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斗篷龙(1 / 2)

两人在那个旅馆住了一晚之后,早上就开始返回古树。

刚回去,顺着环绕古树的木质台阶准备去到屋内,就听见小小的爆炸声传来。

然后就是方庆的骂娘声。

沈朝幕推门进去,那个小小的树屋里已经满是硝烟的味道,灰色的烟雾缭绕。

方庆的脸都被炸得变黑了,来串门的杨知明猛地咳嗽——本来他平时就喜欢把左腿的义肢拿下来,砰砰敲着玩,这下赶紧弯腰把手里的假腿装了回去,就往外头跑。

沈朝幕说:“你这又是在做什么实验?”

“不就是正常的毒.药么。”方庆憋着气把所有的窗子都打开,“我还想多找几种材料......”

他的目光落在了沈朝幕手里的那朵樱粉色花上,然后眼睛都直了:“你这花是在哪里找到的?!”

沈朝幕指了指龙拾雨:“他在路边捡的。”

“这、这就是我要的材料!”方庆快激动疯了,“你知道这种花有多难找吗,市场上根本就没得卖的!!”

沈朝幕:“......”

他想起龙拾雨接连几次摘花的经历,总感觉龙拾雨好像有什么特殊的技能。

方庆激动到搓手:“小沈啊,你这花、你这花能不能......”

沈朝幕说:“你这要问他。”

龙拾雨就有些纠结。

他上次送给公主的白花最后变成了烈日昙花,这次好不容易又摘了一朵好看的、衬得上公主的,结果又是什么稀少的素材。

但是方庆的眼睛都快发出绿光了,他就说:“好吧,你拿走吧。”

方庆喜不胜收,接过那朵花又准备开始实验。

沈朝幕又问:“陆山遥的事情怎么样了?”

这句话问出口,方庆的神情稍微收敛了一点:“哦他基本上没事了,毕竟骸骨人鱼的毒.药研究出来,本来就是足够的荣誉了。就是陆山怀还被烦着。”

他们说的是孙复的事情。

那个“智者”在永夜之地被陆家的两兄弟怼了,然后又被方庆拖鞋糊脸,回去之后就一直怀恨在心。

方庆不在协会,他就去翻那两兄弟的老底。

作为研究人员的陆山遥还好,毕竟他常年就待在实验室,有天赋有成绩,私生活也......科研人员没有私生活,只有防脱发洗头水。

而指挥官能被弹劾的事情就多了去了,连难免的失误都能被揪着不放。陆山怀没有什么硬伤,但这莫名其妙被查一轮也很烦心。

这也是为什么他暂时回了星都,没有跟着众人来到塔步。

方庆说:“毕竟孙家对协会的资金提供一直非常稳定......”

“他们家不也有占树商会的股份吗。”沈朝幕说,“准确来讲,塔步这里的产业链也有他们的不少投资。”

虽说商会的主要成员清一色由兽族组成,但背后的金主则是来自星海各地。毕竟,作为两个文明的发源地,塔步的物资与文化遗留非常丰富,那西半球至今还没有被探索清楚。

方庆抓了抓脑袋:“真的是烦人,我也想帮小陆,但真的是有心无力......我哪天肯定毒死那帮龟孙。唉不说了不说了,我还要去做实验呢。”

他拿着那朵樱粉色的花,匆匆回到了屋内。

龙拾雨跟着公主回去房间。

沈朝幕说:“今天该去集市上逛一圈了,这三天刚好是最热闹的时候,应该有治伤需要的素材。”

“嗯。”龙拾雨点头。

沈朝幕稍微整理了一下协会这两天的资料,他就扯了一根线下来,把之前沈朝幕送他的鸟笼装饰品给串了起来。

那拇指大小的鸟笼依旧闪着漂亮的光辉,他把它系在了脖子上。

毕竟这是公主送他的礼物。

以前公主也给过他礼物,但是因为各种原因通通都丢了。现在......也算是个失而复得。

下午的时候他们去了集市,去的路上看见黑骑士正在和一个兽族汉子喝酒划拳。

那汉子已经喝到满脸红光了,还挥舞着手中的木杯子:“满上满上!”

黑骑士喝酒的时候,就是把那酒往盔甲里一倒——

幽魂者的身子大多是精神力,那酒进去根本不存在“喝”这个概念,不论谁和他拼酒量都是无底洞。只见他现在气定神闲,下巴的盔甲一开,一杯烈酒就哗啦啦倒了下去。

对面早已醉眼惺忪,哪里看得出来?

又喝了几口,骰子落下,他不甘不愿地把钱砸在了桌面,推给黑骑士。

而土豆的马鞍旁边,挂着几个塑料袋,里头是黑骑士刚买的迷你植物。

龙拾雨的眼睛亮了起来。

黑骑士本能地感受到了危险,一回头就看见了龙拾雨,赶忙把桌面上的钱搂在怀里,半句话不多说,骑上土豆就跑了。

一溜烟头都不回。

沈朝幕:“......”

龙拾雨还盯着黑骑士离开的方向,颇有些念念不舍。然后他回头和公主承诺说:“我之后再给你找一朵漂亮的花来。”

阳光下,鸟笼吊坠闪过金与银的光华。

沈朝幕愣了愣:“你还把它挂起来了?”

“嗯。”龙拾雨说。

沈朝幕本来想说,其实也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

他只是路过集市时觉得亮晶晶的,随手挑了个好看的而已。

其他既昂贵又亮闪闪的东西从来不少,沈朝幕见过太多了,随便去个沈家的什么拍卖会,珠宝钻石迷醉人眼,天价也有大把人愿意争逐,龙类当然也会喜欢这珠光宝气。

沈朝幕就说:“哪天买贵一点的,给你用尾巴在床上盘着,全都是亮闪闪的。”

龙拾雨说:“就这个也挺好的呀,我很喜欢。”

沈朝幕心头一动。

像是什么柔软的东西在挠心尖。

然后龙拾雨又说:“不过你说的亮闪闪是多闪?”他稍微扭捏了一下,“还是有点想要的。”

沈朝幕:“......”

走过熙熙攘攘的集市,头顶的古树沙沙作响。

由于山火提前离开的游客有许多,但这里依旧能看见不少人在挑选。

商品种类繁多,捕梦网精致,小首饰闪耀。

动物骨骼雕出的精美号角,吹奏起来声音寂寥又奇特,好似狼群在山丘的嚎叫。比如树叶编织出的灯笼,里头盛着明黄的光芒,如果在夜晚穿梭野外时拿上一盏,就能探索丛林的秘密。

沈朝幕在卖衣服的一家店铺前停了下来。

这里卖的是塔步的传统服饰,全都有着艳丽的色彩,好似当地人奔放的性格。

他的目光落在斗篷上头。

塔步的斗篷是由结实皮革与不同的树叶做成的,针脚分外扎实紧密,风刮来的时候叶子轻轻摆动。

在久远时代前,兽族会穿着这样的衣服外出,挡风又温暖。现在在节日的时候还会见到他们这样穿,走过平原时,像是与自然为伍。

买斗篷的游客不少,都是拿去拍照和留念收藏的。

沈朝幕冲龙拾雨招了招手:“过来。”

龙拾雨毫无反应,盯着远处的小吃铺。

然后他被沈朝幕抓着肩膀转了过来,面对着一大堆斗篷。

沈朝幕说:“挑一件喜欢的。”

“为什么要买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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