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傍晚,下着大雨,天色昏暗。
一个人看着一辆微面,到一座光线较暗的五金城里收货款,他没有开前灯,还一边开车,一边寻找要收款的那家店铺,由于注意力分散,未注意到正在五金城通道内行走的一个女童,车辆右前方将两岁的女童撞倒,右前轮从她上半身压过。
他感觉异常便刹停车,观看右后视镜,没有看到什么,就以为压到了路边的货物,并未下车查看,继续向前开,因此车右后轮又从孩子身上压过。
孩子倒在地上,几分钟后,又被一辆货小柜车碾过……
事发地附近的一家商铺的监控,记录下了现场的画面,在那7分钟里,先后有18个人,从躺在地上的女童身边经过。
经过的第一位行人,就已经看到了她,左右张望后,径直从她脚边经过;第二位骑着摩托车,看了一眼躺在正前方的她,一拐弯绕过离开;第三位一直看着地上的她,然后躲着走……
最终抱起她去找人的,是一位拾荒阿姨,她已经是经过她身边的第19个人。
她把孩子抱到路边,并找到了她在五金城里开店的爸妈。孩子终于被紧急送到医院时,已接近脑死亡,虽经全力抢救,还是在8天后的凌晨,不幸离世。
在她抢救期间,相关的消息,就一直牵动着很多人的心,很多人都祈祷着她能好起来,同时也都开始反思,为什么那么多人,会那么冷漠?
她的离世,引发了更多关于“见死不救”的争论,在国外,包括美欧日韩都报道了这次不幸的事故,谈到了我们社会的道德问题,最后,从市,到省,到国家,都有相关的管理者发表自己的意见,认为这反应了国民素养的缺失,值得所有人痛惜和深思。
然后,有很多人提到了这起“扶人案”,然后,周晨第一条微博点名的那些单位里,负责司法的那家单位的管理者,亲自出面,对这起案子做了解读和澄清——还强调是在征得了那两位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
大家普遍关心的两点,都有说明,有证据证明,且被告承认,他确实撞了原告。
“相关人员”——应该指那名法官,在事后就已经给予了停职、调离和警告的处分。
又同时强调,这只是因多重因素被误读和放大的普通民事案件,不应成为社会“道德滑坡”的“标志件”,就是不承认这案子对社会道德滑坡的影响……
可想而知,这样时隔多年,还来自压力下的解读,本来就容易让人质疑其可信度,那些媒体,还是当初炒“好心扶人反被冤枉”有多积极,这时就有多不积极。
因为如果转发这样的报道,还是等于扇自己的耳光,所以最后,这澄清,也没多少人知道,反正就是周晨这样,当初也非常关注时事的人,也就是这次特意关注后,才了解其中的原委。
之前,一直人云亦云的以为是彻底的、还不重审的错判,还印象深刻,一遇到类似的事,总会念叨这案子几句。
现在既然事情又像当初的那样,正朝着了解真相后,他怎么也想不明白的方向发展,而他又自觉有能力改变这件事,所以才那样“教”那两方做事。
至于被他点到的那两方真会怎么看,是不爽还是责备,他完全不在意。
如果这案子能及时公开全部的证据和结果,包括对“相关人员”的处理结果,他相信,有很多人再看到有人倒地时,可能还会犹豫,但不至于十几个人经过,都置之不理。
所以这是能救人的作为。
……
“你怎么在忙着这么多大事的同时,还这么关注这些事?”天仙接了周晨替她剥的一个虾,并问道。
“因为,我是一位极有责任感和正义感的公民。”周晨大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