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
“是这样吗?我有个前男友就是,分手后居然跟我算我们一起吃饭买东西花的钱,要我还一半,简直恶心死我了!”
“这种男人也太小气了吧。”
“那男人就活该花钱?又不是他一个人花的。”
“舍不得花钱你就不要谈恋爱啊,不舍得花钱谁会喜欢你?”
“谈恋爱期间男人花钱就是理所当然的?”
“也不一定,我和我男朋友就一般是他请我一次,我就请他一次,他送我礼物,我就送他一个更贵的礼物,我不想欠人情。”
“算得这么清还叫谈恋爱吗?”
“我和我男朋友就是aa,我觉得挺好。”
“因人而异吧,有些男人就是喜欢为对方花钱,女孩子不肯花他的钱他还认为对方不爱自己呢。”
苏青橙有点无奈,又被插楼了。
继续写道“像有些节日男方表达对女方的爱意发红包,等等,这种一般是不支持返还的,这就是表露爱意的赠与。”
“说远了,就这楼主的问题,按法律规定他们没有结成婚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最好双方能协商,实在不行只能向法院起诉。”
“另外还有一点,假如有些人当时分手女方不同意返还彩礼,男方又理亏,可能就算了。过了几年想起来不甘心再要求返还,可能就要不回来了。”
“虽然返还彩礼的时间限制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但一般认为要求返还彩礼属于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适用普通诉讼时效的规定,即三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所以想要返还彩礼的一定要在三年内提出,超期就不行了。”
“楼上这位真是法律专业的吧?回答得好全面又专业。”
“涨知识了!”
“所以婚姻要谨慎,不想清楚不要结婚啊。”
“彩礼这事害多少人结不成婚,要是法律能取消彩礼就好了。”
“不可能,这只是风俗,法律不管。”
“我有个闺蜜和他男朋友就是恋爱五年,最后因为八万彩礼分手的。”
“谈五年都舍不得彩礼那男的也不怎么样,分了也好。”
“可能早就想分了,找个借口分手。”
“真的,后来那个男人过了两个月就和一个相亲女结婚了,给了十几万彩礼。”
“渣男!”
“把人睡了五年早腻了吧?”
“所以谈恋爱最好不要谈太久,一两年就结婚,不然最后还是女孩子吃亏。”
“到时候还被下一任嫌弃不是处。”
“所以谈恋爱一定要睁大眼睛,不要被恋爱冲昏了头脑。”
“女孩子要保护好自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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