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酸刻薄的声音一下子就把清萱拉回到了现实,如果说简陋的摆设让清萱有了自己成为李建英的猜想,那么这个声音则是肯定了这个事实,因为这个声音就是李建英的生母罗美娟。而今天呢,就是李建英出嫁的日子,在小姑娘的记忆中,左邻右舍都认为这是一门好婚事,因为对方是一位军人,在这个参军光荣一心向党的社会,军人是一个崇高又令人向往的职业。
清萱按了按额头,既然她现在占了这小姑娘的身体,总要代替人家活下去的。清萱手撑着土炕勉强下了地,给罗美娟开门。
罗美娟不是太待见这个小闺女,但是今天是李建英出嫁的日子,天都蒙蒙亮了,李建英房里还没动静,要是接亲的来了,还指不定以为自己养了一个多懒的闺女。罗美娟不想让自家闹笑话,才直接跑来喊门。
“李二丫,你还真当自己多金贵?一个丫头片子,要出门子了,还敢赖床,也不怕老陆家不要你这个懒婆娘!”罗美娟眼一斜,带着厚重老茧的大手就打算往清萱头上打,想到李建英马上要出嫁,才硬生生地收回了手。
清萱第一次看见这么不做作的行事风格,目瞪口呆,在心里做自我安慰,这个是李建英的生母,生母!控制住自己的脾气,不就是说话难听了点嘛!她堂堂郡主,占了人家女儿的身体,就不能一上来就对人家做母亲的表示不满。
清萱扯了扯嘴角,露出一抹浅浅的笑意,“娘,我昨天不太舒服,今天起晚了一些。”
“行了,行了,天天懒驴上磨的玩意儿!”罗美娟撇撇嘴,把胳肢窝里夹着的包袱往清萱怀里一塞,“还不给老娘快点换衣裳,再等等老陆家的人就来了!老娘怎么养了你这么个糟心玩意儿。”
清萱垂眸,接过了那个藏蓝色的包袱,里面是一套崭新的红色衣裤,是由一种虽然光滑却略显僵硬的布料制成,这种布料是现下十分流行的,似乎叫做“的确良”,是李建英的婆家陆家送来的彩礼之一,给新媳妇婚礼上穿的。
清萱的心里有些打鼓,这经历太刺激了吧?早上借尸还魂,上午就要代替原身嫁人。清萱对于婚姻也没有任何抗议,在不久之前,她也嫁给了一个人,比这个叫李建英的姑娘还好一些,因为在出嫁前,在父王的安排下,她是见过她那个夫君的,也算是玉树临风,风度翩翩,只可惜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夫妻两个成亲五六年,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感情自然也是淡漠无比,还有这次落水,清萱看得分明,就是她那个不成器的夫君纳回来的那个表妹推的。
对于这件事,清萱真是不知道说什么好,她聪明一世,结果栽到一个只长了脸却没长脑子的女人手里。
清萱换好衣裤,一边洗漱,一边听罗美娟说了一车轱辘的话,无非就是到了陆家要手脚勤快,要帮衬家里。
门外也开始热闹了起来。
正是新郎陆维东骑着一辆自行车来接亲,新婚夫妇拜别了娘家父母就开始往新郎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