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奇怪,自己最信任的人,竟然是自己曾经最想要抓住的人。
更奇怪的是,自己竟然还把金锋给放了!
人生啊,就是这么的戏剧和反转。
抓金锋这事只有金锋一个人知道。
到现在自己都有些想不明白,那天凌晨自己为什么会放了金锋。明明去宝山之前的时候,自己想抓他来着。
或许,是识英雄重英雄吧!
或许,在自己的心里,压根就没把金锋当做敌人吧。
这个妖孽啊,还竟然他妈的不给自己讲关于人面大鼎的事!
根据现在自己掌握的情报,金锋已经在野人山布好了诛仙阵准备等李家人去送死。
在金锋身边,自己还有人随时随地给自己传递信息。
不过这已经不重要了。
那头夏老嘴里的妖孽已经不再是神州人,再也没法子祸害神州了。他这头大恶龙这辈子都回不了神州了。
自己只管神州的事,神州以外,跟自己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就让那头大恶龙去祸害别人去吧。
“老豆……冰冰!”
旁边的小儿子叶平安指着路上飞驰而过的冷冻车弱弱叫着。
边说,小平安还不住的摆着手一脸的期盼。
“不准吃,会拉肚子。”
叶布依的老婆操着流利的粤语叫着,叶布依却是笑着对自己的儿子点头说好。
“一会过去,老头就给你买!”
“买多多的冰冰放冰箱,儿子想什么吃就什么时候吃!”
小平安啊啊拍手,嘴里哦哦吼吼叫着,忽然又对自己的母亲嘿嘿嘿笑起来。
小平安的脸五官紧皱在一起,那丑到爆的笑容落在叶布依的眼睛里却是叫自己心都化开,完全沉浸在那笑容当中。
“没事儿。他要吃就让他多吃点。吃伤到牙了,就会节制了。”
叶布依的老婆轻声说道:“你太惯着他。不是好事。以后我不好教!”
“以后我来教!你好好上班。”
叶布依柔声说着,一直拉着小平安的手,爱怜的抚摸自己叶家唯一种的脑袋。
叶布依的老婆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后来进了亲戚的一家民企打工。再后来民企被国企收购,她也成为了国企合同制工人。
前些天,楼建荣秘书周桉熠亲自跑了一趟天粤故里,亲自把她给接了过来。
既然是国企,那就好办。直接借调到国企总部来坐办公室。
为此叶布依还亲自打电话谢过周桉熠。
又往前走了一会,夏鼎故居已经历历在目。在夏鼎故居的背后就是公园。
那是曾经金锋给香江澳岛几个大佬买下的几栋大楼拆的地。以前金锋准备用他来建教科文组织东方总部,这事黄了,金锋就把这里做成了公园。
久而久之,这做天都城第一个私人公园已经成为了天都城老百姓们最喜欢的露天场所之一。
小平安也喜欢这里。他喜欢这公园里养的鱼。更喜欢这里十五分钟就喷一次的大喷泉。
为了让自己叶家唯一的种玩高兴,叶布依还买来了专业运动员的鲨鱼服。
只要自己儿子高兴,自己也没什么说的。哪怕今天自己死了。
就算今天自己死了也无所谓。自己的墓地已经有了,金锋还给自己点了穴,自己埋下去之后,小平安的将来也不用栽愁了。
毕竟金锋说过,包发五代。五代极富极贵!
自己,相信金锋!
“过去吧。”
叶布依拉着自己老婆和儿子继续往前走,走到了二十多米外的人行道准备过马路。
红灯是一百一十秒,现在刚刚去了一半!
此时正值将夜未夜华灯初上之际,四周等待过马路的人极多,叶布依一家三口站在其中丝毫不引人注意。
来来回回的车流穿行不停,红红的尾灯拉出一条条绚烂的血色长痕!
一道道的led灯从自己眼前射过,让叶布依眯起了眼睛。堵车的喇叭声不绝于耳,更是干扰了叶布依的听觉。
但叶布依丝毫都不在乎这些,自己绝大部分的注意力都在小平安身上。他拉着小平安的手不住的跟小平安交代不要乱跑,生怕小平安挣脱自己冲出去。
小平安是第一次来到天都城这样的超级大城市。他对这里的环境还不习惯,尤其怕这样多的车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