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香兰垂着眼:“我不知这桩人命与本案有关,本打算将这件事带进棺材的,那郑弘春再畜生,也是小薇现在名义上的父亲,他是杀人犯,杀的还是亲兄弟,小薇脸上不好看,容凝雨……是小薇的生母,就算我什么都不做,任她被威胁,任她在苦海里挣扎,小薇也不会怪我,都是容凝雨自找的,可我不想小薇难过,长大了想到这些事,心里会有负担,我这辈子……只有小薇这一个女儿,她那么乖,那么好,笑起来那么好看,我能做的不多,只希望她往后余生,顺遂安平,脸上永远有笑容。”
叶白汀和仇疑青对视了一眼,都是一脸沉吟,若有所思。
马香兰既然说出了长簪,指明了位置,锦衣卫就一定能找到,因这种事撒不了谎,可……是不是有点巧了?
容凝雨是真的惊讶,马香兰从头到尾情绪也很稳,没半点心虚,那当年这桩人命案,事实到底如何?
叶白汀猜,郑弘春当天,在那个时间段,一定出现过,马香兰说的细节很丰富,有些事也很容易确认,比如那笔金子,比如他当日大概的时间线,前后情绪的变化,对人对事的态度,郑弘春不是个能藏得住心事的人,一查便知。
可以未必所有一切,马香兰都说了实话。
比如……郑弘春到时,没等到上手用力,郑弘方就已经死了呢?
或者他没机会问到金子的答案,以死者继承人的身份,得到那笔金子,完全不可行吗?或者他拔下长簪,想威胁容凝雨,因容凝雨是郑弘方枕边最亲密的人,聪慧,擅谋,郑弘方的秘密,她一定知道,就算不知道,也能想办法知道,他不就能拿到了?甚至都不用拿出簪子威胁,他只消旁敲侧击,不管是杀了人的愧疚,还是女儿在他名下,容凝雨大约都不会拒绝。
事实真相到底是怎么回事,只有郑弘春自己才知道,奈何他已经被燕柔蔓杀了,这些口供便无从问起。
叶白汀仔细回想,郑弘方左胸的致命伤只有一处,边缘没有犹豫,没有反复戳刺的痕迹,凶器长簪符合伤口特征,肯定也只是戳了一次的,但中间有无停顿……
如果尸体是新鲜尸体,他能看出来,停的那一下必有痕迹,可问题是尸体在沼泽里泡了太久,就算尸身保存的相对完整,过于细微的痕迹却难以辨认清晰,何况还是细长簪子留下的。
要是有现代仪器,随便用个显微镜什么的,也能看出来,问题是,没有。
当年这桩人命案,要么是容凝雨第一次下手,郑弘春就死了,或者直接濒死,郑弘春趁着这一点点时间,问到了想要的信息,看着兄长咽气,又贪心不足,拿走了簪子,试图以后威胁,或者没问到,但想到了其它可以用的方法,不想被马香兰知道了,相互制衡;要么,是容凝雨慌乱之下,刺出的伤口很浅,并不致死,而之前下的毒,包括砸的后脑,当时都没有让郑弘方死去,郑弘春一边进行着自己的计划,一边按住这留在体外半截的簪子,要了郑弘方的命。
若是前者,马春兰的行为无疑是包庇,容凝雨可能也立刻接收到了信号,在某些地方撒了谎,偏偏马香兰是当时命案唯一亲历人,物证长簪也有,非要抓走容凝雨,不合规矩。
若是后者,杀人凶手已经被别人杀害,再纠结证物,似乎也没了意义。
一时间,有些进退两难。
“我虽不才,却也听过官场规矩,该谁办的事谁办,不该管的可以移交相关官署,”盛珑帕子拂过唇角,目光微闪,“本次三桩命案,鲁王世子是宗亲,又有东厂厂公盯着,不可轻忽,锦衣卫管辖查案,再正常不过,可当年郑弘方的案子……他一个小混混,无名无才,无官无职,锦衣卫何必替京兆尹担这个责?”
