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寺院也积极配合此类人的心态,大肆敛财。
结果造成“买福卖罪,如持左契,交手相付”。
这种情况不禁令人想起欧洲中世纪教会发行的“赎罪券”,不管犯了多大的罪,哪怕是杀人罪,都可以用“赎罪券”来抵罪。
欧洲是在16世纪出现了马丁-路德,才开始改变这种宗教恶行,华夏早早就强力杜绝此类现象,实在是一件大幸事。
对于华夏历史上的四次禁佛,有人说是华夏人一贯的宗教迫害;这种观点实为大谬。
四次禁佛过程中,第一次北魏太武帝杀了一些人;但那是因为涉嫌谋反,而非针对信仰。
第二次北周武帝宇文邕禁佛,只是强迫几百万僧尼还俗并没有强迫他们改变信仰;在家当居士也一样可以信佛。
第三次唐武宗禁佛,有记录的死亡人数只有300多人。
这些人的死亡也是因为传言奸细混入寺院,发生打斗,与信仰无关。
唐武宗开始禁佛时的政策非常温和:如果想继续做僧尼,就要坚守不拥有财产(田宅)的戒律;如果不想放弃财产,那就必须还俗;对于犯淫戒的、娶妻的、不受戒的,勒令还俗;甚至还允许比丘、比丘尼保留一两名奴仆。
但是,骄奢淫逸惯了的僧尼们,根本不理;唐武宗不得不强迫26万出家人还俗。
但是,唐武宗仍然保留了部分寺院,规定了这些寺院的僧尼人数。
周世宗禁佛时规定,出家前先得获得父母、亲属同意,统一设置戒坛,不允许私度僧尼,同时还禁止了宗教习俗中的一些伤害身体的残忍方式。
应该说,历史上的这四次禁佛事件是对佛教盲目发展的几次规范;不存在纯粹因信仰而迫害的事情。
对比欧洲历史上的宗教迫害,华夏的四次禁佛显得仁慈太多了;再对比一下某些站在宗教立场上的人,他们对这四次禁佛的态度很不客观。
“灭佛”、“毁佛”、“法难”等词汇显示出隐含的恨意。
甚至还有人说,这四位禁佛的帝王的下场都很不好,都是“灭佛”的因果报应,因为“灭佛”而堕入地狱。这种心态极其恶俗。
历史上的这四次主要禁佛事件,很典型地表现出华夏传统对于宗教的理性态度。
宗教不能成为超世俗的独立世界,世俗政治可以与宗教合作,但也努力维护自身的非宗教性,并时刻保持对于宗教的有效控制。
这种传统使得华夏的传统政治区别于世界其他国家,具有明显的世俗特征;从而使得华夏历史上,很少陷入大规模的宗教狂热。这些特征也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政治普遍承认的共同准则。
四次禁佛之后,在华夏最兴旺的佛教派别就是禅宗;这是有道理的。
禅宗历史上有一位著名的百丈怀海禅师,所处时代大致与反对佛教的韩愈在同一时期。
百丈禅师制定了一套《百丈清规》,除了要求出家人立誓遵守戒律外,还要求:不坐高广大床、不歌舞娼妓、不抹香涂身、不蓄钱财珠宝等。最为关键的是,人们现在最容易记住的一句话:“一日不做,一日不食”。他改变了印度佛教吃伸手饭的传统,要求出家人自食其力,不做社会的寄生虫。
在此之前,来自印度的佛教轻视劳动,反对僧人劳动,认为僧人只应该接受供养,或者把乞讨当成一种功德。
而且,禅宗不靠经典、不依赖佛像,不主张建造佛殿。
从禅院到禅师个人,都以简朴为荣。上述种种特点,似乎都是对禁佛时期,佛教所存在种种怪象的反思和纠正,从而使得禅宗在禁佛事件中,基本上没有受到影响,并且能够日后在华夏获得蓬勃发展。对比当今某些宗教现象,百丈禅师确实令人敬仰。
宋朝僧尼的自食其力,一定是百丈禅师的《百丈清规》中得到的启迪;也是宋朝政治、经济现实的影响。
刘敏有感而发,继续向前观看,只见大殿后资圣门前皆为书籍、玩好、图画,及诸路罢任官员土物、香药之类,大致也是个文化市场。
后廊皆占卜者货术、传神之类的物事以及占卜算卦之人用品。
“万姓交易”时常的文人骚客,这些文人学士来大相国寺是来“淘宝”的;淘得宝贝便就欣欣而归改日再来。
刘敏、王周、龚黄杏、沈婆婆四人继续漫步,僧人展现厨艺的地方出现眼前。
大宋朝的僧人自食其力,乐于经商的意识十分强烈;不比其他朝代的僧人坐吃山空,手中拎着木鱼佯装诵经;骨子里其实早就懒惰生成,终日依靠香客的供奉过着奇生虫似的的日子。。
宋朝的僧人不靠香客供奉,靠的是朝廷提供的大相国寺这方风水宝地和自己精湛的手艺竟能赚得盆满钵满。
尼姑的刺绣女红,男僧的厨艺、杂耍是大相国寺的一个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