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令带着一干衙役来到周家,从周良身上搜出来二十两银子,恰恰都是二两一块,于是县令不由分说,把周良带走,关进县衙大牢,每日刑讯逼供,要他招认。
而周良拒不承认,因为他没有偷过张家的银子,而县令就因为他身上正好都是二两一块的银子,认定是他所为,认为他是嘴硬,所以用刑罚逼供。
而周父周母眼见府试在即,自家儿子却在牢中受刑,四处求告无门,听闻郡主来了这里,所以赶来请求郡主为子申冤。
明锦芸问道:“那你们怎么知道你们儿子就是冤枉的?”
那周伟道:“草民相信儿子的人品,他自小读着圣贤书,深知做人的道理,偷盗之事,他绝不会做的!”
明锦芸又问:“那怎么解释他身上恰好有二十两银子,还都是二两一块的?”
那妇人流泪道:“都是我连累了良儿,因为我体弱多病,每日药石不断,所以家中贫困。良儿就靠抄书积攒束脩,他半年抄得五本书,拿去书局,得了十两银子。
他在回家路上,想起要去京城府试,十两银子肯定不够开销,于是就找镇上的小姑借了十两银子,所以身上就恰好是二十两银子。
谁知张家又恰好丢了二十两银子,县令却不听他分辨,就把人抓进大牢了。请郡主明鉴,我儿绝不是鸡鸣狗盗之徒,如今府试在即,他却被关在牢中受刑……”
话未说完,那妇人身子一歪,昏了过去。
明锦芸吩咐里长去请大夫,让周伟把人抱到最近的村民家中。
问清楚周良是给哪家书局抄的书,还有周良的小姑的住处之后,派了两个侍卫,骑马前去求证。
一刻多钟的功夫,里长就带了一个老大夫过来,老大夫给这个周娘子把脉之后,说是忧急攻心所致,给她扎了一会针灸之后醒了过来,又留下一副药方,才告辞走了。
去镇上的侍卫很快回来,说周良的小姑证实她确实借给周良十两银子,每块都是二两重,当时她也曾去县衙作证,可县令却认为他们是亲戚之间串通好的,并不听她所说。
又过了两刻钟,去县城书局的侍卫又赶了回来,还带来了一份书局老板写的一份证词,说周良此人给他们书局抄了几年的书,这次是半年的书一起结账,正是十两银子,每块二两。
上面还详细记录了他付银子的日期和时间,正是案发的那一天。
于是明锦芸一行人又来到下溪村张家,找张家人了解情况。
此时已是傍晚,张家人听闻郡主到来,赶忙从地里回来,上前拜见立在一旁。
明锦芸问起他们丟银子的事,张母便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哭诉:“我们千辛万苦才攒下二十两银子,是要作为大郎的聘礼的,谁知被那黑良心的偷去了,欺负我们家傻妹不懂事,幸好县令大人明察秋毫,帮我们追回了银子,不然民妇就活不下去了!”
明锦芸让他们把傻妹叫来,不一会儿,一个身上脏兮兮,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的傻妹就站在她面前,十一二岁的年纪,不聚焦的眼神确实给人一种傻乎乎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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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还有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