她看了眼窗外:“如今除夕将至,万家团圆,锦衣卫也是要休息的,本案事实已清,指挥使不若就此先行结案,郑弘方一事,有不清楚的地方,之后再慢慢查,或者,移交给京兆尹,岂不大家都方便?”
申姜宛如打通任督二脉,拳砸掌心,那叫一个头脑清明:“对啊,我们从头到尾要找的都是鲁王世子!他死了,我们要查的也是他的案子,跟郑弘方有什么关系!”
他还转头看向叶白汀:“少爷,郑弘方这个案子,肯定不是燕柔蔓干的吧?”
叶白汀摇了摇头:“证据不足,逻辑链上说不通,且杀人方式不同。”
虽然都中了毒,但燕柔蔓的性格偏激,当年如果起意要杀郑弘方,形式风格上也会有自己的色彩,而且她短短时间就连杀三人,已经是豁了出去,如果当年就起了这份偏激,那她杀的人不可能只这三个,可按着这个案子查了这么久,申姜不是没跑过京兆尹或刑部,有这种特点的案子,只有这一份。
申姜:“行了我明白了,这事我来办,是接着查还是甩锅移交,所有收尾的事,我负责!”
叶白汀:……
你当着屋子里这么多人,说‘甩锅’,合适么?
申姜立刻领悟,肃正表情:“我们锦衣卫办案,要讲流程,讲证据,所有手续都得合法合理,什么甩锅,不存在这回事!只是不关我们的事,我们也不能硬管,对吧?万一京兆尹过来找我们哭,这大过年的,咱们总得给个面子不是?”
他小心翼翼看向仇疑青,等待指挥使的指示。
仇疑青却并不似他这般犹豫,面色沉肃一如既往:“无规矩不成方圆,无五音难正六律。北镇抚司上承天子旨意,自来按规矩办事,是我之责,粉身碎骨,不退一步,非我之责,亦不敢雷池一步,坏了朝廷法纪。京畿小案,非我管辖,依律移交,然则此命案乃锦衣卫断案寻踪发现,北镇抚司有问询之权——”
“容凝雨,现无确凿证据证明你就是杀害郑弘方的凶手,北镇抚司无权关押,然你之嫌疑甚大,此后需配合京兆尹侦查破案,但有所请,不可推诿,但有所问,不可谎骗,案子一日未结,你便一日不可离京,如若有潜逃行为,便是自陈罪责,我北镇抚司有权拿你归案,你可心服?”
容凝雨闭眸叩头,额头贴在地面:“民女心服。”
燕柔蔓眼底蓄泪,推了凝雨起来,自己转身,冲着马香兰磕了个头。
马香兰立刻避开,语气生硬:“用不着,我也不是在帮她,就是实话实说,不想北镇抚司诸位大人难办,”她看也没看容凝雨一眼,“她要是想来跟我抢女儿,我还是会跟她拼命的!”
容凝雨眼角微红:“小薇……永远都是你女儿,你养她育她,教她明事理,知分寸,一腔感情全给了她,别人家亲娘也难做到,我但凡有点良心,都不会生这种念头。”
马香兰垂着眼,没说话。
她知道容凝雨很聪明,又不乏手腕,真正想做什么事的时候,一定能成功,容凝雨前些年也的确没有试图找她,或寻小薇,她不信哪个当娘的不思念孩子,不想和孩子靠近,容凝雨只是耐得住,忍的住,最多在某些场合看到,偷偷看一眼,她真的从未想过跟她抢孩子。
近两三年突然走得近了些,也是女儿不知何故,迷上了话本子,还爱编故事,甚至偷偷落了笔名,悄悄在书局里写,她不觉得这是不务正业,女孩子怎么了,她花钱培养女儿读书认字,是让她学道理,学处世,不是禁锢她的,感兴趣就感兴趣,想学就学想写就写,只要不杀人放火走歪路,她都支持,可她在这方面给不了女儿任何建议,偏容凝雨在这方面见多识广,也颇有几分才学,会品评,小薇一认识她,可不就走近了?
