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可还是九零年代的偏远农村,非常保守封建。
哪怕是一点唾沫星子就能把一个人逼死。
“我做什么呢?我哪里错了?大哥不要,还不能让我要吗?安晚,你别管我的事!我讨厌你。”
陆景明气得用手指指着她的鼻子,伸手去抢她手里的新鞋子,却被她躲开。
“三哥,我不能给你!这双鞋子必须送回去,大哥要是知道了,会很生气的。”
安晚没计较陆景明说讨厌自己的话,
“你威胁我是吗?安晚,你以为你是谁啊?一个来路不明的野——”
说到这,想到什么的陆景明闭上嘴说不下去,别过脸垂下眼帘,却不敢看安晚明亮善良的眼睛。
“反正是你的错,都是你害我没有新鞋子穿,安晚,我讨厌你!上个星期妈妈答应买新鞋子给我,就因为你,又是看病又是买衣服买肉,害得我才没有新鞋子。嗯……呜呜呜……”
他放不下面子和她认错道歉,一气之下说了几句过分的话,可说着说着泪水从他脸颊流下来。
明天就要去学校上课了,如果还穿脚上的这对破鞋子,那他一定会被那些同学编排和笑死的。
他们天天明里暗里嘲笑他穿破鞋。
笑他家穷得连鞋子都买不起,肯定是父母好吃懒做。
笑他是穷鬼一个,身上有穷酸味道,他们靠近一点就能闻到,会嫌弃沾到自己衣服上。
他们都不和他说话,不和他来往。
笑他这么穷还跟别人一起学什么美术绘画,不如直接回农村放牛。
哦,不对,他家这么穷,估计连牛都放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