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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犀牛和牛椋鸟(求推荐!)(1 / 2)

岚走在前往犀牛所在的地方的时候摇头晃脑,很是高兴。

冯德告诉过他,在自然界当中,狮虎熊,是陆地上最顶级的猎食者了,现在战胜了这样一个对手,自然是很兴奋。

这意味着他自己也正式成为了顶尖的猎食者。

不过冯德到没有这么乐观,首先岚是三头狼一起行动的,即便斑斓兄弟在其中起到的作用小,但三头狼和一头狼的带来的威胁程度是不一样的。

不过岚快速了结花豹的能力,在这方面又比狮子更加迅速。

狮子想要拿下花豹并不容易。

花豹在野狗生存环境衰弱的情况下,是仅次于鬣狗的草原猎食者,只是因为独居,更难以抗衡其他动物。

但狮子想要猎杀花豹绝不容易。

如果是老虎的话还可以,雄狮体型更大,但四肢力量是老虎占优,雄狮的在于肩颈的力量更大,也就锁喉的能力,但锁喉不止看肩颈能力,更注重咬合力和要和深度。

两者虽然相差无几,但这一点上,老虎略优于狮子。

咬合深度更能让猎食致死,存活的可能性,也更低。

且老虎同为敏捷型的刺客,在对付花豹的时候比狮子更容易更上动作。

花豹在雌狮群的围攻下,都有逃脱的例子,可面对岚,前后不到一分钟就被杀死,岚现在已经相当于一个升级版本的花豹。

且岚的咬合深度,其他猎食者都难以企及,这是一个巨大的优势。

如果岚能够彻底掌握时空波纹这个天赋,将是比花豹更加棘手的刺客型猎手。

可岚偏偏更喜欢硬刚,没能最大化这个技能天赋的效果。

在冯德分析的时候,岚已经发现了目标的犀牛,这是一只独居的犀牛。

犀牛的生活离不开水源,所以东澜湖附近,就是犀牛的活动范围。

但看到犀牛的瞬间,岚心中就开始打鼓了。

这怎么过去?

这是一只白犀,肩高近两米,体长有三米多,将近四米的样子。

白犀吻大而钝,上唇平而宽,又被称作“方吻犀”。

白犀牛,是方吻食草,黑犀牛,是喙吻吃嫩叶。

犀牛是奇蹄目最大的动物,虽然腿短,体肥而笨拙,但是体重以吨为单位,可达三吨不止。

白犀是所有犀牛种类当中,最聪明,角最长、体型最大的犀牛,犀角一般长度为厘米,但是也有超过一米五的的纪录。

犀角是用来御敌的,但不是骨质,而是上皮组织的衍生物,由角质纤维堆积而成,生在在皮肤上面,但是坚硬而锐利。

“真霸气。”冯德很是喜欢犀牛。

犀牛大而壮的体型,简直是男人之爱,体型既正义,不仅体现在男人的身体上,对各种武器也是如此。

狙击枪虽然帅,但大炮也很爽。

犀牛庞大的体型,看上去就极富冲击感。

冯德很希望有一天,犀牛排成排,朝着自己的敌人冲锋过去,那样的气势,才称得上是排山倒海。

可惜兽皇石碑现在只能接纳食肉动物,不然冯德就要找一头犀牛,或者一群群居的犀牛,给一个天选者。

岚面露难色“老大,这能过去吗?”

他怕一过去,犀牛都用不上那长长的犀角,只需要一抬脚,就能让自己变成一滩碎骨烂肉。

“当然不是你去,你只要带我过来就行了。”冯德从跟随视野离开,朝着犀牛背上落去。

可以看到,犀牛背上站着的牛椋鸟,数量极多。

牛椋鸟有着扁平的喙,经常帮大型食草动物梳理毛发,捕食虱子蚊虫等寄生虫,这也是牛椋鸟的主要食物。

对于视力极差,只能看到跟前很近距离的犀牛来说,牛椋鸟还是可靠的哨兵。

一旦有其他猎食者出现,牛椋鸟就受惊,嘶鸣尖叫飞起,犀牛就知道是有敌人来了。

一只牛椋鸟,一天差不多可以吃掉一百只吸血虱子和13万只幼虫。

且犀牛虽然有着很厚的皮肤,但它的皮肤和人类一样敏感,也会被晒伤,对蚊虫的叮咬更是不胜其烦,所以经常会滚到泥浆当中,用厚厚的泥浆板结之后形成的盔甲来保护自己。

牛椋鸟,对于犀牛来说,显然是绝佳的帮手。

但这帮手并不是非常可爱,牛椋鸟在帮助宿主处理伤口的时候,会顺便吸食血液,甚至嗜血成性,一旦发现什么小的伤口,它们甚至会主动啄开伤口,让伤口久久不能愈合,以满足自己的嗜血,同时这些伤口又会滋生新的幼虫,成为牛椋鸟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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