样安静疏离的气质,看着实在不像个蠢的,很难让人和那个败家子挂钩。
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了解一个人最快的办法就是看他的眼睛。于是林共自然而然的顺着男生的下巴去看他的……
男生轻飘飘的视线看过来,瞳孔在光的照射下,不同于刚刚在室外的湖蓝色,是浅浅的灰绿色。
林共有一瞬间的愣神,半是心虚半是理直气壮的瞪视过去,先发制人道:“看什么?”
男生用手肘撑着桌子,半个身子斜倚着,似笑非笑道:“不是你先看的吗?”又问,“我眼睛好看吗?”
林共震惊,既为他话里的内容,又为他云淡风轻的语气。
就冲这盲目的自信,送人庭院的败家事,他信了。于是他问:“你知道你姓卢吗?”
“不知道。”他姓陈。
得,果真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
林共不愿再过多纠缠,有气无力问:“花好了吗?”
“好了挺久了。”
“好了你不说话!”说完就伸手要去拿花。
男生笑笑不说话,一把按住林共的手,身体前倾过来,盯着林共的眼睛问:“哥,你叫什么?”
林共手突然被按住,惊的心里一颤,闻言翻了个白眼,答:“你爹。”
男生用手圈了圈林共的手腕,笑着说好。林共震惊,甩开手低声骂了句草,扭头就走。
这是他长这么大第一次被摸手,还是被一个男生。他觉得自己被调戏了。他决定,以后再也不来这买花了,就算南花市大街不开了,他自己买花苗去种,也不来这里了。
林共走后,郭林夫妇也挑好了月季,郭邺城过去付了钱又聊了两句,末了男生微笑提醒道:“鸢尾盛放时间短,车内空调温度尽量不要超过二十度,它耐热差。”
郭林夫妇离开后,从楼梯上下来一个男生,红毛板寸,铆钉夹克过膝皮靴,一身朋克装扮,“花儿,稀奇啊,今天态度这么好?”说着又啧啧摇头不赞成道:“不过太突然了,你怎么能直接上手摸呢,我跟你说……”
陈目捏了捏指尖,手心里似乎还留存着刚才皮肤接触时的温度。他想,也不是突然就想摸的,知道他是林共之后就想摸了。
算上这回,他们已经偶遇三次了吧?第一次在电梯,第二次是微博热搜,第三次是在这院子里,总共三次,正正好好三次……网上不是有人说过吗,两个人能偶遇三次那就是缘分……有缘分就说明这是命中注定的事,谁也逃不掉。
陈目盯着手机想,就像现在,哪怕林共还不知道他就是blazing,但只要他还给他发消息,那这就是剪不断的羁绊。
卢岸自说自话了一会发现这回陈目连敷衍都懒得敷衍了,视线一直盯着手机屏幕。卢岸怒了,手机还能比他的撩妹经验好?
“陈花!你听没听我说话啊,手机还能让你盯出花儿来?”
陈目从桌上摸起刚才裁纸时用的小刀,扔出去,正好砸在卢岸的脚边,他说,“死于话多。”
卢岸怪叫一声,说:“但凡你再往前多扔几厘米,我就去告你故意伤人。”
手机提示音响了两声,陈目拿起来看,是林共发来的。
陈目笑,可不就盯出花儿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