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特别想到一个艰苦的地方去,越远越好,哪怕是北极的冰天雪地里……”
一间单人病房中,病床边的一名青年男子正在认真朗读。
封舟躺在病床上,身体已经十分虚弱,别说动一下手指头,便是转一下眼珠都很困难,只有耳边传来朋友的声音,让他知道自己还活着。
可是也不会太久了,因为他能感觉到自己的生命正在流逝。
他是在孤儿院长大,因为头脑聪明,依靠奖学金读完大学,为了自己向往的生活,参加工作后废寝忘食,夜以继日的工作,导致身体日渐衰弱,到了后来只能躺在床上,只有寥寥无几的朋友每天探望陪伴。
和所有人一样,封舟不想死,他觉得自己奋斗的时日太短了,也没有照顾好自己,甚至还没有成家,就这么走了,实在是太不甘心了。
如果从孤儿院里便开始锻炼身体,如果大学的时候参加一些健身活动,如果参加工作后就注意劳逸结合……
现在,封舟只是想大声说:“我想活着……”
可是他连嘴巴都无力挣开。
耳中朋友的声也渐渐远去,封舟很快便陷入永恒的黑暗。
……
米利坚,哥谭。
封舟来到这里已经有三个月了。
从刚开始的身无分文,饥肠辘辘,到现在有了一个小店铺,经营一家饭馆,可以做一些煎饼果子、鸡蛋灌饼之类的食物,卖给一些普通市民。
仗着风味独特,口感良好,极具异域风格,封舟的小饭馆很受这一带的市民喜欢。
即使哥谭民风淳朴,官匪一体,世道艰难,封舟作为一个华裔,更是艰难度日,但是底层老百姓当中,总有几个善良的。
健谈的玛利亚大婶收留了自己。
好心的萨姆大哥帮自己的找了一份工作。
热心肠的克鲁德大叔的门面租期到了,租客离开,便让自己低价租了自己的店铺,开了这间小吃店,使得自己终于能够活下去。
有了自己的工作和收入,便能活下去。
华裔能够在世间任何一个地方生存,便是因为永远怀着对生活的希望。
他现在的身躯和当初刚毕业的时候差不多,如果接下来为了活下去的希望而继续如以前那样,起早摸黑的工作,自己只怕几年后依旧会躺进医院。
难道到时候让玛利亚大婶照顾自己?
“封,你给我快点,我可不想久等!”
一个头发微秃,满脸胡子渣,衣服凌乱的中年男人站在摊位前叫道,打断了封舟的沉思。
“马上就好,先生!”
封舟不敢怠慢,一双手灵活之极的做着煎饼果子。
他不敢大意。
因为这个中年男人叫弗拉斯,是哥谭市警察局的一名警察,这家伙晚上还做兼职,是哥谭黑帮老大卡曼-费康尼的合作者,为后者倒运毒品的时候提供便利。
这是一个黑白两道通吃的家伙。
当然,哥谭警察局的警官们,除了戈登之外,其他人基本上都差不多这样。
再说了,米利坚的警察都有莫大的权力,他们可是能够自主开枪的,因此封舟哪敢得罪这位大佬。
但是看到这厮毫不见外的翻开封舟的钱箱,拿了几张富兰克林,封舟还是忍不住说道:“弗拉斯,我还得吃饭。”
弗拉斯随手夺过已经做好的煎饼果子,戛戛一笑:“你吃你做的煎饼就行了。”
看着弗拉斯大摇大摆的背影,封舟毫无办法,只得重重的叹了一口气。
可是心底却郁闷的厉害。
作为吃货帝国的子民,封舟做的食物味道好,价格优惠,生意比一般的饭馆要好一点,但是这也架不住弗拉斯的剥削啊。
在前世自己身体日渐孱弱,难道在这里也要做一个任人宰割的软面条?
所幸不是只有警察来吃霸王餐,他这个店铺位置处于街口,一些中国食物做的又很可口,自然招揽客人,米利坚的食客极少吃过这么美味的小吃,只要吃过一回,自然愿意来第二回,只是几天功夫,封舟这边就成了这条街上最热闹的饭馆。
三个年轻女孩子逛着街,其中一个说道:“杰西卡,你们说的那家特别好吃的中国饭馆在哪里啊。”
“就在前面,马上到。”
“真有你说的那么好吃。”
“真的特别好吃啊,我吃过好两次了,比唐人街的还棒呢。”
“杰西卡,你吃过唐人街吗。”
“怎么没吃过,是丹尼尔带着我去的,味道还可以。”
“对了,你说那个做小吃的特别帅,是不是真的啊,比汤姆克鲁斯还帅?”
“那当然了,比莱昂纳多还帅。”
三个女孩说笑着来到封舟这个摊位,正好有一处空位,几个女孩子坐下,全都看向正在做饭的封舟。
“你说得对极了,真的挺帅的。”
“老板,我们要吃饭啦。”几个女孩子喊道。
封舟叫了一句:“请稍等。”随手将做好的肉夹馍送到客人手里,然后拿着菜单来到这群女孩子面前,把菜单放在桌上,拿出一个小本子,一脸笑意的说道:“几位美丽的女士,想要吃点什么啊。”
三个女孩子看了看菜单,讨论了一下,“来一份煎饼果子,一份”