况且人家是母女,本就有亲缘……
马香兰不是没吃过醋,泛过酸,但不管容凝雨还是女儿,都给足了她安全感,女儿从未想过离开过她,就像交了个新朋友,和朱玥那个小丫头一样,很聊得来,有共同话题,偶尔想聚一聚,只是这个新朋友年纪大了些。
女儿有自己的空间,可以兼顾很多事,她自己也是,几个人的相处模式慢慢发生变化,在融合,在变好,她非常确定一件事,女儿永远不会离开她,她在女儿心里永远是最依恋,最看重,最重要的那个人。
这个,就够了。
容凝雨也从没把那些控制人的手段用在小薇身上,从不主动接近,也不会在外约见,一切以女儿意志为先,距离感保持的非常好。
马香兰相信容凝雨对女儿有一腔母爱,她似乎在尽一切努力,不愿女儿烦恼,不希望女儿必须承受痛苦,在两个母亲之间做选择取舍……真正做人娘亲的,都是这样,舍不得孩子有一点委屈,一点苦恼。
说起来,好像每次任性的都是她这个养母,偶尔会酸一酸,难过难过,容凝雨和女儿其实都在将就她……
想着,马香兰鼻子就有些酸,眼眶微热,这么多年,她也终是,有了家人。
她也在被别人爱着。
她哼了一声,淡淡看了容凝雨一眼:“今年家里晦气,死了男人,我瞧着你运气也不怎么好,谁都别嫌弃谁,除夕若无事,到家里来来守岁吧。”
容凝雨怔住,似乎完全没意料到这份邀请,眼眶顿时盈满泪水,控制的太用力,以至于说不出话。
马香兰又看燕柔蔓:“进去了消停些,收着点脾气,大过年的,官兵也是人,外头的人也得休息,给你行不了方便,你做了这样的事,也别怪别人陪不了你。”
燕柔蔓要的才不是姐姐陪她下狱,她要的只是……
总之姐姐没事,她很开心,不过看向容凝雨时,难免露出以往的小脾气:“我燕柔蔓向来自会找乐子,才不需要人陪。”
“岁月漫长,你我同往,”容凝雨伸手,轻轻替她将鬓边发丝拢到耳后,“要记得,我一直都在,嗯?”
燕柔蔓有些不自在的点了点头:“嗯。”
她抱住容凝雨,再一次蹭了蹭她的肩膀:“姐姐……我错了,再也不敢了。”
“嗯,乖了。”容凝雨闭了眼睛,轻轻揉了揉她的发。
这下总能结案了吧!申姜看着两个女人再次拥抱,明显就是道别的意思,一身轻松,这下总能回家过年了吧?
不料燕柔蔓抱完了人,撒完了娇,转过头来,眉眼清明锐利:“指挥使容禀,还有一件事,妾身需得报给您听。”
仇疑青:“何事?”
燕柔蔓:“请指挥使摒退左右。”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本案比较特殊,89章开启猜凶手环节时,问的是‘连环杀人案的凶手是谁?’,不管郑弘方是不是容凝雨杀的,都是个案,后面三个男人的死,凶手同一人,才是连环杀人案,也是本次案件主体,所以本次答案不存在暧昧,就是燕柔蔓一个人,答容凝雨的宝宝,没有小红包哦~_(:3ゝ∠)_这一案跟上一案猜对情况完全相反,上一案是基本全猜中了,没猜中的很少,这回是猜中的很少……要是宝宝们心里不爽快,就是作者的锅!这两章的评论区……真的,作者有点吓着了,都快不敢码字了……猜对的小伙伴红包已发,如有作者眼瘸漏看,请在评论区喊一声q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