吓唬吓唬她,也好让她知道,我不是那么好欺负的。“
苏恬心知道,以白雅当初计划那么周详看来,安眠要换大剂量的事情很难取证定罪。
毕竟,当初药虽然是白雅亲自找来交给她的,可她是同意接下的。
今哥哥去警局处理这事的时候,白雅就她有当初和苏恬心的录音。
那个录音能证明,苏恬心她自己很清楚,她吃下去的是安眠药。
并没有用安眠药换维生素一。
就凭这一个录音,苏家就没办法把这事定性为故意杀人。
在苏家律师对录音的真实性,提出了质疑之后,白雅提供了那段录音。
狡猾的白雅在录音中,并没有提过安眠药的剂量,而苏恬心也没问。
这一点,对定白雅的罪很不利。
警察虽然从录音中也听到了,是白雅在教唆苏恬心自杀的。
可是教唆人自杀这一条,在此案中并不能明确定性。
不能成为教唆杀人的实质。
白雅一直在狡辩。
她一直声称,当初自己是以为苏恬心不会死的,两人才一起计划的这个‘自杀事件’。
而苏恬心,已经是个完全有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了,她自己同意的事情,不该让白雅来独自承担责任。
再了,那件事就是一个意外。
白雅之前肯定是已经仔细的研究过整个事情了。
还留了录音这一后手。
警察也没办法,证据确实不足。
伤人的事,被害者也就是苏北北,在苏恬心的授意下并不同意和解。
而且当时那么多人都看见了,白雅确实有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
利用这一点,让警察把白雅扣押一,倒是没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