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王柱子喝得醉醺醺,摇摇晃晃的带着一身酒气回到自己房间,看到乖乖坐在床里面,侧靠着墙壁,盖着被子还盖着红盖头一动不动的“新娘”。
王柱子没想太多,以为是药效没有过去,就开始猴急地脱衣服,把自己的独眼龙眼罩摘下来,穿着一件大裤衩就开始爬上去,边爬边发出油腻的笑容,“嘿嘿,招娣你就等了吧。”
说着,王柱子就一把掀开红盖头,看到了红盖头下闭着眼睛还未醒来的脸,吓得酒都醒了一大半。
“张招娣跑了!”
听到婚房里的声音,还在厨房乐呵呵收拾剩下碗筷的王父和王母急匆匆赶了过来,“谁跑了?!”
王家新娘子跑了的事情,很快整个村子的人都知道了,天色完了,王家召集了人去找,大家都举着煤油灯。
“你们快看,这是不是绣花鞋?”
很快,就有人发现河边的泥泞脚步,还有一只掉落在河边的鞋子,“这不会是招娣的鞋子吧,张家嫂子,你快来认认。”
张母走过来,仔细看了看,有些不确定地说道,“应……应该是吧。”
在这个物资贫困的年代,每个人穿的鞋子大多都是自己纳的布鞋,而且同住一个屋檐下这么久,张母居然连是不是自己女儿的东西都不能够确认。
一时间,大家看张母的神情都带着几分微妙,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看到这支鞋子,张父推了推张母,“你回去看看,招娣的东西在不在。”
被张父这么一提醒,张母一拍脑袋,赶紧回家去找林蓁蓁的东西,看看有没有缺失的衣物。
只是她百八十年就不管自己的女儿了,来到女儿的房间里,还找了半天,才在角落里的一个竹编小木箱子里找到张招娣放衣物的地方。
而在另外一边,靠着徒步走到镇子上的林蓁蓁已经在一家馆子里吃饱喝足后,找了家旅馆住下。
第二天天还没有亮,林蓁蓁就睡醒,悠哉游哉地起来去旁边的小摊吃了顿包子,去成衣店换了套衣服出来。
进去之前还土土的林蓁蓁出来后完全就不一样了,她换了一件棕红色的格子衬衫和一件长裙,踩着一双牛皮鞋就出来,加上腰背挺直和自身的气质,除了那头长发和较黑的皮肤外,和原来的张招娣完全判若两人。
林蓁蓁正在一个店铺的玻璃门外,摸了摸口袋里剩余的钱,然后转身去了隔壁的理发店。
林蓁蓁打量了一眼理发店里的装修,虽然看着不大,但是剪发剃发工具样样齐全,甚至在镜子前的小台子上还有用于化妆的工具,问道,“你这儿收头发吗?”
店里扫地的老板娘闻声,抬头看了眼林蓁蓁的头发,点头,“收。”
一个多小时后,一个时髦的都市女郎从理发店里出来,身后还跟着笑容满面的理发店老板娘。
“下次再来,我也不收你的钱。”
老板娘说话带着些当地方言的味道,这句话她是真心实意的,要不是有林蓁蓁的指挥,她也没有办法亲自用火钳一点点烫出这样的造型。
可以说靠着这个造型,她发廊接下来的生意都不会太差,是这镇子上的独一份。
所以,老板娘不仅给了收头发的钱,免了林蓁蓁做头发的钱,还让林蓁蓁随便使用店里的化妆品,顺便偷学几招化妆技巧,完全不亏。
果然,当林蓁蓁笑着对老板娘说了句再见,从理发店里出来后,就有视线落在了林蓁蓁的发型和妆容上,紧接着就有其他的顾客进了理发店,“刚刚那个姑娘的发型是你这儿做的吗?”
老板娘招呼着顾客进来,一边给出肯定的答复,仿佛看到了自己店里接下来源源不断的生意,笑得合不拢嘴。
张招娣的底子本来就不错,只是没有保养显得肌肤粗糙和劳作晒黑罢了。
林蓁蓁上个世界的时候,因为是跳舞老师带学生出去参赛的时候,自己也学会了化妆,她用店里的化妆品把肤色稍微打白,描摹了下眼睛和涂上口红,配上发型和林蓁蓁本身展露出来的气质,根本就是一位港风美女,和他们电影里的那些女明星也差不了哪里去。
欣赏美是人的天性,不少人在林蓁蓁身边走过的时候,都会忍不住回头多看一眼,养养眼。
而王柱子作为一个老色批,喜欢张招娣就是因为她长得好看又是村子里学历数一数二的姑娘,拿出来和城里的姑娘比是一点也不差,所以王柱子才会想要娶张招娣。
现在,跟着家里人出发前往去堵车站,才从售票处出来的王柱子看到这么漂亮的姑娘经过,努力睁大自己的绿豆眼,紧紧盯着经过的林蓁蓁。
走在王柱子旁边的王母看了眼王柱子,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正好看到了林蓁蓁的侧脸,她知道自己儿子的德行,看到漂亮的女人就会迈不动腿。
王母不屑地看了眼打扮得“花枝招展”的林蓁蓁,连忙推了一把儿子,“还不快去找找,这个时候第一班出发去其他地方的车都还没有开,要是招娣逃走,肯定得坐车。”
王母说的没有错,他们这里的村子偏僻,镇子也坐落在偏僻的地方,去往外界就是一条黄土滚滚的泥路,要是走路不知道得走到什么时候,张招娣那身子骨根本坚持不下去。
所以张招娣要是离开这里去其他地方,唯一的途径,就是通过乘坐镇上大巴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