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袁字楼,莫小河立即上马,径直往器灵国方向奔袭而去。
莫小河不想为那一家四口停留太多,也不想知道他们是谁,在莫小河眼里,他们只是个过客。
他也不想知道袁字楼中青年是谁,不想知道她为何叫自己为十四先生,更不想知道仓生与其有半点关系。
莫小河此今的目的只有一个,去到桂林地,登上桂林山,按姐姐的嘱咐,找到那个叫仓生的。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去找仓生。
他只是知道她姐姐不会害他。虽然那人一纸信笺,字字诛心,但莫小河不愿意相信,也不愿意承认。
即使,如果此行姐姐真的会害他,他也心甘情愿。
所有的爱都是冒险,那就心甘情愿。
他认定了,她是自己的姐姐,养育了自己十四年的姐姐。
他总有一天要找到她,哪怕问一句为什么。
他总有一天要追回英大爷,再听他讲一回当年大漠战场的峥嵘故事。
他始终要回十里街,再蹲回自家后院的墙头弹石子,或者和胖子去山上打野味,去河里摸鱼,在船上喝酒;
还要听英大娘讲风花雪月的故事,一千遍,一万遍也不多。
他还想过回平平淡淡,一口烟两口酒,即使在俗人眼中卑鄙下九流的生活。
此次一行,目的地将至。他不知将要面对何人何时,但他心中没有半点不安,既来之则安之。若有不安之,则一剑破之。
虽然自四岁开始,莫小河便要独自洗衣做饭、挑水砍柴,自行料理柴米油盐酱醋茶,自行横眉冷对千夫,自行去尝人情冷暖。
更苦的,则是练武。很多次习完武之后,莫小河常常累得通体酸痛,吃饭喝水都痛,但依旧能忍受过来。
而外人眼里如此拼命、勇敢、淡定、勤奋之人,相反是世界上最懒的人,懒到不能再懒。
懒到懒得去思考自己该怎么去做,甚至懒到懒得去思考别人为何要伤他害他。
懒到即便吃饭,也懒得坐着端端正正坐着,就想怎么舒服怎么来。
懒到拉屎此等如此释放而解脱的事,他也是尽量不去做,除非忍不住。因为蹲着实在很累。
懒到无论何事,他都喜欢以直接的方式,一剑破之。
别人都以为他不怕死,其实不然,他只是懒而已。相比于去思考一些计谋,死亡可能是最偷懒的方式了。
当一个腰缠万贯的老板,还有整天想这么招客人,怎么管理好下属,累;
当一个大将军,还要整天想着如何排兵布阵,行军打仗,累;
当一个大官,还要整天去去想像他这种刁民怎么去紫禁城告状,累。
哪怕当上皇帝,还要整天担心自己的国家怎么不被打,更累。
所以为了不累,莫小河喜欢偷懒些,一把剑、一壶酒、一匹马。啥也没有,有啥来了就出剑。
人生最是潇洒,不就是如此?
可一心只想偷懒的莫小河,此刻有些不潇洒。
因为有一个婆娘,一路上缠着他,一路上跟着他。
自然是袁字楼里那个悍妇。
“世间最美男子仓生的徒弟,果然是不同凡响。一表人才,英俊潇洒呐。”
“十四先生,世上人口千千万,能相遇的两人,总是有缘的,况且咱还这么有缘。我还和您搭过这么多话呢”
“所以往后在桂林的日子,还烦请您多多照顾啊。”
“别看我们家李喊是个闷葫芦,不会说话,但好歹也是神隐巅峰的强。,在模棱岛,也管过上几十万人口呢。”
“往后您当上桂林国君主,缺个城主什么的。我们家李喊,您可得考虑考虑呀。”
一百多里路上,一直被自个丈夫抱着,也不愿下地走半步的悍妇冯梳蕴,如今好不容易离开了模棱岛的势力,居然不飞,宁愿屁颠小跑,紧紧跟在莫小河后头。
冯梳蕴身材微胖,屁股较大,胸前扛着两边沉甸甸的肉,这一路跑着,浑身的肉都在动着。
她嘴里叽里呱啦奉承个不停,奈何莫小河一句没回。
倒是背后李喊抱着的两小儿,似乎没见过自个娘亲此等模样,嘴巴半开,看得滋滋有味。
“钰儿愉儿,以后见到这位哥哥,记得喊十四先生,知道没?”悍妇十分有耐性,不放弃巴结莫小河。
说到这,屁也不放一声的莫小河,突然放慢速度,冲着悍妇背后汉子,便痴痴喊道,“要喝酒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