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前的清明,本家的三爷,带着他的夫人和两儿一女回乡祭祖,这些老爷、夫人,少爷小姐们通身的绫罗绸缎,满身的贵气,令明瑶十分羡慕:要是能在本家生活,该多好啊!
那时的明瑶在族学读书,先生给他们布置了假期作业,写一篇文章,题目就叫我爱家乡的xx,明瑶就在他们堂屋的餐桌上,写下一篇“我爱家乡的茶叶”,这时正好明三夫人带着她的女儿明红玉来串门子,见了她写下的这篇文章,觉得以一个八岁的小姑娘的水平来说,很是不错,于是赞赏了一番,当时的明瑶很是沾沾自喜,可明红玉就不高兴了,于是两人唇枪舌剑,互相刺了几句,自此后两人相见,都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
直到后来,明三老爷一家回京,带走了明家族里的两个姑娘,明瑶才恍然悔悟:她到底错过了什么!(事实是,小时候的明瑶胖胖的,挤得脸上都是小鼻子,小眼睛,偏生嘴唇又厚,明三夫人担心长大了,还是这样不好看,影响联姻效果,才放弃了她的)
可明瑶不知道啊,她以为这一切是因为她和明红玉交恶,才失去了这次改变一生命运的机会!
如今,据那两个姑娘的家人们说,她们都嫁入了六七品的官宦人家,日子过得都不错。明瑶只是怨叹自己,命运不济。
明瑶已经十四岁了,这里的女孩像她这个年龄,家人都在开始为其物色订婚对象了,当然不会这么早出嫁,因为女神医说过,女子不宜太早成婚,年龄小发育不够成熟,会增加生育风险。于是大英朝女子从普遍的十四五岁出嫁,到如今的十七八岁出嫁,这又是一大社会进步了。
明瑶知道她娘已经在操心她的婚事了,可她娘物色的人家,她一个都看不上,无论是那男孩的家庭情况,还是男孩本人,因为生在乡下的局限,她所能匹配的婚事,也还是乡下人家,可她最不屑这种地里刨食的生活,她迫切地想要走出这个山沟沟儿,走出另外的一条康庄大道……
六年前的机遇,她没有抓住,明瑶又悔又恨,但她又不得不静下心来,等待下一个机遇——或许她就有五姑那样的运气呢:“毕竟我聪明能干,长相漂亮,这十里八乡,哪个姑娘比我更聪明能干?比我歌喉甜美?是,我长相不是最漂亮的,可人们不是夸我清秀可爱,五官端正嘛?”
对的,明瑶善唱——因这整个巴州有个传统:姑娘出嫁的前一天,可邀全村未出嫁的姑娘来陪十姊妹,在这一天的傍晚,主人家会在堂屋里,用数个八仙桌,拼成一条长长的歌台,台上摆满糕点糖果,新娘子高座上席,由她最亲的姐妹陪坐身旁,而下席坐着她最亲的表姐妹们,两旁坐着族中和乡亲们的
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