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后来让我的小伙伴儿查了查。似乎是因为您回京的时候,恰巧苏楼主尚在襁褓的儿子遭人劫杀,他好友重伤被困,被母后和她一友人救下,护着一大一小去了小寒山。”
“您以为金风细雨楼是自己人?其实他更站在母后那边。但苏遮幕他儿子身体不好,所以,他现在站在我这边。”秀儿笑出一口白牙,那嘚瑟的模样真跟皇帝年轻时像了个十成十。
——一群只在第三层的渣渣,在他们敢蹦哒乱作的时候,她早就攀登上了第五层。
皇帝白了她一眼,不想理人。
秀儿咂咂嘴,似乎是没达到预想的效果。但她也没时间了。
“这东西我给您了,不管您以后是抱着它进墓里头找我母后质问,还是留给我皇兄都成。”她更属意前者。谁让某人死了都不安宁还送东西过来隔应她的。如今到了地底下,那就也别怪自己恶心她。
“时候不早,诏书应是到了,我得撤了。”凌秀算算时间,小九那孩子再怎么迷路估计这会儿也该找着他爹了。
西王想学着唐太宗西王杀了太子逼宫上位,自己则是做了那只螳螂后头的黄雀。虽说现在看来她现在是最大的赢家没错,但等西王的余党被剿清后,没了吸引火力的目标,她未必不会被抓个正着。毕竟他那个好三哥动作太快,她的一些事情安排的并不周全,甚至可以说是仓促。
就比如说那“传位诏书”。神侯心思缜密,谋略过人,太平王看起来,一板一眼直来直去的,却跟笨字半点不沾。她才不要对上神侯危险的微笑和她大哥的黑脸。
【统儿。】凌秀把手往后一背,似乎是要找系统拿些什么,却听皇帝道:“等……等等!”
“咋了?”
皇帝颤颤巍巍地抬手,遥遥地指了指宫中某个角落,跟了他大半辈子的福海顺着去看,眨眼间便懂了他的意思。总管大人叹息一声,道了句:“殿下稍等,老奴去取样东西。”
便去了角落的柜子里取出个匣子,又摘下腰间的荷包,用明黄的绸缎包成个包袱,双手递给凌秀。
“殿下,甭管您去哪儿,您什么都不带可不行。”福海瞅了瞅浑身上下一身轻便只提了一把剑的公主殿下,替自家主子叮嘱。
“老奴荷包里都头是些散碎银子,行走在外,不会惹眼。匣子里装着的是银票和地契。那是圣上早年间,在江南置办的一处别院。里头守着的是影部退下的老人了,他们对皇室最是忠心不过,您可安心。”
圣祖当年登基,大庆前狼后虎,举步维艰。圣祖收留孤儿,从中挑选天赋最佳的人员成立暗杀小队,设为影部。后边境大胜,奸臣肃清,影部这把大庆最锋利的刀功成身退。影部中的几位老人不愿出仕,也不愿去六扇门,依旧在暗中守着大庆,为皇室而活。皇帝凌源登基后,影卫由朝堂隐入江湖,几位老人则是被他安置在了江南守着院子,算是养老。
这本是皇帝的一步暗棋,将来会成为朝廷打压管制江湖势力最大的助力。但如今,无心也无力的皇帝把这暗棋交到了凌秀手中,只寄托能护他这带天命而生的小女儿周全。
至于是一片迟来的慈父之心,还是为了护着那看不见摸不着的大庆气运,皇帝自己也不知。
“……”凌秀愣了好一会儿,扯扯嘴角,觉得自己可能笑得有些难看,便又收回去了。
“您这是干嘛?”
