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大哥哥你的字好漂亮。”
“哦,漂亮在哪里?”
“嗯,笔锋苍劲有力,大气恢弘。”
“你也懂书法?”
“懂一点点,小时候爸爸经常逼着我练字,所以,写得多了就懂一些。”
“不错。”
“小时候爸爸并不像现在这个样子,那时候他还很勤劳,对我的学习也很上心,我的毛笔字就是得益于他。只是后来就变了……那是我紧有的一点点父爱。”迟雨橙提起自己的父亲,显得很伤感。
“嗯,人都是会变的,所以我们要尽力去记住别人的好。”
“是呀,后来爸爸就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把整个家搞得乌烟瘴气,虽然有时候他真的很过分,可是顾念到小时候,又恨不起来。”
“所以,你蛮善良的。”
“爸爸常常会打妈妈,我就在想,下辈子再也不要遇见他,再也不要做他的女儿了。
可是后来想想,万一下辈子他遇上了不好的子女对他不好,怎么办?所以又原谅他了,还是决定下辈子也要跟他是一家子。呵呵,我是不是很矛盾呢?”
“不矛盾,只有善良的人才会这样想,否则真是躲都来不及呢。”
“不说这个了,咱们不是再说书法的吗?怎么扯这么远去了。”
“聊天就是这样,说着说着就忘记原来说的事情了。”
“大哥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练书法的呢?”
“小学。”
“哇,时间也好久了。”
“嗯,后来就成了习惯,每当心情烦躁的时候就会写上一会,那样心情就会平复好多。”
“大哥哥有烦心事吗?”
“都过去了,现在心情已经归零了。”
“这样说来,练字倒是一个解压的好方法。”
“对,英雄所见略同。”
两人聊了一会迟雨橙便回房休息了,史泽豪感冒还没有完全好彻底,头还有些晕乎乎的。
所以,迟雨橙便不打扰他休息了。
第二天,迟雨橙起了个大早,因为要去见史泽豪的家人,或多或少有些紧张。
一晚上有些失眠。
史泽豪昨晚特意交待她要穿得漂亮一点,因为她以往的打扮显得过于孩子气了。
今天毕竟是个特殊的日子,作为他的女友,要回去见他的家人,当然要打扮得美美的出现在大家的面前。
她站在衣柜面前,看着各式各样的衣服已经眼花缭乱了。
挑来挑去,最后在里面挑选了一件红色的连衣裙穿在身上。
因为皮肤白,气质佳,乌黑的长发披在肩上,尤为显得高挑好看。
迟雨橙洗漱好后,化了一个精致的妆,才慢慢走下楼来。
她看见史泽豪已经在锻炼了。
“大哥哥,今天这样早就在锻炼了?”
“嗯,因为要回家,难免耽误些时间,所以早起把今天的功课完成了。”
史泽豪是一个很自律的人,不管是对待工作还是自己的身体,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都是严格要求于自己的身。
所以,这个时候锻炼一点也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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