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王守义醒来的时候,他以为他来到了原始社会。
因为周围是身穿皮毛的人类。
三天后,王守义终于接受了自己的新身份。
一个三岁多的孩童,名字叫王阿大。因为发烧魂归地府,被王守义占据了身体。
身体有所恢复,王守义穿着皮毛,光着脚丫下了床。
天空很清澈,蓝的很透,微风送来几朵白云,让人心旷神怡。
空气很清新,带着浓厚的树木气息,混合着花香和泥土的味道。
“大山的味道”王守义念了一句。
小脚踩在地上,冰凉的感觉让王守义很苦恼,没有鞋子穿,不习惯啊。
王守义皱着眉头,看着自己乌黑的小脚,心里嘀咕“原始社会真的好糟糕,没衣穿,没鞋穿,吃的东西,不是生吃,就是烤着吃,煮的都很难见到。”
“哎,回不去了,我的手机,我的电脑啊。”王守义感慨的叹了口气。
寻了块干净的大石头,王守义躺了下去。
正想一个人清静一下,想想自己来到落后的时代,该怎么生存去下。
就听得山一声大喊“山叔受伤了。”
一阵杂乱的脚步夹杂着各呼喊声朝他这个方向而来。
王守义起身,定晴一瞧,约七八成年人,其中有两个人抬着一个伤员,急速的跑了过来。
只见一个高大的中年汉子,越过众人,三两步便大步跳跃近身在王守义面前,焦急的大声问道“阿大,仁哥……你爹在屋不。”
王守义被这中年汉子近身,感觉一股凶煞之气扑面而来,本能的往后一跳,立定在大石头后面。
抬头看了看这中年汉子,只见这汉子,身高体壮,全身裹着兽皮,穿着皮靴,露出的双臂肌肉发达。头发乱糟糟的,方脸上的一双大眼精光逼人,呼吸略显粗重。
“阿大,你爹呢。”中年汉子再问,声音在王守义头顶炸响。
“我爹不在家。”王守义反应过来了,肯定是熟人,不会有害人之心,心神放松了一下,快速的回答。
见中年汉子脸上神色一变,原来就有些焦急的神色变得更焦急,眉头紧紧的皱成了川字。
“山叔,受伤了吗你叫个人去寻我爹,我娘跟我爹在一起采药呢。”
王守义知道,受伤的人要立马救治,便先出了主意。
“先把受伤的人放在床上,我去看看。”说完王守义就进了屋。
等伤员进屋,放下躺好。王守义走近床前瞧了瞧伤员。
伤员约四十来岁的样子,脸色苍白如纸,明显是失血过多。胸前裹的兽皮,勒得紧紧的,整片被血染红了。
“怎么伤的。”王守义问了一句。
“没躲掉,被熊挠中了前胸,所幸还有口气,抬了回来,让阿仁看看有得救不。”中年汉子说了下受伤的原因。
“熊,周围有熊。”王守义皱了一眉头,心中嘀咕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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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守义瞧瞧床上给熊抓了伤了的人,虽然血染红了胸口的兽皮,红的刺眼,却无血迹渗出。脸色因失血过多而苍白,神色却还算平静。
受了这么重的伤,人没昏过去,倒也是条真汉子。王守义挺佩服的。
王守义脑中思索了一下,血己不渗出,说明己止住血了,暂时无性命之忧。只是受伤后怕感染发炎,这要没挺过去,那是要命的。
就这原始社会的落后时代,又哪来的消炎药,只能听天由命了。
“你的伤口己止住血了,暂无性命之忧,只要挺过去就会好。”王守义安慰了一句。
“我知道,看得多了,只要伤口不发炎不发肿,还有希望活下去。”
伤员山叔开了口,声音因受伤有点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