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无心在一旁嘀咕,不知道怎么感谢不可以表示表示吗?拿一点钱啊!既方便,额!又实惠,大家互不相欠,多好。这一点人情世故都不懂,该不会是读书读傻了吧?
“举手之劳,不必挂怀。我叫林恒,这是我夫人及内弟,我们曾经见过,你还记得吗?”
男子立刻前,对无心行了一礼,“见过嫂夫人!”
无心愣在了原地,不知所措的看向林恒,她,她,她该怎么回答呀?她第一次遇到这么讲礼貌的小孩。小孩?
“抱歉,内子她不擅长礼仪。”
“没关系,没关系的。我就叫你林大哥吧,我们以前有见过吗?”
说着男子又挠挠头,他是一点印象也没有。无心不擅长应酬,面无表情的在心里吐槽,看上去感觉更傻了。
之后林恒又帮忙把小偷扭送到衙门里,交给了正在值班的捕快。还留下来做了笔录,这才能得以离开。
这么一耽误时间,再看看天色时间也不早了。唉!肯定赶回家是来不及,只能在县城里留宿了。
那个叫方瑜的年轻书生很是热情,邀请他们去自己的家里做客,让他娘给他们做一桌子拿手好菜,味道可是一绝,非要好好感谢他们。
林恒是不想去的,这只不过是顺手帮着一个小忙,哪里好意思跑去麻烦人一家人。可是小媳妇在后面拉他的衣服,还用手指戳他的后背。
“好吃的”无心小声提醒林恒
林恒立即明白了小媳妇的意思,他媳妇儿这是一听有好吃的,就忍不住啊!又想省下住客栈的钱也行,自己的媳妇儿,当然只能自己宠着了。
你的原则呢?这么宠媳妇儿真的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