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忘记(1 / 1)

她也不想这个样子,她只是想让他留在自己身边罢了,虽然说这种想法很自私自利,但是拓拔飞语的性格,不在意任何人的想法。

太医说的方法其实是一种草药,叫作血衣草。这种草的汁液可使人麻痹大脑让人短时间内忘记发生的所有事情,以前更多时候只是当作麻药来使用,所以又故名忘忧草,但是随着时间推移,人们发现这种草具有依赖性,长时间服用会让人上瘾,一直服用就会彻底忘记过去的所有事情。所以后来有了更好的麻醉替代品,西迹的先父君就把它列为了禁药,毁尸灭迹,这种草药早已经消失了数年。

血衣草生长在西迹山壁的缝隙里,那里常年无人居住,想得到这种药物,只有千方百计的去寻找。

拓拔飞语暗中调了一支精锐小队替她去寻那血衣草,两天之后算是传来了如他所愿的好消息,她特意嘱咐了不能断草的根部,只有这样子把它们带回来种起来才会一直生长一直生长。

她告诉谢朝他是她从西迹和黎朝交界处捡回来的,她是他的救命恩人,两个人青梅竹马一起长大也因为自己对他照顾有加,两个人日久生情所以有了婚约,这次是因为他参加骑马大会不小心摔了下来,碰到了脑袋。她把血衣草的汁液慢慢掺入他每日的吃食和进补汤药中,谢朝彻底忘记了他是谁,他开始慢慢相信拓拔飞语的这一套说辞。

她还给他起名拓拔恩苏,恩苏在西迹是勇士的事情,随着时间的流逝和药物的不断侵入,他终于彻底忘记了自己是谁,为什么而来,他只记得他叫拓拔恩苏,是西迹公主拓拔飞语的未婚夫。

父君那边拓拔飞语自己去当了一次说客,看着从来不求人的女儿,跪在自己面前,他的心里也不好受,不都是知女莫若父,她的那一点小心思,他怎么可能察觉不出来呢?

“你喜欢他?”他用手扶起她,和她聊家常一样的问着。

“是的,女儿喜欢他”西迹的女子相来都是敢爱敢恨,她不在特意掩盖自己的心思。

“那你喜欢他什么?”不过一个敌军的小小将领而已,他的西迹大军多的就是这种骁勇善战的男儿,个个都比他强。

“喜欢这种东西哪有什么原因啊,女儿就喜欢他,父君~”娇羞着撒着娇,像小时候一样趴在父君的左手边。

他想起了女儿小时候每每有什么要求都会这样子,突然笑了笑摸了摸拓拔飞语的头发,女儿都这样子了做父亲的能怎么办,不知不觉她也变成了一个大姑娘,心里也有了喜欢的郎儿。

他也不需要利用政治联姻来达到国家的繁荣昌盛,用女儿的幸福换取来的和平,那那些将士都是干什么吃的,他只想她一辈子平平安安,健健康康的,找一位真心喜欢的夫婿。

这个谢朝他也早有耳闻,确实是个人才,把他收入囊中也是不错的选择。

最后父女俩一致协商决定,这件事情都所有知情人通通下了死命令封嘴,谢朝留在西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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