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色流入天际,辽阔无边的草原上矗立着一座座金色瓦顶的圆堡建筑,建筑的墙面绘制着彩色斑斓的图形,异域风情的装饰中透出精致与华美。
建筑之外则是壮阔的蓝天绿草,牛羊像是点缀在绿毯上的雪花,悠闲自在地漫游嬉闹着,这时,一列马车队伍从天边缓缓混入其中。
历经两个半月的路程,春芽萌发时节,阮萱终于来到了金章的都城达克萨。
达克萨不仅是金章的首都,同时还是漠北边塞的要地,承担着军事防御、交通、经贸发展的重要作用。
先前阮萱听方如辰说起金章时感受并不深,如今亲眼所见,她才终于明白为何献王要千里迢迢来到金章。
达克萨在漠北各国中的地理特殊性确实太重要了。
听方如辰一通分析,阮萱心说,这不就是漠北的中央商务区。
况且游牧民族骁勇善战,献王本就崇尚武力,那么她来金章谋求合作倒也合情合理。
就是不知道要用何等条件作为交换了。
阮萱这边一番思索,队伍已经渐渐驶入都城中央。
只见宫城前伫立一人,正是半月前率领骑兵先行达到达克萨的献王,此时她身着一袭黑色绣金长袍,脚蹬长筒撵靴,腰间别一把跑马弯刀,显得整个人英气凌然。
帅气极了,比不过,委实比不过。
阮萱极有自知之明地默默下了马车,随后一行人又被带到了宴厅。
说是宴厅,其实是一个足以容纳百人的超大型帐篷,摆放着数十张席位,位置中央处的篝火上还架着几只肥滋滋的烤羊。
羊肉烤得有一些时间了,正是肉香四溢的时候。就连吃惯了各色美食的阮萱,闻到这味道,也没忍住咽了下口水。
当然这也和最近两日为了赶路只吃烧饼配稀饭有很大关系。
“诸位远道而来,想必旅途劳累,不必拘礼,快快坐下吧。”
主位上说话的女人宽肩身壮,头戴金镂高冠,身着一袭团纹蓝色锦袍,辫发垂于身后,和善的眉目间带着几分威严气度。
这人便是金章的术都可汗。
待众人相继落座,一旁随侍的仆人开始为每张小桌上菜,大盘烤肉,大盘烙饼,大碗酥油茶……一眼看去,就没有小碟小盘的。
对此阮萱并不觉得奇怪,毕竟她也是吃过烤全羊的人,比起拿弯刀直接在整羊上割,这已经文雅许多了。
所以在仆人准备分割盘子里烤好的羊肉时,阮萱主动接过了短刀。
她执刀的动作十分熟练,可不是胡乱切割,而是考虑到肉质的肥瘦口感,有选择地分割羊肉。
她的行为引起了术都可汗的注意,术都略感疑惑地问道:“我看这位姑娘手法很是讲究娴熟,从前可是来过金章?”
术都突然说话,也让在场众人向阮萱纷纷投来好奇的目光。
阮萱停下手,大方有礼地说了:“回可汗,实不相瞒我还真是第一次来贵国,只是以前有幸吃过几次烤全羊,一时感兴趣就跟烹饪的师傅学了学。”
说到这里,阮萱举起油乎乎的手:“我比较喜欢自己动手,过瘾。”
“好好,好一个过瘾,到了大草原就该大口喝酒大口吃肉。”术都朗声笑着,转而又对献王说,“王爷,你带来的人果真都很有意思,来,我敬你一杯。”
献王并不多言,端起酒杯冲着术都微微颔首,一饮而尽。
阮萱这边则在两人对杯的时候,将肥瘦相间带点儿脆皮的羊肉片喂到了她家夫郎的嘴里,颇为期待地问:“我怕太腻,特意挤了点杏汁在上面,你尝尝。”
难怪入口有一丝微酸的果香,确实中和了几分羊肉的腥膻气。
加之这几日赶路太急,陆锦行本就晕车吃不来油腻的食物,经过阮萱这么一弄,吃起来竟是还不错。
“味道挺好,别有一番滋味。”陆锦行说,“不过还是比不上你做的烤肉串,那个味道更好。”
阮萱挑眉一笑,又递出一块羊肉,“这还用说,等有时间再做给你吃,再吃一块,你最近都瘦了,该多吃点补补身体。”
阮萱这边忙着投喂自家夫郎,没发现她的举动正好落在对面一对夫妻的眼中。
沈氏和陆臻看着对面愈发黏糊的两人,竟然跟着生出几分尴尬。
明明都是成了亲的人,为何他们没像人家这样。尤其陆臻这人礼法教义读多了,此等大庭广众秀恩爱的举动她是这辈子都做不出来的。
心里这么想着,微微低头瞥见大盘子里已经被仆人切好的羊肉片,顿时有几分说不上来的感觉。
这时,她身旁的沈氏蓦地笑了,夹了一块羊肉放到她的碗里,“妻主,你也尝尝。”
闻言,陆臻猛地抬头,半晌过后,她对上沈氏笑盈盈的眉眼,心里渐渐开阔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