“收……收着。”皇帝的眼神坚定,不容拒绝:“江湖路远…朕…自小娇养起来的公主,不…不许在外反而受苦。”
“您可真是……”凌秀抬手捂住眼睛,没人看得到她眼底的神色。
本来,她是抱着某种类似迁怒的报复心态,来刺激她这个爹的。如今……她却觉得这明黄色的包裹仿佛有千金重。
最终,她叹息一般地长呼口气。内心所有的复杂,正面的不正面的,都随着这一口浊气而出。
她恢复常态,轻笑一声:“入了江湖,谁还会讲究是不是公主的。也就是您,到哪儿也不忘皇室的面子。”
【统儿。】
凌秀一翻手,一个白瓷药瓶放在桌上。
“这药是我朋友的,听说专治中风。您年纪也大了,退了位就别总操心,好好养着。兴许我回来还能看您枯木逢春,再给我添个弟弟呢。”好好的话,她说着说着就不正经了。
惹得皇帝没好气地瞪她一眼。
“……滚!”
“好嘞!”
公主殿下圆润地滚了。先有追命教授,后有逍遥子指点,悟性不差只是理解能力不行的秀儿表示她的轻功已是登堂入室。
皇宫的守卫她早在准备造反的时候后就摸得一清二楚,她轻松出了皇宫,躲着一波波搜查各家的军队,准备出城。
途中,她险些被发现。
冷血有着狼般的敏锐和嗅觉,凌秀在夜色下时不时跳到人家房顶借力,一到他的感知范围便被发现了。
冷血面色一冷,而后发现这股子淡淡的甜香有些熟悉。顺着味道一扭头,他便见着了缩在房顶上的公主殿下。
冷血:“???”
秀儿竖起食指让他收声,而后又双手合十,面色感激。
——兄弟!拜托了!
侍卫头领见冷血疑惑歪头,便问:“冷捕头,可是有什么异样?”
冷血?
冷血抿了抿薄唇,肃着俊脸,扯谎道:“没事,是只猫。”
夜色下,没人看到我们的冷大人心虚地红了耳根。再一看房顶,那处的身影已经不见。
“呼——”冷血松了口气,而后莫名地皱起眉头,似是有些困惑。
总觉得,自打和这位公主殿下成了朋友后,他的肩膀上多了许多本不应承受的重担。
有惊无险地出了京城,秀儿又在城门外被堵了。
那人一袭白衣宛如皎月,映得这暗沉的夜色似乎都明亮了几分。低着头,牵着匹骏马,只是站在那里,便已是出尘之资。
“是你啊。”白衣低首,这般清逸绝尘的只能是狄飞惊。
“你怎么来了?差点吓死我!”凌秀拍拍心口,心有余悸。刚刚看到一抹白影时,她还以为是无情追出来了。她就说嘛,小伙伴冷血还是很可靠的。
狄飞惊被她的夸张神色逗笑:“我不来,怎未你践行?”
“你知道我要走?”
“践行本应有酒,但你年纪还小,我便没有准备。”
“我酒量很好的。”凌秀骄傲地挺起小胸脯。“能跟追命那老酒鬼喝上一天一夜!”
“我知道。”他这么回答。他还知道她不是很喜欢酒的辛辣,只是为了喝酒而喝酒,并不懂得酒中的愁滋味。
没有多语,狄飞惊把缰绳放在她手里。
白得了匹骏马,凌秀乐了,只觉得这人神秘又有趣:“你也不问问我去哪?”
“冬日严寒,北地雪天路滑,南下吧。江南一代虽湿冷了些,但其风土人情,我想你会喜欢的。”狄飞惊仿佛只是作为朋友提了个建议,但凌秀却觉得自己的目的地早就被人猜透。
“你怎么知道我要去江南?”
他低着头,但笑不语。
她畏冷,也不喜雪天。南方虽然湿冷了许多,却甚少有大雪。
这就是狄飞惊,一个细致入微、善解人意,让你见了他便能把他当做知己的人。
凌秀:“……算了,反正你也不会说。”
“记得欠我顿酒,哪天补上。”她翻身上马。
他笑应:“好。”
凌秀提着缰绳,像是忽然想起什么一样,掏出个狭长的紫檀木匣子,随手扔进了护城河里。
“是什么?”狄飞惊微微抬头,像是有些好奇。
“一把短刀。”
“早就该扔的东西。”
她这么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