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马其顿的邻国,赶来这里至少也要走两千多公里。
长途跋涉,必定颇为疲劳。
而且,对这个丛林战场的熟悉程度,肯定不如已经在这里战斗了一个多月的罗马军团。
另一方面,斯多比本身不强,只是联合了一大堆小城邦。
这样的乌合之众。数量虽然多,战斗力却不会强。
只要战术得当,一战击溃敌军中坚。这群乌合之众,自然四散而逃。
罗马军团笑傲亚平宁!
来到希腊大陆,就算不敢和一流强国打,对付三流国家的联军,那肯定也是不怵的!
若是仅仅因为三流国家组成了一个联军,就不战而退。
对庞培和克拉苏来说,声望的损失无比巨大!
两人可是想要当罗马执政官的!
岂能展示出胆小怕事,怯懦畏战的形象?
“我罗马数十年来,治军有方。我军的战斗力,就算比不过斯巴达那种铁血战士,也肯定在三流希腊城邦军队之上!这一战,可以打!”克拉苏斟酌道。
“不错!希腊重装步兵军团,并不适合拿来在丛林里作战。相反,我罗马剑士和弓箭手,经过这段时间的适应,倒是越来越有丛林作战的心得了。我看,战场可以选在这里,我军最好这样列阵……”
庞培更善于细节把控,接着克拉苏的话,开始在帐中的小沙盘上,指指点点了起来。
庞培是一流的指挥官,他选择的是海卜雷安城东二十公里的一处密林。
那里地势平坦,适合大军团展开。
同时,那里又是无边无际的大森林。林木茂盛,可以有效限制希腊重装步兵的威力。
庞培在阵型中央,破天荒摆出了数十万弓箭手和投矛散兵。让他们依托密林掩护,用远程武器击杀敢于接近的敌军。
而两翼,他布置的却是手持短剑小圆盾的灵活轻步兵。
这是庞培在瑟兰达战斗一个多月,用鲜血总结出来的经验。
和夏哲穿越之初的第一战,散兵克步兵,有异曲同工之意。
庞培知道,重装步兵军团的强大,靠的是整齐的盾阵,防御得密不透风。靠的是夸张的长矛,能刺穿最坚固的盾牌和最矫健的战马。
而这些,再密林里都会严重受限。
盾牌阵会被林木打乱,变得漏洞百出。
巨矛更是施展不开,处处被卡。
会被神出鬼没没有队形限制的弓箭手和投矛兵,折磨得发疯。
一个月前,罗马军团为此不知道吃了多少亏。
现在,终于轮到希腊远征军吃这个亏了。
至于两翼。
丛林中轻步兵远比传统的轻骑兵有用!
林木茂密,骑兵根本冲不起来。
被树枝打落马下,来回上下马折腾,是大概率事件。
相反,轻步兵机动灵活,更能出其不意。
庞培相信,侧翼的交手,最后胜出的,肯定也是罗马一方。
毕竟,罗马就是凭着剑士的勇猛起家的!近身搏斗的战斗力,不会输给任何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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