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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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的生存概念。此在生存着,另外此在又是我自己向来所是的那个存在者。生存着的此在包含有向来我属性,那是本真状态与非本真状态之所以可能的条件。此在向来生存在这种或那种样式中,或生存在这两种样式未经分化的状态中。
但我们现象必须先天地依据于我们称为“在世界之中“的这一存在建构来看待和领会此在的这些存在规定。此在分析工作的正确入手方式即在于这一建构的解释中。
“在世界之中存在”这个复合名词的造词法就表示它意指一个统一的现象。这一首要的存在实情必须作为整体来看。我们不可把“在世界之中存在”分解为一些复可加以
1.“世界之中”。从这一环节来看,我们的任务是追问“世界”的存在论结构和规定世界之为世界这一观念〔见本篇第三章〕。
2.向来以在世界之中的方式存在着的存在者。这里要寻找的是我们在问“谁?”的时候所追问的东西。在现象学的展示中应予规定的是谁在此在的平均日常状态的样式之中〔见本篇第四章〕?
3.“在之中”本身。有待提出“之中”本身的存在论建构〔见本篇第五章〕。
在这些建构环节中摆出任何一项都意味着摆出其它各项,这就是说各自都是整体现象的寻求。诚然,在世界之中的存在必然是此在的先天建构,但这还远远不足以充分规定此在的存在。在以专题方式分别分析上面摆出的三种现象之前,我们应先尝试描述一下最后提到的这一建构环节,藉以制定方向。
“在之中”〔-s〕说的是什么?我们首先会把这个词补足为在“世界”之中,并倾向于把这个“在之中”领会为“在…之中”。这个用语称谓着这样一种存在者的存在方式——这种存在者在另一个存在者“之中”,有如水在杯子“之中”、衣服在柜子“之中”。我们用这个“之中”意指两件在空间“之中”广延着的存在者就其在这一空间之中的处所而相对具有的存在关系。水和杯子、衣服和柜子两者都以同一方式在空间“之中”处“于”某个处所。这种存在关系可以扩展开来,例如椅子在教室之中,教室在学校之中,学校在城市之中,直到椅子在“宇宙空间”之中。这些存在者一个在另一个“之中”。它们作为摆在世界“之内”的物,都具有现成存在的存在方式。在某个现成东西“之中”现成存在,在某种确定的处所关系的意义上同某种具有相同存在方式的东西共同现成存在,我们把这些存在论性质称为范畴性质,它们属于不具有此在式的存在方式的存在者。
反之,“在之中”意指此在的一宗存在建构,它是一种生存论性质。但却不可由此以为是一个身体物〔人体〕在一个现成存在者“之中”现成存在。“在之中”不意味着现成的东西在空间上“一个在一个之中”;就源始的意义而论,“之中”也根本不意味着上述方式的空间关系。“之中”〔〕源自nan-,居住,habtar,逗留。“an〔于〕”意味着我已住下,我熟悉,我习惯,我照料;它具有lo的如下含义habto〔我居住〕和dlo〔我照料〕。我们把这种含义上的“在之中”所属的存在者标识为我自己向来所是的那个存在者。而“b”〔我是〕这个词又同“b〔缘乎〕”联在一起,于是“我是”或“我在”复又等于说我居住于世界,我把世界作为如此这般熟悉之所而依寓之、逗留之。若把存在领会为“我在”的不定式,也就是说,领会为生存论环节,那么存在就意味着居而寓于…,同…相熟悉。因此,“在之中”是此在存在形式上的生存论术语,而这个此在具有在世界之中的本质性建构。
依寓世界而存在,这其中可更切近一层解释出的意义是消散在世界之中。在这种意义下,“依寓”世界是一种根基于“在之中”的存在论环节。我论上的结构概念〔见本篇第六章〕。这个词同在每一个此在的存在者层次上都可以发现的“沮丧”和“生计操劳”完全不是一码事。只因为此在在生存论上被领会为操心,所以诸如此类的东西以及反过来像“无忧无虑”和“欢快”这样的东西在存在者层次上才是可能的。因为此在本质上包含着在世,所以此在的向世之存在本质上就是操劳。
