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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雨用爱芒这个身份,只是一个署名而已,没留下任何联系方式,所有官方的合作都是由悦读代为转达,也就是高翔是他爱芒这个身份的话语人。
所以陈星谊能联系到的也是悦读杂志社。
很快高翔就把有星谊影师公司的通话内容和林雨说了,并询问林雨的意见。
一般的作家,能够卖影视版权,自然是很高兴的,一般只需要杂志社作为第三方,跟影视公司谈钱。
悦读杂志一般是把维护作家权益放在第一地位,会尽量为作者争取权益。
但是林雨比较特殊,如果高翔不知道爱芒就是和吕青合作的能编剧,高翔也会把他当作一个重点培养的作家,帮她争取卖,有事版权。
可是现在很明显,爱芒并不是差钱的作家,这几部和吕青合作的动画电影应该早就让爱芒赚的盆满钵满。
所以林雨在高翔心里和其他作家是不一样的。
听了高翔的电话,林雨没有立刻给出回应。
他早就猜到了《封神演义》这个IP会成为影视公司们争取的一个项目。
但是没有想到这么快,毕竟《封神演义》也才刚刚发行不久,仍然有一定的读者基础。
但因为作品刚刚发布不久,按照一般情况分析,短期的读者大量涌入,还都是作者的老粉,并不代表作品就一定好。就跟某些流行歌曲一样,只是一时的看起来观众很喜欢,但是读者积累并不多。
很多大IP的作品,除了作者是当红作家外,作品也已经发行一段时间,积攒了相当多的读者后,才会被影视公司购买版权。
星谊电影公司能够这么果断地找到高翔,应该是对作品本身有很高的评价,并不只是因为市场的反应和读者基础。
《封神演义》的电视剧林雨也可以拍,甚至很多角色都可以单独挑选出来编成故事,拍摄电视剧比如哪吒,比如二郎神,甚至还可以根据其他角色拓展更多的影视作品。
作品的脑洞太大,想象力非常丰富,可塑造的角色也很多,这无疑都是优质的影视资源。
林雨当然比任何人都知道这点。
所以《封神演义》被拍成电视剧是迟早的事。
他自己可以拍,电视剧对于现阶段的果果文化传媒来说,一点也不难。
虽然不难,但是现阶段公司的发展重心还是在电影和歌曲,林雨不想公司主体的业务再扩大,说简单点就是现有人手忙不过来了。
就像现在和秦小川还有吕青的合作关系,就是林雨长期发展的方向。
和他们的合作也是在不拓展公司规模的情况下,让公司发展的更好,以前林雨就想过影视剧方面,可以和一些有潜力的小公司达成合作关系,成为其大股东,他们自己的项目林雨不会管,但必须能够腾出时间拍摄果果文化传媒的项目。
这次的星谊影视既然对《封神演义》感兴趣,林雨也决定和他们的负责人见一面。
林雨不想再通过高翔联系星谊。
虽然高翔也算是半个自己人,但是毕竟合作方向不一样,而且林雨有自己的公司,没必要让悦读再参与进来了。
还有一些事情,林雨并没有跟高翔说过,也不想多作解释了。
林雨没有说同不同意,只是向高翔要了星谊的联系方式。
如果是其他作者,高翔肯定不会给对方,或者劝告对方,自己联系是没有意义的,版权一定要通过杂志社卖出去,才会价格高。
但是在高翔心里,爱芒不是一般作者,也就没有多问。
他想着或许吕青会帮忙谈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