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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正式起诉!(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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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锦弦都已经准备打官司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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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了的粉丝却还在疯狂的为AST刷歌曲销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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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不知,这些销量最终会变成三倍赔偿落入陈锦弦的口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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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有那些脑残粉刷销量,所以,韩版《赤伶》的销量迅速窜升。</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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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才过去了不到一天,便狂揽三千万的销售额。</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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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人数计算,大约有一百万人买下这首歌,至于一百万人当中有多少的水分,这个就不得而知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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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那些粉丝并非只购买一次,而是通过换号的方式多次购买,购买数额较多的甚至已经达到了几百次。</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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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这些数据不一定真实,但是,丝毫不影响AST男团的脑残粉拿着销量成绩嘲讽原唱。</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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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的某人还在吗?现在哥哥们的销售额已经到达三千万了,比你们免费歌的收藏人数还要多,啧啧啧,这就是所谓的国风希望?未免也太弱了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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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支持国风的脑残粉怎么不叫了?不是很喜欢叫吗?继续啊,毕竟我就喜欢听狗汪汪乱叫,但是又打不过主人的样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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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做数据啊?一天三千万,世界第一的销售额,就想问一句,国风能吗?不能就闭嘴别胡乱嚷嚷。”</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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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你们粉丝刷数据多牛啊,这首歌的质量完全配得上入选国家的精品音乐堂,你们可以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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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了吗?入选了吗?入选了吗?原来没有入选啊,那你在这里吹什么牛逼,国风歌也配成为精品?简直是哄堂大孝了,你不会是yy爽文看多了,真以为国风真的比得上韩流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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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过这首歌入选了吗?我只是说完全配得上,仅此而已。”</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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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明白了,原来你不是在狗叫,是在猪叫。”</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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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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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T的粉丝几乎有完整的组织力。</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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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陈锦弦这边,更多的是仗义执言的路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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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伶》这首歌的确火了,但是陈锦弦却没有火,只是小有名气。</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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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大部分只知道《赤伶》的作者是个唱戏的,至于具体姓名,则是一概不清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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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人们所谓的歌红人不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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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才导致了陈锦弦的评论区完全被AST的粉丝轰炸。</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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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锦弦本人这边已经找到了律师,接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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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前世的司法机构不同,这个世界的华夏有专门处理版权、抄袭案件的部门,提交证据审核后发现确实存在违法侵权行为,最快可以在三天内开庭,慢的话,也只需要一个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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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锦弦在星城法院提交证据之后,再度回到了酒店当中。</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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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内。</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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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锦弦洗了个澡。</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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慵懒的躺在柔软的床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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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了的粉丝再猖狂,也猖狂不了几天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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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微博,陈锦弦长传了几张证据和在法院的拍照,并且配文道:“听说某些人很猖狂啊?连授权都没有,就敢直接翻唱收费,谁给的胆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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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最近娱乐圈的焦点,陈锦弦的微博一直被多方平台死死盯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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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微博刚刚发布几秒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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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数量瞬间就突破了一万!</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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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逼!!!告他娘的棒了,还发达国家呢,一点版权观念都没有!”</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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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韩先锋陈锦弦,爱了爱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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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解气啊!他娘的刷那么高的销量有什么用?那群脑残粉恐怕是不知道华夏还有《版权保护法》吧?之前还nm那么嚣张,现在继续嚣张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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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人物带头诬陷别人??不就欺负别人是外国人吗?本人985法学生,很明确的告诉你,你这绝对是属于诬陷行为,歌词是韩文,旋律变得轻松了,也没有笛了二胡混音,你告诉我哪里一样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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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顶顶!姐妹上去,支持AST,严惩诬陷者!”</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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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就是看哥哥们销量高眼红了?毕竟三千万销量,他把自已卖了都没有三千万的零头,眼红别人了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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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白眼狼?人家好不容易把你的这首歌带火了,非但没感恩戴德,反而还反咬一口,评论区支持国风的那些脑残三观也太歪了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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