按照我们上面所说的来看,“在之中”不是此在时可有时可无的属性,好像此在没有这种属性也能同这种属性一样存在得好好的。并非人“存在”而且此外还有一种对“世界”的存在关系,仿佛这个“世界”是人碰巧附加给自己的。此在绝非“首先”是一个仿佛无需乎“在之中”的存在者,仿佛它有时心血来潮才接受某种对世界的“关系”。只因为此在如其所在地就在世界之中,所以它才能接受对世界的“关系”。在世这种存在不是这样建构起来的仿佛在具有此在性质的存在者之外还有另一种存在者现成存在,并同具有此在性质的存在者聚会在一起。相反,这另一种存在者之所以能够“同”此在“聚会”,只因为它能够在一个世界之内从它本身方面显现出来。
如今人们常说“人有他的环境〔周围世界〕”。但只要这个“有”仍未加规定,那么这句话在存在论上就等于什么都没说。“有”就其可能性而言根基于“在之中”的生存论建构。因为此在本质上是以“在之中”这种方式存在的,所以它能够明确地揭示从周围世界方面来照面的存在者,能够知道它们利用它们,能够有“世界”。“有一个周围世界”这句话在存在者层次上已是老生常谈,在存在论上却还是个问题。解决这个问题所要求的无非是先从存在论上充分规定此在的存在。虽说人们——尤其是自贝尔以来——在生物学中常用到这一存在建构,我们却不可因为对这种存在建构在哲学上的利用而推想到“生物主义”上去。因为,既然生物学是一门实证科学,也就是说,生物学必须以这种结构为前提并不断地利用到它,那么即使作为生物学专题对象的先天条件,这种结构本身也只有先被理解为此在结构才能在哲学上得到解说。要这样理解存在论结构并依之制订方向,则只有通过褫夺之途才能先天地解说“生命”的存在建构。无论在存在者层次上还是在存在论上,以操劳方式在世界之中存在都具有优先地位。这一结构将通过此在分析获得彻底的解释。
然而,开篇至此对这种存在建构提供的规定不全都是些否定命题吗?我们听到的始终不过是这种据说如此基本的“在之中”不是这个不是那个。确实如此。但是否定的描述方法这样占了优势不是偶然的。毋宁说,它倒宣泄出这种〔“在之中”〕现象的特殊性质,因而它在一种适应于这种现象本身的真切意义下是肯定的。在世的现象学展示具有斥伪去蔽的性质,因为在每一此在中,在世这种现象总已经以某种方式被“看到”了。在世现象之所以已被“看见”,是因为——就其随着此在的存在向来已经对此在的存在之领会展开了这一点而言——它构成了此在的基本建构。但是这种现象通常也总已经同样根本地被误解了,或者它所得到的解释在存在论上是不充分的。不过,这种“以某种方式看见然而通常却都误解”其本身就恰恰奠基在此在本身的这样一种存在建构之中——按照这种存在建构,此在在存在论上首先从它自身所不是的但却在它自己的世界之内来照面的存在者方面及其存在方面来领会它自己本身,也就是说,领会它的在世。
在此在本身之中和对于此在来说,在世这一存在建构总已经以某种方式是熟知的。但现在若要认识这种存在建构,认识活动就突出出来,而它作为对世界的认识这样的任务恰恰把它自己弄成了“心灵”对世界的关系之范本。因此,对世界的认识,或仅着眼于“世界”谈及“世界”,就作为在世的首要样式来起作用了,虽然在世之为在世还没有得到理解。因为在存在论上还始终无法通达在世这种存在结构,而它在存在者层次上却已被经验为存在者〔世界〕与存在者〔灵魂〕之间的“关系”;又因为人们在存在论上执拗于存在者从而把存在首先领会为世界之内的存在者,于是,人们就立足于这两种存在者,就它们的存在的意义来尝试着理解上述存在者之间的那种关系,也就是说,把这种关系理
“依寓于”是一个生存论环节,绝非意指把一些现成物体摆在一起之类的现成存在。绝没有一个叫作“此在”的存在者同另一个叫作“世界”的存在者“比肩并列”那样一回事。当然我们的语言习惯有时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