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正值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但gcpd位于的东区分局却灯火通明,人声鼎沸,热闹得就像个放进了三只鹅,两条狗,一头猪的鸡圈。
“干你娘的臭条子,来舔大爷的〇〇啊!我要把它塞进你的xx里@&#……&”
“威尔特街的皮特罗大厦烧起来了,目击者说是一群嬉皮士纵的火——”
“让他们转线消防队!”
“他们说消防队去救沃森夫人的猫了,天知道它怎么挂到了27楼顶的天线上,沃森夫人威胁说他们不去救就让沃森先生撤销给市政厅下季度的财政支持……”
“好了闭嘴!皮特罗是萨巴蒂诺十年前拍拍屁股甩手留下的烂尾楼,反正没住人,让它去烧!”
“放我出去!我没偷东西!是他们诬赖我!”
“得了吧,监控都拍到你把手伸进那位女士的皮包里了。”
“行行好,放我出去吧,我的妈妈七十岁了,我的女儿也要靠我工作维生……”
“放你娘的屁!你已经是这个月第三次躲高利贷催债进来了!谁不知道你女儿在老科勒那儿接客给你还赌债呢!”
“等我出来就把你们全都杀光!你们这些吸血虫,癞皮狗,贝恩会打败你们,把哥谭还给我们哥谭人——”
“钻石区有两个小型帮派正在火并,第五分局要我们抽调人手去帮忙!”
“关我们屁事,让他们去吃屎!稳不住了戈登自己会去开蝙蝠灯!”
“fxck!来个傻逼帮忙!见鬼的这家伙嗑了药!”
和警察们的办公室建造在一起,就位于警局大厅的另一侧,用于关押街头抓来的嫌疑犯的临时监狱的铁栅栏被晃得“哐哐”作响。里面关押的混混们操着一口公园街口音的俚语,隔着栏杆唾沫横飞地咒骂条子和自己仅知的几个义警的名字,中间夹杂了各种对他们本人及其亲属的亲切问候以及恶毒下流的威胁和诅咒。
人高马大的暴力犯们从笼子栏杆的缝隙里伸出手,试图勒住经过的每一个警察的脖子——几个穿着蓝色制服的警察不得不站得三尺远,熟练而小心地拿着电棍从缝
隙里往那些壮汉们身上捅。
天知道这些穷得只能靠坑蒙拐骗为生的街头三流混子,黑帮的消耗品打手,怎么养出的一身连水牛都自愧不如的体格,一个两米高的壮汉挨了三次电击仍然像没事人似的发出巨怪般的咆哮。类固醇愿意向路西法发誓,它可没有这样的本事。
士郎走进去的时候见到的就是这么一番鸡飞狗跳的景象。凌晨半夜依然精气神十足的嫌疑犯们和一手电棍一手摸枪的警察隔着栏杆对峙,电话铃像催命似的一个接一个炸响,值班的文职者和行动组成员在临时监狱共处一室,于仅仅几米之隔的一排办公桌间跑来跑去,对着电话听筒咆哮。每个人都竭尽全力提升了自己的音量,若非如此他们甚至听不清自己在说什么。
士郎走进大厅的时候不是没有人注意到他,不过警察们只瞟了他一眼就视若无睹地移开了视线,仿佛这是一个每天上班打卡都会见到的老熟人。事实也确实如此,如果你在一周内见到有人因为见义勇为出现在警局里十次,你也不会对他感到任何惊讶。
“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士郎随手拍了拍一个路过的警察的肩。
那人挂着两个黑色的眼圈,回头见到士郎,登时松了一口气:“没什么,都是小事。”
“唔,可是我看你们今天很忙的样子?”虽然位于最混乱的东区,但十二号分局也不是每天都这个鬼样,不然蝙蝠侠就白干了。
“真没什么,都不是什么紧急的事,就是看着吵点。”警察尴尬地说,似乎觉得有些丢脸。他抓了抓脸,似乎突然想起了什么:“——哦你去帮一下安迪,他快被那个嗑了迷幻剂的家伙怼到眼珠子上了。”
看见士郎走过来,安迪如释重负。他迅速退到一边,掏出遥控器,指着那个都快把笼子撕开,双目血红的壮汉说:“我要开门了,准备好了吗?”
士郎应了一声。
安迪随即按下遥控器的按钮,铁笼的门向上缓缓升起。士郎面向咆哮着冲过来的壮汉一脚踢出,把他扫倒在地,然后翻身而上表演了一个灵活的裸绞,在对方两眼翻白快要窒息的前一瞬松
了手,按着他的脑袋再往地上一砸。整个过程看上去轻描淡写,耗时不超过五秒。
安迪朝旁边吼了一声,登时冲过来几个警察,七手八脚地拿了一条牛皮绳把壮汉绑上,给他重新戴上一副更坚固(价格也更昂贵)的手铐,将他转移到里间的隔离室——那是临时关押超能力者专用的地方,不过从上面拨款建造起就没派上几次本来的用途,全用来给这些家伙当狗窝了。
士郎从地上站起来,拍了拍手,从外套的口袋里掏出一盒烟递给安迪。警官神态也很自然地从里面抽出一根烟,掏出打火机点燃,优哉游哉地吐了一口烟雾。
“谢了,埃米亚。”
“谢谢,费尔曼警官。”
他们互相谢过,然后安迪从士郎手中接过烟,朝着坐在旁边看监控的另一名穿着衬衫的文职警官扔过去,高声说道:“老规矩,贝罗尼,掐了这段。”
叫做贝罗尼的身披制服者头也没抬地举起手,就稳稳接住了安迪投掷过来的那包烟:“收到。”
他从里面掏出一根给自己点上,将二郎腿翘到桌面,悠闲地向椅背上一靠,然后又把烟盒随手扔给右边的同伴。
“是太平洋对面来的好货。”有人嘟囔着说。他看了一眼烟盒上的字样:“叫什么来着?算了,不认识。”然后又扔给了下一个。他们一个接一个接力,熟练得像做过千百遍一样。
在哥谭,见义勇为的超级英雄并不是那么受欢迎的对象。因为见义勇为还有另一个名称,就叫做多管闲事。据说曾有外地来的刚成为超能力者的青少年,热血上头想要效仿其他城市的那些前辈,或者证明他比“愚蠢的”蝙蝠侠强,一头撞进这个仿佛独立于美国版图的孤岛,干了不到三天就被刚脱离虎口,已经一脸冷漠地掏出钱包说“你要多少钱”的受助女士吓得逃了回去。
他们像落在池水里的茫茫细雨,溅起一个小小的水花后,很快就被本地人遗忘了。
这并不是在说蝙蝠侠就受欢迎了的意思。哥谭的媒体完全没有继承本地人民邪恶务实的作风,反而学着美利坚其他城市的同行们,甚至可以说是走向了另一个
极端。他们的日常报道除了质疑蝙蝠侠存在的必要性,就是指责詹姆斯?戈登局长领导的gcpd的不作为。
在戈登上位之前,哥谭是一个被掌控在黑帮手中的城市——就跟《教父》里演的差不多,比那个再过分两倍。警察系统和黑道巨擎、官僚系统互相勾结,贪污受贿的警察比例高达五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